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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犯杀人求死幕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6日11:44  南方人物周刊

  李占双 狱犯杀人求死幕后

  2011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李占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17岁的他因盗窃罪被拘役6个月;18岁,又因抢劫罪被判刑14年;19岁,在内蒙古扎兰屯监狱服刑期间,犯下杀人命案。

  李占双现在也只有22岁,正等待最高法死刑复核结果。一个曾经决定“要好好改造”的问题少年,为何最终以“杀人求死”的方式走向自我毁灭?

  本刊记者 曹林华 

  判决死刑

  2009年4月6日,徐化英接到内蒙古扎兰屯监狱的电话,称她儿子出事了,“具体什么事也不跟我说,只说让我赶紧过去一趟。”

  徐化英心急如焚,当天已经没有了去扎兰屯的火车,坐在家里的床上等了一夜,好容易捱到次日凌晨5点,她搭乘惟一一趟从满洲里到扎兰屯的火车,赶往位于成吉思汗镇的扎兰屯监狱。

  此时的徐化英仍保有乐观,她认为孩子顶多也就是在监狱里打了架。经过8个小时的长途颠簸,徐化英赶到扎兰屯监狱,却从狱警口中得到了一个令她几乎晕倒的消息:李占双杀人了。

  狱警没有让她见李占双,也没有告知李占双具体的杀人过程,只扔下一句话:“回去听信。”折腾回家后,在亲戚朋友的建议下,她花5000块钱聘请了当地律师赵春平为儿子作辩护。

  大约四天后,赵春平见到了李占双。面对赵春平,李占双觉得“说了也不会有用”,干脆沉默。“不能一死了之,有什么情况都要说,就这样死了,对得起你父母吗?”赵春平想说服李占双改变主意。

  11月30日,案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6日,李占双将同监室罪犯姜结红叫醒,骗至107室,用绳子勒姜结红颈部,并用剪刀刺其颈部数下。经法医鉴定,姜结红系被勒颈死亡。

  公诉书称,杀死姜结红后,李占双回到自己居住的105室,又两次将同监室居住的李宝龙叫到活动室,企图用同样的方法将其勒死,但由于李宝龙身材比其高大,两次下手均未成功。李宝龙发现其手上全是血后,将其捆绑并报告值班的赛音吉亚(同一监区的犯人),再交由值班民警处理。

  在阐述杀人动机时,公诉方称李占双因罪重刑长,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想一死了之,便产生了杀人的想法。

  赵春平辩称,李占双一心想要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与家人团聚,但在监狱改造期间,却受到别的犯人无休止的欺辱,甚至用恐吓、暴力等方法向李索要钱财,并威胁如果拿不出钱就让他在监狱不得安宁,他多次向监狱管理人员求助均未得到任何的帮助,无奈之下,产生了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庭审上,李占双也作了将近三个小时的自辩。

  “我儿子说赛音吉亚他们老逼他要钱,在多次被打之后,渐渐使他失去了理智和信心,走投无路之下,就想杀人求死。后面说他还想杀李宝龙,完全是他们自己编造出来的。”2012年1月5日,旁听了庭审的徐化英对本刊记者说。

  最终,这些因素均未被法院采纳。法院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占双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被判死刑后,想到求生的李占双,在上诉书中写道:“我在杀人前几天,很痛苦,很迷茫,也很矛盾,本想好好改造,却没想遭到预想不到的欺辱,在这种情况下,才采取了过激的行为。”

  赵春平律师也称,一审判决中,陈述李占双因对生活失去信心,便预谋杀人,与其真正的杀人动机完全不相符。在他看来,是扎兰屯监狱的管理存在严重的失误才导致本案的悲剧。

  这些理由,没有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回应。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死刑复核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所以,徐化英一次又一次来到北京上访,希望能挽回儿子的一条命。

  为了省钱,徐化英每次到北京都是临时栖息在北京南站的桥底下。“就一张毛毯往地上一铺,人躺在上面卷着就睡觉。”2012年1月3日,徐化英第5次到北京。因为天气寒冷,她不得不每天花10块钱在北京南站附近的一个小平房里住了下来,“一张床上挤好几个人。”

  这位劳苦一生的母亲心中最大的纠结是,儿子在监狱内被殴打辱骂得受不了,被逼杀人求死,监狱方有没有责任?

