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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水与争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3日12:0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争水与争发展

  当上游地区提出生态补偿说要钱的时候,下游地区常常就会提出污染问题说赔钱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被反复提了多年,仍然推进艰难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伊曼 | 广东、江西报道

  江西省寻乌县环保局副局长赵志麟,最近两次被叫到赣州,向赣州市环保局写“情况说明”。

  因为,广东省来函告了他们的状。

  根据寻乌县提供给本刊的资料,寻乌境内的水源地水质基本是国家二类水,出境断面基本是三类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标准,有时会有些波动,比如枯水期,个别指标会超过四类。但是并不会危及下游的饮水安全。

  而根据广东省相关部门的检测数据,江西入境的水质却非常差,远不及广东自己监测广东省部分的东江干流水质。寻乌水、定南水省界交水断面的水质近几年经常为四类水,有时达到五类。

  “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如果说污染的话,一般也就是面源污染造成的氨氮超标,是最容易处理的。绝大多数指标都没有问题。”赵志麟告诉《望东方周刊》。

  他说,寻乌原有的100多个国有稀土矿点已全部关停,连续三年的矿权指标也全部取消;2007年至今,原本可以上马的15家企业,都因为保护东江源而未能落户;三年内还取消了经济林的砍伐指标,以限制发展的代价让出大量环境容量⋯⋯如今,在年财政收入仅2个多亿的情况下,还投资4000多万进行绿化工程,5000多万兴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五大”工程,“十项”措施等等。对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已经有些不堪重负。因此,他们不断呼吁着上下游责任共担。

  “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赵志麟有些抱怨,“说到生态补偿,下游不会给钱;但是一说到污染,下游就要来告状问责。”

  当上游地区提出生态补偿说要钱的时候,下游地区常常就会提出污染问题说赔钱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被反复提了多年,仍然推进艰难。

  这样的纠葛不仅发生在省际,也发生在市与市之间。比如,因为东江二级支流淡水河的污染问题,惠州市数年来也多次跟深圳交涉,深圳则“提交省政府仲裁”。

  “深圳很有战略性眼光,他们的东部引水工程,从我们上面把优质水引走了,然后淡水河的排污却流回惠州,这样公平吗?”惠州市的一位政府官员对本刊记者说。

  “生态补偿”还难成共识

  改革开放最早一批受益者、而今生息活计都深度依赖着东江水的深圳人,并不是端起漠不关心的姿态,不懂得“饮水思源”。深圳市水务局调研员、高级工程师戴金水对本刊记者说:“深圳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关心东江问题,几度提出要给上游补贴,让他们保护好水质,但是最后都没能实施。”

  实际上,不管上游还是下游,关心江河水的人很多。但不管是驻扎在江源的环保NGO项目,还是定期走“东江行”捐资扶贫的官方活动,资助并不成规模,没有系统性,也并无可持续性。要建立一个稳定的补偿模式,何以这么难?

  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林旭钿告诉本刊记者,这并不只是东江的困惑。

  他说:“在中国,大的流域基本都跨省、跨市。从流域统筹来讲,不同层面就有不同层面的考虑。这几年我们调研,看到流域源头的群众作出了努力和贡献,也听到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有这样的呼声,并且大家还开展了一些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但是我们感觉到,靠省和省之间联系是比较难的,各自考虑问题的角度、方式方法毕竟不一样。”

  流域内的补偿,是一个复杂的又关技术又关经济的问题---

  比如说,某流域沿线各地的党委政府,对流域的管理,守土有责、守水有责,是第一位的。水的跨省或跨市的交界断面,交出去的水按照国家要求应该是几类,完成底线指标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不能说为了满足这个指标,就得给钱。

  但是,一种情况是: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各种保护措施,超额完成了任务,原本要求三类水达标的,现在交给下游是二类水,那么就相当于把原本可以由自己使用的环境容量腾出来交给了下游,为下游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源空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补偿就合情合理。

  另一种情况是:上游应该交三类水,却给了四类水,下游还得投入更多去修复,那下游政府就很难心甘情愿再给上游补偿。

  河源市下游的一些地市官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曾经表达这样的忧虑:首先,就算下游愿意给补偿,钱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付,“没有制度规定”;其次,下游如果给予支持和补偿,如何保证上游城市把这些钱都能用到“保护”上去,而不是投入更大的冒险行为中?

