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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份党委换届选举仅设2名副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9日16:52  南方周末

  "已完成省级党委换届的14个省份中,新疆、西藏之外的其他12个省份,都只设两名副书记,沿袭了党委书记“一正两副”的配备模式。"

  2011年11月29日,“最富争议的市委书记”仇和再获升迁。

  当天,中共云南省第9届常委会产生,原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当选为省委副书记,这是54岁的仇和6年内获得的第三次升迁,此前两次升迁是2006年1月由宿迁市委书记升任江苏省副省长,2007年12月升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本届云南省委共选出了两名副书记,另一人是代省长李纪恒,继续沿袭了党委书记“一正两副”的配备模式。

  “一正两副”模式始于2006年,当年下半年到2007年上半年,上一轮全国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中央确定地方党委一般只设两名副书记。

  本次换届,此模式继续,已完成市、县、乡党委换届的地区,除了个别地区都推行这一模式。在省一级,截止到11月29日,已经完成党委换届的14个省份中,除了新疆、西藏外的另12个省份,都只设两名副书记。

  “一正两副”的任职模式下,一名副书记兼任政府首长,另一名副书记任“专职”副书记,但“专职副书记”到底该干什么,只有原中组部长贺国强在讲话中提到过“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中央并没有更明确的规定。

  2007年10月17日,中共十七大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公开表示,将在十七大之后尽快明确。四年之后,仍没有明确答案,各地还在自行探索,但做法相差甚远。

  管什么,各不同

  中央曾在1985年对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作出过限制,当年出台的《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省级一般3到5人,省辖市一般2到4人,县级一般2到3人。

  但到上一轮换届前,各级党委副书记的职数普遍在4到6人。一个副书记会分管数名常委分管的工作。

  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2007年在发布会上也提到,副书记过多时,存在分工重叠,书记办公会实际代替了常委会。

  2004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减少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2006年,在集中换届契机下,“一正两副”模式推行。

  但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一直处于模糊状态。除了一般都分管党委办公室、兼任党校校长这些明显属于党务的工作、联系人大和政协外,其他分工都不明确,有的地方即使在同一辖区内,各副书记的分工也不一样。

  例如,安徽省会合肥下辖的四个县,肥东县的副书记分管统战、县直机关工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和农业农村工作;肥西县的分管工业经济、县委督察组工作;长丰县的分管组织、宣传、统战、对台事务工作;庐江县的分管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重大改革等。

  首都北京也存在同样的疑惑。2007年1月11日,上一轮换届结束之后,北京召开了全市组织部长会议,规定各区县专职副书记做好党委方面的综合性、协调性工作。至于具体分工则“各区县自行确定专职副书记分工,市委不作统一规定”。

  在此模糊原则下,各区县的副书记分工相差甚远。

  2011年12月3日,北京各区县政府网站的资料显示,丰台区委副书记王苏维分管安全稳定、农村、社会管理和外事工作,联系人武部。东城区委副书记常卫负责社会建设、教育、卫生、科技、体育、街道、群众团体工作。门头沟区委副书记陈志强受书记委托负责分管统战、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联系区工商联。

  很难一下规定到位

  四川曾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并在国内率先用文件对副书记职责进行明确。2007年1月13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这个文件指出了减副之后会面临的问题。

  减副之前,一个副书记会分管好几个政府副职负责的政府工作,通俗的说法就是“一个副书记还要管好几个副县(区、市)长”。但减副之后只有一个专职副书记,显然无法再分管所有的政府副职负责的工作。

  四川的规定是“常委如果在政府兼职就分管政府工作,如果不在政府兼职就不分管”。作为常委之一,副书记也是如此。

  减副之前,每个副书记还会分管若干个常委负责的工作。减副后,四川规定副书记不再分管常委负责的工作,但可以兼任常委担任的职务。比如政法工作,一般由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身为常委的副书记可以兼任这个职务,但如果由其他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副书记便不再分管政法工作。

  针对各地专职副书记分工不统一问题,四川原则性规定了在一个市范围内,各县(区、市)专职副书记分工要尽可能规范一致。但副书记到底该干什么,四川的规定依然模糊:“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

  对此,各地都有不少困惑。安徽黄山市委组织部一干部科长就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过:“日常工作一般都是党委办主任或党委秘书长承担的,副书记再负责会不会造成分工重叠?”