  杀人前的20天

  那么,李占双在杀人前,内蒙古的扎兰屯监狱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时间回到事发前的2009年3月18日。

  当天,吃完午饭后,李占双拿着同监区狱友的饭碗到厨房洗涮。此时,二监区的三石(化名)已经在洗涮池旁。

  此前,这两个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从未有过交集。但这次无意的相逢,改变了李占双此后的人生轨迹。

  李占双在走向洗涮池的过程中,不小心把三石洗好的筷子碰滑到了地上。年轻气盛的三石瞄了一眼李占双,冲着这个身板瘦小的年轻人吼了起来,“赶紧把筷子给老子捡起来。”

  李占双对这种挑衅似有些不屑,他冲着三石淡淡地回了两个字:“不捡。”

  三石和李占双动起了手。至于具体是谁先动手打人,三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已记不清楚。他记得清楚的是,他被打输了。“他们当时有好几个在,而我们人少,打起来肯定吃亏。”

  三石忍不下这口气,次日,双方便各自召集伙伴重打。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有多人受伤,最严重的人满口的牙都被打飞。“打群架,好几百人。”

  此事件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三石和另外几个人被关禁闭,时间为15天,而李占双这一方,因为有“大哥”赛音吉亚在,则逃过处罚。“他们拿钱摆平了这个事情,给狱警的钱肯定就要几个人分摊。”

  李占双就是被要求分摊这笔钱的人之一,他要承担的数额为4000元。

  2009年4月3日,也就是李占双杀人前3天,徐化英接到他的电话,要求母亲立即给他汇4千块钱。李占双给徐化英的解释是,“我们在里面打仗,大哥(赛音吉亚)摆平了此事,不给钱不行,两天之内就得给。”

  因为手头拮据,徐化英在电话里拒绝了李占双。次日,徐化英接到了丈夫弟弟的电话,“说我儿子向他借4000块钱,问我给还是不给,我就让他暂时不要给他钱。”

  徐化英不知道李占双要这些钱到底干什么,她决定去扎兰屯监狱走一趟,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在徐化英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4月5日),她接到了李占双的电话。

  电话中,李占双告诉徐化英,“你不要再来了,我自己摆平了,也不用拿钱,跟大哥(赛音吉亚)都商量好了。”

  这4000块钱成了压垮李占双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摆平此事的方法就是“杀人求死”。4月6日凌晨,他把入监才刚刚4天的姜结红叫到107室,用从活动室取来的绳子勒其颈部,并用纱剪刺其颈部数下。

  曾经和李占双关在同一监区的大亮(化名)告诉本刊记者,李占双在杀人的前一晚,“被打得很严重,还不允许他睡觉,但他一声都没吱。”

  监狱之乱

  这不是李占双第一次向家里要钱。

  徐化英说,李占双自2008年9月到扎兰屯监狱服刑至案发时,不过6个月的时间总共向家里要了一万多块钱。“以前只要他要,我就给。这次我如果给了4000块钱,孩子也就不会想到去杀人求死了。”

  徐化英记得李占双第一次问她要钱是在入狱后的第10天,“孩子说吃不饱饭,让我给汇500块钱。”

  汇完钱后的徐化英还是不放心李占双,她决定去监狱看看。第一次见面时,李占双告诉徐化英:“放心,我在这里还行,你不要挂念我,我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之后,又转头指着背后的人说,“这是我大哥(赛音吉亚),他对我可好。”

  徐化英说,每次说完这个,李占双就流眼泪。直到李占双在监狱杀人后,徐化英才明白,原来“这是儿子要告诉我他在里面过得不好,后面有人,他不敢明说,而我还一直觉得他在里面很好”。每次会见,李占双后面都站着同一个人。

