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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公共利益守望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3日12:32  中国新闻周刊
叶青。摄影/ 本刊记者 甄宏戈 叶青。摄影/ 本刊记者 甄宏戈

陈有西。摄影/本刊记者 甄宏戈 陈有西。摄影/本刊记者 甄宏戈

张千帆。图/CFP 张千帆。图/CFP

  他是学者也是官员,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到湖北省统计局当副局长的第一天,他就炒掉专职司机并自驾私车上下班。他连续8年在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公车改革建议,直到今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厅官叶青的公车改革

  自驾车上班,这原本只是一个理性自然人在现代社会因时适势的本能做法,但放在当今政府官员尤其是省级厅官身上就显得颇为另类。叶青仍然坚持自己的方式,并以节约财政支出为出发点,努力向全国推广公车改革

  本刊记者/杨正莲(发自武汉)

  2011年11月8日,立冬,武汉已经凉意袭人。这天下午,正在武汉大学研修的30多名深圳市龙岗区党务干部,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见到主讲老师叶青。他双颊微红,满头大汗,放下手提包之后,又顺手脱掉外套,穿着衬衣和针织背心开始了这天下午的课程。

  “我从统计局骑车过来,骑了15分钟。”叶青就以这样的开场白开始了授课。

  叶青常常受邀在各种场合演讲或者发言,所谈事涉公车改革、中部崛起、微博问政等等。而他最乐意谈及的,是自己践行多年的“叶氏车改”。他甚至认为,这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贡献。

  一个人的车改

  叶青并非刻意要在远道而来的深圳官员面前骑车作秀。这位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有一辆自行车,专门停放在湖北省统计局7楼办公室里。外出5公里左右他都会骑自行车,上下班及外出办事则开自家私车,3公里左右时他喜欢步行。

  这原本只是一个理性自然人在现代社会因时适势的本能做法,但这事儿放在当今政府官员尤其是省级厅官身上就显得颇为另类。叶青很清楚这一点,但仍然坚持自己的方式,并以节约财政支出为出发点,努力向全国推广公车改革。

  2011年3月5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9时30分,叶青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公车改革已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你的呼吁没有白费”。

  “这是个很重要的信号,一旦写到中央政府工作报告里面去了,地方政府都得考虑这个事情。”让叶青非常开心的是,公车改革是讨论的热点。“今年特别火,记者采访特别多,基本每天都有采访。”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此前,他的坚持已经持续了9年。

  2003年5月20日,叶青调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走马上任那一天,他在办公室坐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进来一个人自我介绍说是车队的,以后负责给他开车。

  叶青很吃惊,此前在学校一直都是自己开车,从来没有专职司机。于是,他摆了摆手,客气地说:“我自己会开车,你先回去,有事我再找你。”随后他找到了领导,说自己刚从高校出来,不习惯配专职司机。然后他草拟了个方案提出不要专车,对自己进行“车改”。

  “我是大学教授,一直研究公车改革,讲财政改革课的时候还专门讲了公车改革。”1986年起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叶青,在转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后,觉得有责任有义务去实验自己研究的理论。“如果我也坐着公车,就跟我的理论是相违背的。必须言行一致。”

  从此,叶青每天自己开私车上下班,单位补助500元,油价上涨之后提到1000元,其中包含了油费和简单的维修费。他把自己的“叶氏车改”总结成四句话:“自购私车”“市内一月1000元”“出差(出武汉市)实报实销”以及“建议‘双轨’过渡”。

  他很高兴被人称为“用车成本最低的厅官”。但是,这项自我车改,并没有在周边产生多大的带动效应。“和我一样做的只有半个同事,是以前我们局里的一个助理巡视员。他也提出自己开车,只要补贴。不过,他开车技术不太好,出差还得用公车。他退休了后,也就没有其他人(效仿)了。”

  八次建议

  叶青发现,他的方式能够节省大量财政支出。以一辆价格10多万元的机关公车为例,购车费用、修车、保险、路桥费、司机工资福利等,杂七杂八一年摊下来,按最保守的估算,花费在10万元左右。如果实行车改,即使按每月补助1000元,一年也就1.2万元,再加上出差的费用,一辆小车一年至少能省下来8万元。

