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视记者李文学面临刑事指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10:03  法治周末

  李文学在长丰家具厂遇到了自称长丰厂总经理的彭杰,他在暗访中向彭杰抛出了一个2000多万元订单的诱饵,诱使急于得到这单生意的彭杰一步步说出了李文学希望的话,包括:长丰为达芬奇供货、货品出口转内销等。而彭杰引导去查看长丰和达芬奇的往来账单和邮件,更是成为央视调查的“铁证”。

  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以《达芬奇“密码”》为题,播出了栏目组制作的一期节目。但这期节目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唐英家里的床就是东莞长丰生产,以此冒充进口品牌。2005年7月,达芬奇就曾张罗卡布丽缇(Cappelletti)等品牌家具制造商来华打假。

  此外,从新闻操作的一般流程上来说,这期节目缺少一个重要的流程———向达芬奇公司核实。这使节目存在一些明显的逻辑漏洞和事实差错,并失去纠错的机会。

  对于曾经揭露欧典地板等一系列造假事件的央视来说,《达芬奇“密码”》无疑又是一颗重磅炸弹。这家国家电视台的节目播出后,媒体跟进,工商、质监、海关也跟进,达芬奇瞬间陷入绝境。

  在央视内部,巨大的社会反响使《达芬奇“密码”》被视为优秀的报道,它和瘦肉精事件一起成为2011年评价极高的舆论监督报道。

  媒体人充当资本掮客

  2011年7月13日,也就是央视节目播出的第三天,达芬奇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潘庄秀华出席发布会,她联同16个欧美供应商再次表示:达芬奇所售意大利家具全部从意大利进口。同时承认其所代理的美国品牌家具部分在中国内地生产。

  这些声明以及16个供应商的背书,丝毫未能改变局面。在商业诚信缺失的当下中国,公众选择了对央视的信任。尽管最初就有媒体质疑《每周质量报告》的报道中提到的长丰家具厂彭杰的身份问题,但这些声音在一片讨伐声中完全被淹没。

  面对媒体的曝光,达芬奇的态度是“感谢央视和广大媒体的提醒和监督”,并且承认,在以往的销售和宣传活动中以及他们的官方网站上,部分广告宣传用语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并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同时还存在个别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混淆产品的宣传资料,向消费者提供了不准确、不全面的信息。

  这些正是央视报道中揭露的部分问题。或许正是由于达芬奇自身确实存在问题,面对央视的炮轰,达芬奇没有公开反击,而是选择利用“潜规则”去疏通关系。

  根据《新世纪》周刊的报道,7月11日,经负责达芬奇上海门店的小股东樊计超介绍,达芬奇辗转找到一位名叫孙国军的北京某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意图疏通政府和媒体两层关系。孙国军遂以找权力部门需要“见面礼”和“政府公关费”为由,向达芬奇索要了1200多万元。孙国军还作为中间人找到在“京城媒体圈能量巨大”的媒体高管崔斌,意图疏通与相关媒体的关系。

  7月14日,达芬奇与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公关顾问服务合作合同”,崔斌正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当时的公开职务是文化中国传播集团CEO,同时兼任文化中国间接持股50%的京华时报社总经理。

  双方订立的合同显示:传媒中国网为达芬奇服务三个月,服务截止日为2011年10月14日,服务费用为300万元。

  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关键公关策略、核心媒体沟通(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的沟通)、重点主流媒体专访(邀请中央级主流媒体与其他重点主流媒体,对甲方进行专访澄清)、网络公关服务(面对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乙方将提供网络公关服务,全力清除负面影响)。

  一开始,达芬奇对崔斌最大的期望是沟通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操作报道的记者李文学。作为中间人,崔斌向达芬奇传递李文学那边的第一个诉求是:解决和唐英的纠纷。7月18日,与唐英长达两年的纠纷,以达芬奇答应支付450万元“和解费”收场,并且免除唐英所欠货款。