  曾经和李占双关在同一监区的大亮说,李占双刚进去那会儿,大哥(赛音吉亚)天天打他,还让李占双每天给他洗脚、洗衣服、洗碗,干一切琐碎的事情。“有钱就好过,没钱的时候就天天挨打,我刚进来的时候也这样。”大亮说,“大哥则经常和狱警在一起喝酒,有时候在监区喝,有时候在狱警的值班室喝。”

  三石也向本刊记者证实,刚进监狱的人都是要被大哥教训的。“打了你又怎么样,没人敢向狱警反映,就算反映了他们也不管,到头来反而被打得更惨。”三石说,“在里面干不干活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钱给大哥和狱警,给5000块钱,就可减刑一年,没有钱,你把活干得再好,也不会有人给你减刑。”

  三石说,他临出狱前,因为不干活,被狱警把牙齿打掉。“都记在日记本上,都是要去报复的。”

  李占双为了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便不断地让徐化英给一些不知是何人的账号上汇钱。

  徐化英最后3次的汇款凭证显示,这些钱并没有寄给李占双本人,而是分3笔汇到了她不认识的3个人的名下。其中,梁春和1000元,王超 1万元,谢菲800元,这3笔汇款的时间分别为2009年1月9日、2月11日、3月29日。

  三石向本刊记者证实,梁春和为扎兰屯监狱管教队长,其哥哥梁春利(音)则为后勤监区的区长。媒体此前报道,王超和谢菲为梁春和的亲戚。

  事实也证明,在徐化英汇出1万块钱后不久,李占双被分到了后勤监区。“后勤监区就是干轻活的。”大亮说。

  李占双犯下命案后两天后,梁春和主动打电话给徐化英,表示要把钱退给她。徐化英因为心脏不好,而让远嫁吉林长春的女儿李小路(化名)去了一趟扎兰屯监狱。

  李小路在成吉思汗镇宾馆见到了梁春和,并在宾馆的房间收到了归还的1万块钱。李小路告诉本刊记者,梁春和还钱后,威胁她说,“不得把你弟弟真正的杀人动机说出来,要不然,我找道上的人弄死你们全家。”

  因此,在一审判决李占双死刑之前,除了一审开庭时,徐化英自始自终都未向任何人出示汇款票据。然而,这些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不管是在法院的一审还是终审的判决书中均未被提起。

  二审死刑之后,徐化英的不满加重,开始到北京上访,希望留下儿子的一条命,完成自己的救赎。“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太忙自己的事了,根本就没有时间照顾他,也没有时间跟他好好说话。”

  为此,她找到免费为其代理案件的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李认为,法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并未对李占双产生伤害他人的动机和事件的起因进行详细的调查,只是一味地强调李占双的杀人过程和结果,对监狱管理和其他服刑人员的过错只字不提,对杀人动机这一关键情节也不予考虑,直接导致对李占双的量刑过重,显然不公平。

  有法律人士指出,徐化英给狱警及其相关人的汇款单据,足够证实李占双在服刑期间曾遭到狱友及狱警的勒索,而这也和他杀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李占双作案使用的绳子和剪刀轻易取得,作案时随意往来于105室与107室,监狱方难辞其咎。

  另一个令人惊讶的细节是,2010年10月,上海《新闻晨报》记者“在扎兰屯采访期间,在押的杀人嫌犯李占双竟主动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再次暴露出监狱的监管真空”。李占双向该记者介绍,当赛音吉亚听闻他无力筹钱,多次组织囚犯对其进行毒打,“打得我实在受不了,就想死了。”李占双说,杀人的前一晚,自己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不给钱就要遭打,家里又没钱了,一想到这些就不想活了。”

  大亮说,李占双在行凶8小时之前,还一个人在走廊上来来回回地走,还曾走过来趴在窗户上喊他一起去喝酒,但被他拒绝。当大亮醒来时,李占双已经犯下了命案。而更让他惊出一身冷汗的是,李占双让姜结红去107室的理由就是“喝酒,让他吃好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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