  早在1993年,叶青就开始关注车改。那一年,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开始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次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这与许多国家公务用车规定大体相当,但中国的乡镇一级干部就有专车。

  2003年3月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提交的“第0225号提案”中的调查数据显示,“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大约是GDP增长速度的3.5倍)。

  2004年,身为政府官员、大学教授和人大代表的叶青,第一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车改建议。那时,关注车改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不多,叶青的建议石沉大海。2005年,叶青结合自身的车改试验再提建议,国家发改委同时就车改问题给他和其他4位代表一起回复。

  这样的笼统回复并不能令叶青满意,他希望发出更大的声音,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2006年3月4日,全国两会期间,叶青创建了博客。如今,这个博客已经有90篇关于公车改革的文章。

  叶青年年提交车改建议。2008年3月,全国两会后的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是中纪委的,他吓一跳,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然而,打电话的人说,他们会积极考虑他的车改建议。

  这样的回应,更加坚定了叶青继续推动公车改革的决心。2009年全国两会上,叶青呼吁设立一个“公车改革试验区”,率先启动公车采购、使用的改革试点。2010年两会上,他又提出,要广泛推行公车改革,中央就要尽快出台指导性政策。

  此间,公车不断增加,而且常被私用。“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公用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老百姓意见非常大。”叶青说,在一个单位里,公车费用占到了整个行政经费的20%到25%,严重畸形。

  2011年,公车改革终于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也开始公开 “三公”经费预决算。今年两会期间,叶青第八次提交公车改革建议,并增加了许多具体内容,比如,以公务员工资中的“地区补贴”的20%-30%作为交通补贴、公车加装GPS、使用专用车牌,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公车私用等。

  行政如自家

  “车改的路还是要坚定地走下去。”2011年11月7日上午,叶青在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里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我也知道改革家是没有好结果的,任何一个财政改革家压缩别人的支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不好的。”说到这里,他低头喝一口茶,自嘲式地干笑了两声。

  出生于教师家庭的叶青,曾经梦想成为一名作家。大学前两年,学财政专业的他,一门心思地写小说,但一篇也没有发表。三年级才开始研究经济,毕业后又考研留校当老师,从而实现了他的第二个志愿——当一名有很多很多学生的大学老师。

  “还真没有想过当官。”在导师的影响下,留校后的叶青于1991年12月加入民主促进会,2000年当选为民进湖北省委副主委,分管参政议政工作。2002年3月,叶青出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后又出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这个是组织的安排,没有选择余地,只能做好。”叶青说,即使做了官员自己也很另类,他最喜欢最看重的还是教授这个身份。“我觉得做人最开心的一点就是按照自己的理念去做,政在节财就是我的一个理念,我提倡行政如自家。”在他看来,一个人在家里怎样节约用水用电,那么在办公室里也应该同样做到。在家怎么用车,上班也应该一样。

  叶青从小爱车,他拿到第一笔工资就买了一辆武汉产的自行车。2001年39岁那年,他买了一辆4.9万元的夏利车。“开车可以给人一种成就感,我不需要别人代驾,不是什么都要有人专门给你服务的。”

  当上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他还常常开车带着同事一起出差,也时常在节假日带着家人一起外出旅行。叶青有一对双胞胎儿子,老大重度脑瘫,到现在还像婴儿一样,躺在床上需要有人喂饭、换尿片。

  叶青认为,没法预测的事情发生了,只有正确面对,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家庭其他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更不能当做负担,“另外一个孩子成绩很好,已经读大四了。我们一家出去旅行,都会把这个孩子放在汽车后座上一起带着。”

  这种豁达的性格,也深深影响着叶青在官场上的态度。他很快就在统计局副局长之职、个人喜好及价值取向之间找到了平衡。“当统计局副局长最大的便利就是,我可以实践公车改革,以官员的身份来谈论并实践,这就是最大的意义。如果我只是一个处长,却来谈公车改革,人家就会说你处长本来就没有车,谈这个没用。如果你只是教授,谈这个事也只是理论上的假设。这是我在这个位置上最大的收获”。 ★

