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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行走的中国式纠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9日18:01  廉政瞭望

  人们也许已经淡忘了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因为收容遣送条例,这名湖北青年在没有带身份证件的情况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孙志刚事件最终以国务院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剧终,这亦是新世纪近十年来,因为单一事件而影响顶层纠错设计的经典案例。然而,更多时候,纠错机制在社会生活中依然缺位、失效。

  公考第一名“莫名”被刷、公路“三乱”屡禁不止、冤假错案申诉无着,“被精神病人”徐武成功“飞越”了疯人院,但不知还有多少正常人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无一不暴露了常规纠错途径仍处于失灵之中。中国式纠错,似乎非要以一种“非常规”的手段方能叩击出声。

  我们的纠错机制,因此限于被动,在亦步亦趋中缓慢行走。

  ●  事件回放:

  公考第一名被刷的前因后果

  在体检之前,宋江明参加公务员考试的经历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2011年3月,吉林大学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宋江明报考了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这一职位。在接下来的笔试和面试中,宋江明表现出色,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列第一。

  所有报考者中,最终只有宋江明一人进入了体检环节。8月11日,宋江明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参加了体检。一切似乎没有悬念了。

  然而,体检结果却大大出乎宋江明的意料。经过复查,他被告知由于自己的“血红蛋白”一项测量值只有88g/L,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中规定的“男性高于90g/L”。

  带着疑惑,宋江明于8月19日、25日前往长治市中医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验血;后又两次前往曾参加体检和复查的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进行化验。这4次验血的结果均显示测量值正常。

  宋江明带着化验结果来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相关负责人提出质疑,却“被拉出局长办公室”。无奈之下,宋江明于9月16日在长治市人社局网站上申请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却是,体检“不合格结论”已告知本人,将“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从此,宋江明走上了申诉的道路。

  他拨打长治市监察局的电话,反映人社局信息不公开的问题,对方先是反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的”,接着又说信息公开的事管不了。他拨打山西省招考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对方说那是长治的事,管不了。他拨打长治市的“市长热线”,却迟迟没有答复。

  多次申诉没有下文,宋江明不得不选择放弃。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然而柳暗花明又一村。

  11月9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了《宋江明求职验血记》一文,与此同时,其他媒体也纷纷报道披露了宋江明的遭遇。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看到报道后,立即对体检情况进行了调查。副院长陈广斌称,几位专家查看了原始档案,在经过反复测算后认定,宋江明的两次血常规检验报告中的部分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不符,存在人为干扰的可能,也不排除机器故障或操作失误。

  11月17日,包括长治市人社局副局长赵波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了责任。11月19日,山西人事考试网首页更新了头条文章:“关于拟录用宋江明为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公务员的公示”。至此,宋江明终于得以一伸“冤屈”,回到了他本该毫无波折的公务员之路上。

  事件余波:11月28日,贵州安顺再曝公考第一名因体检疑云被拒收事件。这一次,不知道当事人陈彬会不会像宋江明一样幸运。

  ●  事件回放:

  屡禁不止的公路“三乱”

  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条“新闻”:10月28日凌晨,一辆运煤车在进入山西省岚县和盂县境内时,先后被当地交警拦住进行罚款,而运煤车并未违章。在没有任何罚款理由,也没有收据和罚单的情况下,运煤车司机被迫分别交了100元和50元后才得以继续赶路。

  据当地司机反映,交警在路上随意拦车,对司机随意处罚是常有的事。“不该收费的地方建起了收费站,不该检查的地方建起了检查站。只要给钱,就可以放行,否则,休想过去。”

  而在运煤的通衢要道上设卡拦路、扣车罚款的事件,被媒体曝光的也不止一两起。通过电视画面,人们可以看到,乱收费已成为了一种公路上的“潜规则”。交警拦下车,只吐出三个字:“驾驶证。”司机的答复同样简洁:“少开点,照顾照顾。”尔后,交警伸出一个手指,司机会意地掏出100元钱交给交警,整个过程只需要10秒钟。

  为什么在国务院和公安部严厉禁止并重点治理公路“三乱”的环境下,山西公路的乱收费现象还能如此猖獗?而此前媒体对此类事件的频频曝光,同样也没能止住公路“打劫”的势头。更加具有嘲讽意味的是,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表明,为了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山西省今年已举办了130多期执勤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分四批在全省国省道、高速公路进行明察暗访。如此密集的执法培训,显然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此事还有一点蹊跷之处,发生在10月28日凌晨的事件,却直到20多天后才正式被曝光。不得不令人猜测,在这段时间里,是否存在着各种利益群体对于是否该播出此条消息的“公关”与“博弈”。而这些“不可言说”的因素,或许正是山西公路“三乱”长期无法遏制的根源所在。

  不过,此次的大规模曝光总算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11月21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迅速作出决定,提出三条措施:第一,先行对岚县、盂县的公安局长和交警队长免职,听候处理;第二,山西省已于21日组成三个调查组对上述两县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第三,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运煤通道大检查,严查公路“三乱”,保证冬季运煤通道畅通。

  事件余波:继山西省之后,各省市近日纷纷出台相关制度,监督、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

  ●  事件回放:

  离奇“渎职案”的连锁效应

  11月1日,曾经轰动一时的“2006年海南省十大渎职案件”之一终于作出了再审判决,李国和等3名警察被洗刷了罪名。

  1999年8月22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后更名为大田镇)零公里处,新宁坡村多名村名将保丁村村民符亚红打伤,将其哥哥王文安打死。此后,公安机关抓捕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继续抓逃中,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了嫌疑人之一邢亚盖。

  在枪击事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局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是参与“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然而,在没有经过受害人符亚红辨认的情况下,邢亚盖却于2000年8月被取保候审,此案不了了之。

  接下来的事情开始变得戏剧化。2006年2月,邢亚盖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以“无辜青年”的身份。不仅如此,当天的《海南特区报》还刊发了题为《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的报道。一时间,大量媒体转载,舆论风暴骤然升级,此案迅速得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指定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立时办理这个“拖延了6年的案子”。

  2005年至2006年间,开枪民警文瑞强、原东方市公安局局长李国和等人陆续被逮捕,均被判刑。

  二审以后,李国和等人继续向中央相关部门申诉、控告。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3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建议和李国和的《申诉控告书》被递交给中央领导。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

  再审判决认定:邢亚盖当时是、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更是子虚乌有。李国和等3名警察终于得以彻底改判。从有罪到无罪,李国和等人经历了5年;但当年被牵涉在此案之内的受害者符亚红,却没有如此幸运。

  符亚红说,事发至今,他及哥哥一家没得到任何赔偿。哥哥被打死后,由于不知道凶手名字,他一直向大田乡政府等部门控告“新宁坡村”,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当“无辜青年”邢亚盖出现后,符亚红终于知道了凶手的名字。2007年,他开始控告邢亚盖,但几名警察相继被判刑的消息却让他越来越绝望。

  2008年4月初,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到东方市调查符亚红案。让她错愕的是,在大田派出所,已经找不到符亚红这个名字了,取而代之的是“符弄袜”——保丁村一个去世10多年的老人的名字。符亚红说,用死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是有人阻止他上访,让上级部门调查时找不到人。

  截至发稿,符亚红等人仍在想尽一切办法讨回公道。

  事件拷问:李国和等人的幸运,在于其申诉获得了中央领导和公安部的关注,才使这一离奇案件在一波三折中最后得以彻底改判。而草根如符亚红等人,却始终未能寻找到一条畅通的纠错渠道。并不是每一起错案申诉都能上达中央,我们更加需要的,是一种平民化的纠错程式。(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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