  7月19日,潘庄秀华第一次见到李文学,此时,达芬奇公司向唐英支付450万元后达成和解。尽管第一次见面李文学没有提出要钱,但潘庄秀华称,当天晚上,崔斌告诉她,李文学要钱,出面摆平央视,不再做第三期报道。7月25日,崔斌告诉潘庄秀华,李文学要100万元。7月28日,达芬奇公司董事黄志新给崔斌提供的一个香港账户转去15.52万美元(折合100万元人民币),收款人为MaZheng。

  达芬奇方面偷录的谈话显示,崔斌确认收到了15.52万美元。不过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他声称这笔钱为额外的公关费用。事后,李文学公开表示,潘庄秀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妄称给其100万元,“完全是诬陷和诽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发生在公众视野之外的这场由媒体人参与其中的黑幕,却因为没有达到“潜规则”设想的目的,最终被和盘托出。

  崔斌、李文学、达芬奇均不愿意回应法治周末记者对其中细节的求证。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意图花巨资通过“潜规则”解决问题的达芬奇,却为自己留了一手,这或许是崔斌和李文学等人根本没有想到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一幕大戏。

  潘庄秀华称,她先后见过李文学四次,崔斌每次全部在场。目前公开的偷录内容发生在2011年9月2日,其他三次见面是否录音不得而知。

  9月2日偷录的谈话证实(详见第二版谈话实录),当着李文学和崔斌的面,潘庄秀华突然提出了上述100万元的事情,李文学似乎表示不知道,而崔斌则赶紧掩饰:“他不知道啊,和他没关系啊。”潘庄秀华说:“但是那100万元是他要的啊。”

  一种可能的背景是:潘庄秀华此时提出100万元的事情,并且对三人面谈的内容秘密录音,其动机或许有两个:一是付出巨额的“公关费”,并没有达到预想中的目的;另一个是其他股东不认账,潘庄秀华为了获取证据而设计了这个局。

  尽管这100万元的最终去向目前仍未明了,但录音提供的另一个事实表明,不仅崔斌在帮助达芬奇公司“公关”,而且李文学也参与了其中某些环节的运作,同时还在为达芬奇公司策划其他活动。

  著名学者展江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新闻专业主义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新闻与广告分离,如果二者不分,轻则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准则,重则触犯刑律,是非常危险的。”

  显然,不管是李文学还是崔斌,根本没想到达芬奇方面会来这一手。据接近《每周质量报告》的人士说,李文学的暗访很老练,但没有想到,这一次他却被批评对象“暗访”了。

  这些录音后来成为达芬奇借助财新传媒绝地反击的重要证据。

  据调查,达芬奇和财新传媒最早的接触发生在2011年7月21日。当天,潘庄秀华和一位董事约见了财新传媒记者。财新网次日发表了《达芬奇就“假洋品牌”指摘诉屈》的报道,该报道末尾附上了“达芬奇家居致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

  这是公开信首次在媒体公开,达芬奇家具的官方微博在7月23日确认此次发布为首发。而知情人透露,此前,崔斌曾找过几家媒体,希望在网站发布公开信,遭到拒绝。

  至于财新传媒为何会发出公开信,他们何时和达芬奇再次建立联系,因何操作“达芬奇案中案”系列报道,由于财新传媒发言人张立晖婉拒采访请求,所以不得而知。不过,财新的报道事实上成为达芬奇反客为主的关键。

  公开资料显示,至晚在2011年11月份,财新传媒记者就已经和达芬奇就报道进行过沟通。11月18日,达芬奇公司的四家意大利供货商专程飞到北京,接受财新传媒记者的独家采访。财新传媒高层曾多次亲自过问达芬奇事件的报道进程。

  2011年11月14日,达芬奇公司向中央电视台纪委举报。12月9日,该公司又分别致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

  在给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举报信中,达芬奇指责“李文学作为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故意编发虚假报道,徇私隐匿新闻事实,并利用职务之便,联合唐英、崔斌对达芬奇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2011年12月23日,财新传媒记者还采访了崔斌。在报道刊发前,崔斌曾透过中间人希望财新传媒在报道中不要提及他的真名,不过这一请求被拒绝。作为媒体人的他深知,这样的后果会很严重。