  林旭钿对本刊记者说:“建议从国家层面研究这些问题,提出综合的指导意见、法规、政策。迄今为止,跨省的流域管理法规还比较欠缺。法规体系不健全,就没有办法支撑生态补偿。现在虽然跨流域管理上对地方政府提了一些责任,但对实现方式、失责处罚,都没有明确界定。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直饮水工程”

  在制度问题尚未解决时,商业化模式已然入侵水权竞争。

  一个构想了十余年、计划投资300亿的直饮水工程,在锣鼓喧天的宣传之后,又陷入沉寂。

  河源、惠州、深圳等地的相关官员均向本刊记者表示:这个从新丰江万绿湖水库调水、专线供给下游几大城市的“直饮水工程”,恐怕要流产。

  河源境内的万绿湖面积370平方公里,总库容量139亿立方米,是东江流域最大的水库,也是东江最敏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最关键的水利枢纽。

  2008年,河源与深圳、惠州、东莞、广州等城市签订了框架协议并申报至广东省发改委---河源市将采用全封闭式管道,每年向这些城市输送1亿到2.5亿立方米不等的水,每个市再建立起一套独立的管网系统,将从100多公里外送来的一类标准水直供每家每户。

  按计划,到2010年左右,深圳、惠州、东莞、广州等地的部分市民,就可以喝上全广东省最优质最安全的水。这个消息一度令各城市民众振奋。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新建直饮水工程从经济、技术、工程上,处处“行不通”。

  尽管河源市做了很多可行性论证,极力推动项目实施,但一些问题依然困扰着下游城市。

  对原本极度缺水又极重视饮水水质的深圳市而言,对直饮水项目起先很积极。问题在于,这得在市区内重新建立一套管网,2.5亿的供水量也不能完全解决6亿多吨的居民生活需水量。“除此之外,我们计算出这个直供水到每家之后,价格会高达50元一吨,这个水给谁用呢?”深圳市一位曾参与此项目的官员对本刊记者说。

  他说,直饮水从新丰江水库调走几亿吨水量,对东江的水量水质、沿线的水厂都会造成冲击。如果直饮水能彻底取代原来的管网,那还好,否则不仅重复建设,也会造成不公平。“后来我们发现,到实施阶段应该是商业行为,受益的不会是多数人。”

  对原本地处东江干流、水量充沛水质也相对良好的惠州市而言,对这个项目一开始就比较“被动”。惠州市水务局一位曾参与此项目的官员对本刊记者说:“我们本来不想要的,觉得没有必要,但河源市非常努力地推动这个项目,指望着靠水实现经济效益。2008年还做了论证,并且说动省发改委、省政府要上这个项目,我们最后就跟他们签了个协议。”

  他告诉本刊记者:“我们市政府也反对这个工程,新丰江水库是一个重要的调节水库,枯水期的调节全靠它,是广东水资源的命脉。你直饮水供下去之后,把水抽走了,枯水期怎么办?

  指标比钱更重要

  新丰江直饮水工程遇到的终极障碍,还是指标。参与这个工程的甲方乙方,包括河源市在内,到了一个底线都不妥协---“如果这个水要占用我们的指标,就绝对不行。”

  直饮水的概念在设想和推动之初,东江还没有实施“分水”。也就是在直饮水工程上报广东省发改委时,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确定广东东江流域年最大取水量106.64亿吨(1吨=1立方米),指标严格分配到流域各地市。其中:

  在正常来水年,河源的总分配水量为17.63亿立方米;惠州25.33亿立方米;东莞20.95亿立方米;广州(增城和东部)13.62亿立方米;深圳16.63亿立方米;东深工程供香港11亿立方米。

  每个城市的相关部门官员都向本刊记者表示:这个水量分配,对于该市未来的发展而言,严重不足。比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80立方米的深圳。

  再比如惠州市,按该市发展规划,到2020年,水资源的需求量会达到30亿立方米,但目前25.33亿的指标却成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让他们焦虑万分。

  河源作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的欠发达地区,17.63亿的指标看似不少,但传统的农业用水就占据了12.2亿分配水量,工业和生活用水一共只剩下约5.43亿立方米的空间。在大兴“产业转移园”和“矿业大市”的当口,这个指标量已经成为河源发展的瓶颈。如果说直供水工程每年七八亿立方米的水量指标还需从河源市自己的指标里扣除,不太现实。

  但其他城市的立场则是---既然我花钱买你的水,是一个商业行为,这就应该是一个包括水权在内的买断行为。类似于新丰江水库是一个矿泉水厂,占用河源市的工业用水指标,生产出来的矿泉水销往各地,不可能再从各地去要回这个指标。

  河源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吴野告诉本刊记者,如果要占用河源的指标,那河源肯定不干。他说:“河源市目前的分水量已经严重不能满足这个城市的需要,并且限制了我们的发展。指标比什么都重要,比钱更重要。”

  最现实的问题是:东江水的分配方案,已经满负荷地使用了东江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不可能再调剂出指标。“直饮水”的指标争执实际上是各城市在水权上的坚持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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