  叶青:1962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湖北省政府咨询委员,武汉市政府参事。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我觉得做人最开心的一点就是按照自己的理念去做,政在节财就是我的一个理念,我提倡行政如自家。”

  他长期工作在司法系统,善于把握中国体制内外的特性,做出更有益于法治进程的沟通。在一系列司法纠纷中,他以理性的声音、娴熟的诉辩技巧和建设性的态度,体现着中国律师的良知与操守。从25年前浙江省政法委书记的秘书,23年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程大好的年轻官员,到今天京衡律师集团的董事长、2011年浙江省党员律师标兵,陈有西的人生变化巨大。不变的是他对司法公正的不懈努力和追求。

  模范党员律师陈有西

  从25年前浙江省政法委书记的秘书,到今天的知名律师、党员律师标兵,他的一生变化可谓巨大。但是,不变的是他对司法公正的不懈的努力和追求

  本刊记者/滑璇

  2011年秋天,北海律师团邀请陈有西前去助阵时,他犹豫了。所里有的律师觉得不妥,劝他不要去旁观,以免惹麻烦。但思忖之后,陈有西还是赶去旁听了庭审。这位因李庄案第一季庭审一战而红的律师,近年来活跃在众多公共事件之中,为刺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做死刑复核辩护,持续点评介入“钱运会案”中的浙江村长之死……

  11月24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京城俱乐部见到陈有西,他刚坐了一夜火车,身边还带着行李。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他分别与两拨当事人见面,和中国改革论坛——“探究建设性改革路径”的主办方会谈,期间手机响个不停。56岁的陈有西脸上已有不少细密的皱纹,整洁的西装、打得一丝不苟的领带,无法掩盖辗转奔波的疲惫。陈有西说,同时代理、辩护的七八个案子几乎都要亲力亲为,“有些当事人一定要我亲自做,我去,法院会比较重视。”

  “我在体制内的时候,对律师也看不起”

  从浙江宁海小山村里走出来的陈有西,31岁便已成为时任浙江省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秘书。此前三年,他几乎一年上一个台阶。1988年,陈有西随领导调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院长秘书。当时很多人觉得,这个个头只有一米七左右的小伙子未来仕途将不可限量。

  一路平步青云的陈有西抱着同样的心思,一心想在体制内发展,哪里想过将来会去转行做律师?更何况20年前的律师不过是法庭上的鸡肋,除非能够找出关键证据、提出有力辩护理由,否则律师对法官、对判决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说句真心话,我在体制内的时候,对律师也看不起。特别是在高院,很多案子律师辩不辩不影响我们的判断。”回想起做法官的日子,陈有西觉得,那时司法腐败并不严重,错案无非是法官错判了证据或者对工作不负责任。

  在法院任职期间,陈有西考进北大高级法官培训班。他常常主动打车接送老师,借机取经,不知不觉间认识了罗豪才、应松年、姜明安等一大批行政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而他对公权力的反思,更让同为宁波老乡的行政法学泰斗龚祥瑞先生大为欣赏。“他当时觉得,法院的干部还能有这么多的民主思想,很不错,以后还可能当上大官,所以对我有很大期望。”据陈有西回忆,龚老很希望他能帮自己实现未竞的法治理想,并在临终前把生平传记托付给这位非正式门生,嘱咐他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大陆出版这本书。

  在北大学习一年,也让陈有西的思想有了较大起伏,至少他想明白了,人生不只当官一条路。“北大(法学院)很多学生首先选择出国,其次到企业做高管,第三做律师,第四才选择做法官。北大出疯子嘛!”说到这里,一向表情严肃的陈有西难得地笑了笑。

  走到体制外

  陈有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在一场颇具争议的事件中两次上书表达个人观点,自己在高院的岗位上沉寂七年,再也没有得到提拔的机会。直到1995年,40岁还没当上厅级干部的陈有西,半负气半无奈地选择了辞职。

  由于没有律师资格,陈有西先做了几年研究、教学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执照后,决定凭借一技之长到律师行当里打拼一番,养家糊口。