  2012年1月1日,《新世纪》周刊发表“达芬奇案中案”的报道,不仅披露了上述龌龊的行径,而且指责央视揭露达芬奇的报道中存在硬伤。转眼间,达芬奇造假变成了央视造假。

  《新世纪》周刊在第二篇报道“公关陷阱”中披露,事发后,达芬奇和崔斌、李文学的接触。文中很容易让人得出的结论是,唐英、李文学、崔斌联手,共同陷害达芬奇。很快,崔斌和李文学变得声名狼藉。

  面临刑事指控

  1月1日晚间,李文学对报道作出回应,表示对《达芬奇密码》、《达芬奇密码2》两期节目中披露“达芬奇家居部分产品存在产地造假、原材料造假、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与他人勾结、陷害达芬奇家居的行为”。潘庄秀华向有关公司支付所谓公关费与己无关。

  次日,潘庄秀华也通过公开声明,对李文学的声明进行了驳斥:“李文学声称不存在与他人勾结、陷害达芬奇家居的行为。试问李文学为何向我谎称还有500分钟对达芬奇不利的视频要播出?为何威胁我如果不支付唐英450万元将会导致我先生有牢狱之灾?李文学为何不回应他与唐英夫妇是否熟识?”

  潘庄秀华在声明中说:“有关李文学向达芬奇索要100万元人民币事宜。李文学可以向其好友崔斌核实,崔斌知道全部实情。我确信崔斌已经了解中国法律有关‘诈骗罪’主犯与‘敲诈勒索罪’从犯的区别……”

  潘庄秀华说:“李文学声称达芬奇向公关公司支付所谓的公关费与其无关。但李文学与崔斌以及我本人三方多达五次面谈时,李文学当面教训我支付公关费是合理的。我要求李文学就达芬奇事件在央视作一些客观的正面报道,但李文学建议达芬奇把其代理的意大利奢侈品巨头请至央视二套《对话》和《中国财经报道》栏目制作节目,并再次提及需要相应的费用。”

  据匿名消息来源透露,崔斌曾试图站出来发言,但最终放弃了这个念头。在一片谴责声中,被认为是广告业界“奇才”的崔斌,1月5日被京华时报社免去总经理职务,三天后黯然辞去文化中国总裁职务。

  了解本次事件的相关人士分析说,进退两难让崔斌犹豫不决———要减轻自己的责任,就必须为自己辩解,那就意味着此次“公关”的对象将被公开;如果选择缄默,则需要崔斌本人独自应对所有问题。

  而一个无法判断的危险是,崔斌、李文学等人是否面临刑事指控。

  北京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霄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崔斌第一次签署委托合同收取达芬奇的300万元“公关费”,不管其中有多少作为“封口费”摆平相关媒体,也会触犯刑法的行贿罪;如果签署合同不办事,则属于民事欺诈;合同之外收取的15.52万美元,如果送给了李文学,则双方分别涉嫌行贿罪和受贿罪;反过来,如虚构事实,以“李文学说还有500分钟没有播出”为由索要“封口费”,就是乘人之危的敲诈勒索行为。

  在舆论围攻崔斌、李文学、孙国军等人的同时,借力财新传媒的报道,达芬奇看似在舆论上扳回一局。

  不过,已经面目全非的达芬奇能否咸鱼翻生,仍是一个未知数。

  仅仅根据2011年9月2日的录音就可以发现,达芬奇被曝光后生意锐减,两个月的店面成本、退货,外加用于“潜规则”的花费等,至少在两亿元以上。这几乎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的全部利润。

  据知情人透露,有中国商人已经开始和达芬奇接洽收购事宜。接洽者包括:哈尔滨透笼轻工批发市场、北京东方信德投资公司、东方财富置业公司、东方信德房产公司。这四家公司中有三家均为商人郑显坤实际控制,其业务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高端地产开发等。

  不过,接近达芬奇的人士否认了这家新加坡人投资的家具销售公司将要卖身的消息。

  另一方面,达芬奇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李文学、崔斌、孙国军等人的刑事责任。三人前途未卜,一如今天的达芬奇。

  (法治周末记者焦红艳、孟伟阳对本文有贡献)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更多关于 达芬奇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