  2007年1月13日,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在媒体上说,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位,很难一下子规定到位。但必须处理好,否则会影响到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到班子的和谐团结。

  2007年10月17日,中共十七大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说:“对于专职副书记,如何明确他的职责,各地做法不一,需要中央有明确的说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当中的要求,按照中央有关具体的工作部署,在党的十七大之后,尽快启动和明确这方面的工作运行机制。”

  4年已过,但南方周末记者从青海、四川、湖北等省组织部门了解到,到目前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仍无明确规定,各地在具体操作中也做法不一。

  专职不专,兼任多

  有些地方的副书记开始兼任其他职务,出现专职不专的现象。

  青海西宁在本次党委换届后,市委及其下辖三县四区党委的副书记都兼任政法委书记。

  12月1日,西宁市委组织部一领导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选择兼任政法委书记则是因为近年来维稳工作越来越重要、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副书记一般都是兼任当地认为比较重要的岗位领导职务。”

  据南方周末记者观察,各地由副书记兼任其他要职的也越来越多。

  以省一级为观察样本,西藏和新疆都超过3名副书记,不在统计范围,其他29个“一正两副”省份中,截至12月2日统计,有12个省份的专职副书记兼任了除党校校长、行政学院院长之外的要职。

  但在5年前,兼任其他要职的首批“专职副书记”只有5人。从2008年初开始,有些省份的专职副书记开始被调离,继任的专职副书记中兼任要职的更多。

  目前,除新疆、西藏之外29个省份,12名兼任其他职务的现任专职副书记中,北京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兼任的职务最多,包括市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教育工委书记、党校校长、行政学院院长等。

  其他11个省份中,吉林、山东的副书记也兼任了政协主席。河南的邓凯、江苏的石泰峰兼任组织部长,陕西的王侠兼教工委书记,福建的陈文清兼纪委书记,浙江的李强兼任政法委书记,湖北的张昌尔兼总工会主席,青海的王建军兼西宁市委书记,天津的何立峰兼任滨海新区党委书记。

  最新的一位兼任者是内蒙古党委副书记李佳,他11月2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升任副书记之后,11月21日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

  专职副书记多获升迁

  “副书记的分工确实有点乱。”中央党校党建专家王贵秀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现在只有一个专职的副书记,他们仕途发展会平顺些。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自上一轮换届于2007年结束后,首批29名专职副书记中已有22人升为正部级(包括山西金银焕2008年升任政协主席后因车祸身亡)。

  截止到2011年12月2日,29个省份首批29名专职副书记中,北京、上海、贵州、陕西、山东、湖南、重庆7省市的仍然在任,另22个省份已经易人。

  7名在任的专职副书记中,北京的王安顺和山东的刘伟已经兼任政协主席,升任正部级。22个已调离原职的首批专职副书记中,20人升任正部,2人没有升职。

  升正部的22人,有1人调任中央国家机关——原辽宁省委副书记骆琳现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其余21人都在地方任职。

  他们当中有7人任(代)省长,青海骆惠宁、甘肃刘伟平、云南李纪恒、浙江夏宝龙、吉林王儒林等5人都是就地提拔,江西王宪魁和福建王三运则调任异地升职,现在分别任黑龙江和安徽省长。

  此外有4人升任党委书记。与升任省长的大多在本地提拔不同,升任书记的只有广西郭声琨在本地升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其他三人都是调任异地升迁,河北的张毅先调任中央纪委秘书长、副书记后,再调任宁夏党委书记,河南的陈全国先到河北当省长再到西藏当书记,黑龙江的栗战书在本地升任省长后,交流到贵州任省委书记。

  首批专职副书记中,升任政协主席的最多,共有9人。北京、天津、山西、湖北、安徽、江苏、山东、海南的副书记都在本省区内升任政协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副书记岳福洪是调任辽宁后任政协主席。

  这些升职的专职副书记中,升任人大常委会职务的有1人,四川的李崇禧今年任四川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今年9月起,他不再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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