  从省高院院长秘书到初出茅庐的律师,陈有西经历了人生的重大转变,感受到了体制内外的巨大差异。“以前下去,打个电话,县长、县委书记都来看我,法院院长肯定过来汇报。一出来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巨大的心理落差,生计也着实让他头疼。“做了16年的政法干部,家里只有2000块钱,生活都很困难。”不过12年后的今天,陈有西一手创办的京衡律师集团年收入已达数千万元。钱,早已不是问题。

  作为一个涉足刑辩领域的律师,陈有西的工作往往和公安、检察机关“作对”,但他仍得到了对手们的认可。浙江某地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家人涉嫌受贿遭到公诉,这位局长马上想到了陈有西,请他这个法庭上的“死对头”为家人辩护。

  一位在检察系统工作的朋友曾经打来电话:“陈有西,你又在哪里说我们刑讯逼供了?” 陈有西模仿着朋友的口气向《中国新闻周刊》讲述这段轶事,“不过后来我批评他们了,说这个律师我了解,他说你们刑讯逼供你们肯定刑讯逼供了。”

  从80年代初期的公安机关预审人员到如今名利双收的执业律师,陈有西近30年的职业生涯见证了中国法治环境的发展和律师业的成长。他认为,现代社会中律师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老百姓能看出案子有问题、有冤枉,但律师能告诉老百姓冤在哪里,并且告诉他们应该怎样纠正”。律师的理性分析加上媒体的持续关注,案件的来龙去脉、青红皂白立刻呈现在公众眼前。虽然上述二者偶尔会对公众舆论造成导向性影响,甚至压迫、绑架司法判决,但在陈有西看来,这种舆论监督还是必要的,“因为舆论放开,各种观点都会出来,反而有利于法院冷静下来进行判断”。

  建设性看待公权力

  “改革开放的30年,法律启蒙刚开始,从公权力主导逐渐走向民权对公权的制约,第一代律师肯定是拓荒者。”陈有西说,在担任省政法委秘书期间,每天都有大量信访信件寄到省委,他的一项工作就是把它们“一封不落”地拆分转办。“我始终认为老百姓苦难很多,很多苦难来自于权力不公。”一直以来,陈有西本着“眼睛朝下看”的原则为处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出庭代言,有时甚至是免费代理、辩护,“我自己本来就是农民嘛,他们的生活我很了解。”

  但同时,在体制内待过多年的陈有西对公权力始终抱着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我觉得应该以对话合作的方式来完善管理政府、完善公民权利。”他认为,以建设性的立场做事,哪怕提出批评意见,官方也不会太反对,“这就好比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但她脸上有泥巴,我去给她洗洗,抹一点化妆品弄得漂亮一点,这个女孩子知道是为她好,不会恨我的。”

  对待那些侵犯了公民权利的公权力机关,陈有西往往先礼后兵。与很多律师接到案子就直接起诉、与媒体联动不同,陈有西经常先到行政系统内部进行申诉,为行政机关留足面子,如果申诉没有成效,才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大榭岛案便是如此,行政诉讼还没有终结,省政府便撤销了原本的错误决定,诉讼目的也就达到了。重庆李庄案中,陈有西一方面为李庄做无罪辩护,一方面肯定重庆的打黑政策及司法进步,让案件双方都无法否认其就事论事的客观态度。李庄案后声名鹊起的陈有西虽然常在网上发表各种评论性文章,但从不接受外国媒体采访,即便偶尔接受邀约,也一定亲自撰稿,且须原文刊登,不得删改。这种谨慎的态度,为自己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也赢得了体制内的认可。2006年陈有西被评为杭州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模范党员律师。

  陈有西将其行事作风归因于体制内的多年打拼和卑微的农民出身,“我能够站在当权者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也能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一个律师像我一样,在公安、政法委、法院这些刀把子部门干了16年。但我又出身自最可怜的农民,我真的了解这个阶层。”

  前不久,陈有西到西北大学演讲,并提前把讲稿公布在“陈有西学术网”上。谁料讲座时话筒不响,投影也不亮。事先看过讲稿的校长一下火了,直接命令视听室打开全部设备。

  “西北大学是我的一场保卫战,我如果在那儿上不了讲台,在全国其他大学也上不了讲台。但现在,全国畅通无阻。”说到这里,陈有西双眼发亮。明年1月初,他还将作为律师界代表,在中国法学会与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等人同台演讲。或许,这是对陈有西作为一个主流法律实践者的某种肯定。 ★

