微博改变了传统舆论格局,需要善管善用“自媒体”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从2010年至今,中国微博用户呈现爆炸式增长。目前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已达50多家,微博用户超过3亿,并仍在持续快速递增。
“微博是互联网的一种新应用,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等明显特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研究员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
“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微博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的舆论传播格局,重塑舆论社会生态。”尹韵公说,“当前微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态势,创新微博管理手段、规范微博发展极具必要性和紧迫性。”
来自多方的判断认为,近年来微博“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微博可以传播正面声音,迅速反映社情民意、丰富信息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微博作为“自媒体”,也会使非理性声音大面积传播,现有管理手段已难以适应,这对网络信息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了新挑战。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强调要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本刊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我国作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有关部门正在出台措施,按照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依法依规、趋利避害、善用善管、可管可控的原则,有效加强微博管理。这是体现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要求之举。
微博爆炸式增长
上微博已成为许多中国人每天必做的一件事情。
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口碑)研究所通过对2011年上半年1000多起网络热点事件进行量化分析发现,18.8%的网络热点事件源于微博。通过微博,“自媒体”的力量不断延伸至社会每个角落。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微博的蓬勃兴起,使大量信息能够全天候直播,这颠覆了过去大面积社会传播依赖大媒介的传统。与此同时,通过微博表达个人诉求和倾向的人群正在扩大。
据了解,目前新浪微博粉丝数过千万的微博账号有数十个,过百万的微博账号数百个。腾讯微博过千万粉丝数的微博账号已超过20个。
根据相关条例,微博要求是实名认证,这使微博摆脱了网络的虚拟化特质。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认为,微博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发布信息,其形成多元化和自由化的民意表达正逐渐具备干预现实的力量。对社会和公众来说,这种力量有时是建设性的,也会是破坏性的,有时是社会舆论监督的手段,有时又可能是泄私愤和个人报复的谣言公告栏。
权威人士指出,“面对这个新兴舆论场,有关部门唯有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并从法制、技术、运营等层面入手,通过创新微博管理方式,才能使其趋利避害。”
准入机制的“关节点”
“应依法将论坛、微博、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纳入专项许可范围。”尹韵公说,“按有关规定,对网站开展微博服务要进行严格审批。应通过制定修订相关法律规章和司法解释,逐步完善依法审批、依法管理的办法。同时,网络信息服务企业推出微博新服务、新功能,应有一套科学的安全评估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等有关规定,对注册使用微博服务的用户,应要求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尹韵公说,“要积极推动微博用户实名制,加强对微博运营商履行社会责任的培训和监管。”
在尹韵公看来,微博实名制是杜绝虚假信息、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的一个手段,需要尽快推进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
“推行实名制的的方式应该灵活多样,而且体现人性化的一面。”尹韵公举例说,比如目前新浪微博实名注册后,网民可以得到一些优惠和奖励,获得虚拟货币、生日礼物并参加抽奖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好的做法。
2011年6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指出,“研究制订试行办法,逐步推进网站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流动。”
据北京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佟力强介绍,目前北京的网络管理部门加大了“微博实名”的推行力度,一方面要求用户在注册微博时提供邮箱或手机号,另一方面还通过商业网站推动网络红人实名制。比如通过奖励的方式,让“粉丝”达到一定数量的微博达人提供真实地址和信息,“通过这个办法新浪每天都增加2万人的真实信息”。
当前,社会各界对微博实名制看法不一,乃至有一些误读误区,而任何一个地方的探索,都会给更多地方网管部门带来新期待。为此,权威人士强调,有关部门可以大力支持北京开展微博用户实名制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开展微博用户实名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信息的安全。”尹韵公说,“要有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严禁非法提供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网站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的责任和义务。”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则明确指出:“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建立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消除有害信息传播
在受访专家看来,微博140字的容量,只会让很多发言变成“标签”。同时,微博的表达方式更易情绪化,容易激活公众情绪对某个事件作出非理性判断。
在微博上,常常出现“群起而攻之”的局面。比如,当一个人的正确言论不那么符合某些网民的预期时,就极易受到部分网民的“网络群殴”,甚至是人格侮辱。由此,不少人就会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或保持沉默,在网络上容易形成失衡的状况。
权威人士指出,微博管理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害信息,应依法给予及时删除。
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强调要“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权威人士说,在监管微博内容方面,主管部门更应有所作为,要指导督促网站对遵纪守法、积极给予限制和惩戒,涉嫌违法犯罪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用户以鼓励,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的依法查处。
对当前微博中普遍存在的制造虚假“粉丝”和买卖“粉丝”等行为,权威人士特别指出,应严禁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瑞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因为微博内容主要通过粉丝关系传播,粉丝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潜在消费者,所以微博的价值主要在于粉丝的数量,没有粉丝,这个微博就形同虚设。反之,粉丝越多,微博传播效力就越大,其营销价值就越高,也因此催生了‘买卖粉丝’的畸形网络商业行为。”
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权威人士认为,应该认真分析加剧微博谣言的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同时,“微博网站应建立辟谣机制,负起及时澄清、揭露谣言信息的职业责任。”
“加强对商业网站负责人和微博用户的教育引导,使他们不断增进对国情、社情、网情的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权威人士说。
在权威人士看来,微博应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指导网站为用户提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方便群众学习工作的信息内容,使微博成为传播积极健康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意见的新平台。
加强法制建设顶层设计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互联网法律制度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等30多部针对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并针对互联网的最新发展不断与时俱进。
“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是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所强调的。权威人士认为,微博管理确实需要加强法制建设顶层设计,需要走向主动介入和积极引导。“尤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及时公开发布最新信息,巩固舆论引导地位。”
针对微博信息碎片化和认知感性化的特征,有必要大力推动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开设微博,及时发现本地区及本部门的网上热点,采取更包容、开放的心态回应关切、解疑释惑。
“当前,很多政府部门都开通了官方微博,这是一个积极的姿态。”权威人士指出,“对微博上的谣言,有关部门要及时出面澄清,加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挤压谣言的传播空间。”
应加快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着眼长远,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的立法进程,积极推进有关互联网整体建设和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工作,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据了解,2000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在内容的时效性及法律效力层级上,都已不能满足电信行业管理的要求。2005年,该内容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计划,但始终立法进程缓慢。
再有,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微博网站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履行法律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自律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良信息。”尹韵公分析道。
在尹韵公看来,有必要加强对互联网从业人员,特别是网站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动他们主动加强网站管理的意识。网络运营商不能光顾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应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而且永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媒体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行业自律。”权威人士强调,“行业组织要积极倡导和推进行业自律,不断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自2001年5月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行业的规范和自律。2010年1月1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成立了互联网行业自律政策建议与技术手段建设两个研究小组,其中一个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深入的行业研究,为有效开展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北京、深圳等地还先后成立了“网络媒体协会”。今年4月26日,北京网络媒体协会104家会员单位还签署了重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
同时,完善各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权威人士表示,互联网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的内容,应用法律法规给予确认和保障。“要建立健全对微博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监测、预警、通报、处罚等,应该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