  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曾先后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1999年后,成为专职律师,是重庆“李庄案”第一季辩护律师。2006年被 评为杭州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模范党员律师。

  “我能够站在当权者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也能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一个律师像我一样,在公安、政法委、法院这些刀把子部门干了16年。但我又出身自最可怜的农民,我真的了解这个阶层。

  张千帆的《宪在》

  关注上访问题的学者并非张千帆一个人。但与其他学者不同的是,这位北京大学的教授亲身去调查个案的来龙去脉,他认为对社会不能只是解构,而应有所建构

  本刊记者/王全宝

  刚出院的吉林辽源市“老上访户”李桂荣躺在床上,讲话时声音很低沉。

  12月13日,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到“张千帆”三个字时,她抬高声音说,“他是个好人,敢仗义执言,让我在上访中看到了希望!”

  张千帆,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提及去吉林调查李桂荣上访案件,张千帆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之所以选择去调查李桂荣上访,实在是因为自己有诸多“无奈”。

  张千帆的无奈之一恰在于这是一个“普通”案件,“至少在中国是一个极普通的案件。我自己在讲座中说过,如今中国此类事件太多,以至不死人就不算什么吸引眼球的大事。如果自己不走一趟,李桂荣的问题将永远是留在我心中一个沉重的问号。”

  正是为了解决一个个“问号”,张千帆在在各种讲座以及发表的文章中,都涉及土地拆迁、信访制度以及高考改革等社会问题。他认为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现状下,知识分子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充当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桥梁,用宪法和法律的语言将民众的诉求传达给政府,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和体制改革。

  个案推动

  关注上访问题的学者并非张千帆一个人。但与其他学者不同的是,这位北京大学的教授亲身去调查个案的来龙去脉。他像一名媒体工作者,用自己的调查去影响社会,而不是泛泛谈理论。

  三年前的一次讲座结束后,李桂荣拄着双拐来到讲台前向主讲人张千帆诉说她十多年上访的遭遇,并给了张千帆一叠控告材料。

  作为学者,张千帆除了同情之外,首先感到的是一种无力,“因为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帮她解决问题的神通”。于是,张千帆把材料转给了毕业后在中纪委工作的学生。但是,最后李桂荣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今年3月中旬,张千帆刚回国就接到吉林“老上访户”李桂荣的电话,李桂荣称她在“两会”期间上访时被打伤,已被遣送回辽源市中心医院治疗,无钱无助、生存困难,“坚持不下去了”。

  三年多来,李桂荣偶尔会联系张千帆寻求帮助,而张千帆之所以一直没有诉诸行动。“是因为自己作为理性的法律人在犹豫和权衡中——究竟能为她做什么?直到在开往辽源的火车上,我还在想,如果她的材料不真实怎么办?她会不会是‘精神偏执’的老上访户?会不会在‘利用’我达到什么目的?”

  3月末,张千帆在吉林辽源市费时两日,调查李桂荣上访一案。回京后撰写了一份《关于吉林辽源市老上访户李桂荣的初步调查报告》。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自己,把自己作为积极主动的公民而非消极被动的臣民,依法履行自己的道德和政治责任,一旦参与成为每个公民的习惯,中国社会的人格状态和生存环境会是完全另一种面貌。”张千帆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解释调查李桂荣上访案件的初衷。

  张千帆之所以要亲自推动社会个案的解决,源于他十几年国外求学所受到的影响。“国外宪法能进入法院,得到比较有效的实施,所以他们的教科书绝大部分都是判例材料;我们的宪法得不到司法或其它机构的有效实施,这样教科书也就显得很单薄,而宪法学者长期以来没有实际案例作为素材,养成了只谈理论、不谈实际的习惯,总是囿于学派、门派之争。”

  为积累实际案例,张千帆把更多精力投放到社会个案上。2011年年初国务院发布新拆迁条例前后,张千帆和网站合作,就新条例以及自己团队提出的替代方案征求社会意见,网民反映比较热烈,共2万多人参与。

  10月份,张千帆联合15位学者向国务院和教育部上书,呼吁取消高考和招生工作中的考生户籍限制,并起草了《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在宪法圈里,有学者评价张千帆是“中国少有的几位能应用西方法学理论研究中国公法问题的学者”。通过写文章以及个案推动的方式践行法治理念,张千帆谦称“我绝大多数文章都是针对具体事件有感而发”。

  “社会进步不可能通过疾风骤雨式的革命完成,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通过个案推动。这并非出于无奈,因为社会进步的本质就是通过一个个具体事件实现的制度进步。”张千帆认为,知识分子不应不语,而要用个人的良知承担起社会的责任。

  张千帆生于江苏南京,成长于“文革”。受当时李政道、杨振宁回国掀起的“物理热”的影响,1980年高考时,张千帆选择了南京大学物理系,学的是固体物理专业。本科毕业后,张千帆顺利考取美国“卡斯比”,来到美国读硕士,学习生物物理。

  1989年,张千帆博士毕业,接着做博士后。不过,此时他的研究兴趣,却转向了社会科学。“我对理科固然很感兴趣,但是后来认为社会科学对中国更有用,所以先后转学了法律和政府学专业,发现这些学科确实是中国所需而所缺的。”张千帆回忆说。

  1995年,张千帆来到得克萨斯奥斯汀政府学院,读政府学博士。四年后,张千帆拿到政府学博士学位,此时他在美国待了将近16年。

  经过反复思考后,张千帆决定回国,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当教授。2003年,张千帆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后,逐步开始将思考付诸社会实践。

  在美留学后期,张千帆学的是法学和政治学,宪法研究自然成了他回国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宪在》生活中

  “宪政确实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宪法本来应该离我们很近的,好比我们日常生活的油盐酱醋。”张千帆今年刚出版的《宪在》就是要说明,宪法其实天天和我们在一起,关键是我们自己是否关注过它,是否知道怎么用它。

  今年7月国土部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土地管理法》修改稿后,一份由北大学者制定的《土地管理法》修订方案正在进行最后的梳理,将通过网络和媒体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民意,并在10月上交国务院。

  作为上述修订方案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张千帆向媒体抛出自己的观点:“政府在农村城市化的土地征收中应起到监管者的作用,是刹车而不是油门!”

  张千帆举例称,一个开发商希望开发一块土地,在市场的作用下他就要和民众谈判,谈判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如果当地民众要价太高或者通过临时建筑来增加赔偿金额,一旦超过开发商的限度,开发商自然就会选择开价少的土地。政府只需要监管整个过程是否合法或者有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就好。

  “以沙石见世界,以滴水看人情”,张千帆尽量使得宪法学呈现平易与亲和的一面,使自己的文章具有可读性。

  张千帆认为,在政府和社会诉求脱节、对抗的情况下,知识分子就尤其要发挥“中介”或“催化剂”作用。宪法学者一方面要让人民知道,最有效、风险最低的维权方式是通过宪法规定的制度渠道,而不是诉诸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又要让政府知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期执政的最有效方式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制度。

  “知识分子光骂人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要告诉社会,目前这些问题是如何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在哪里。”张千帆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无论是学者、民众还是政府在制度建构方面还没有形成良性互动,情绪化批评、非理性恐惧现象比较严重。“我认为学者应该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通过设计一些制度试验来促进官民的良性互动”。

  张千帆认为,“我觉得改革开放包括宪政建设进行了那么多年,说这些话应该不需要太大的勇气,而我回国以后主要的工作也是沿着这个方向走的。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从批评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是对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自己的体系。对社会不能只是解构,而应有所建构。” ★

  作为宪法学者,多年来他一直通过个案推动社会进步。他认为宪法学者一方面要让人民知道,最有效、风险最低的维权方式是通过宪法规定的制度渠道,而不是诉诸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又要让政府知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期执政的最有效方式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制度。

  张千帆,1964年1月生于上海。1984年7月南京大学固体物理学士,1989年12月卡内基-梅隆大学生物物理学博士,1999年8月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从批评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社会是对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自己的体系。对社会不能只是解构,而应有所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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