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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狄更斯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7日18:52  三联生活周刊
三联生活周刊201204期封面 三联生活周刊201204期封面

  七部名著连成的伦敦地图

  寻找狄更斯

  主笔 王星

  英国地理摄影 张雷

  《双城记》中被后人搞成“万能开头”的开场其实也适合狄更斯自己:“他是最美好的人,他是最糟糕的人;他是智慧的人,他是愚昧的人;他是信仰的人,他是怀疑的人;他属于光明的季节,他属于黑暗的季节;他有希望的春天,他有失望的冬天;他一生在试图直奔天堂,他一直在滑向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他跟我们非常相像,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他。说他好,是最高级的;说他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此次巡游在伦敦街头,当询问伦敦人他们最熟悉的狄更斯的作品时,我自己被询问最多的是这个问题:“听说狄更斯是上世纪60年代在中国唯一没有被查封的外国作家,真的吗?”也许是真的。自1907年林纾首次将狄更斯的作品译介到中国,它们确实如同交了某种好运一样始终在这片土地上存活着。在“五四”时期,狄更斯是“为人生而艺术”的作家们的导师,20世纪50~60年代,狄更斯被定性为:“他虽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但人类的正义呼声却在他作品中得以响亮地喊出。”(孙大雨:《狄更斯和它的“匹克威克书简”》)70~80年代,狄更斯又成为“人道主义思想作家”。90年代后,早在1962年就曾独树一帜地从创作手法上解析狄更斯创作的王佐良在《英国散文的流变》中写道:“狄更斯的尖锐是从他的敏感来的,正同他的写实笔法来自他的广泛的接触和人生经验。在他身上,若干相反的东西统一起来了:他幽默,然而他又富于悲剧感;他使人感到压抑,然而当他走出穷巷斗室,一车飞驰大路的时候,又使人感到精神上的空前解脱;他多次被人贬为庸俗、伤感、夸张,但连最清高的批评家也承认正是他紧紧抓住了真实人生的核心;他是大众的愉悦者,又是社会的良心;同莎士比亚一样,他运用语言是多层次、多方面、多声域的,令所有的学究皱眉,却使英语更加活跃;也同莎士比亚一样,他是最通俗的作家,又是在根本意义上最懂艺术的大师。”

  老舍是深受狄更斯影响的中国作家之一。正如老舍与北京的关系一样,狄更斯首先是一个地道的伦敦佬。狄更斯曾经在一封书信中表示,离开伦敦他就没法创作,甚至伦敦街上的噪音也是他创作中必不可少的:“我是多么惦记街道啊,街道仿佛给予我的大脑在工作时不能缺少的某种东西。在偏僻的地方,我可以好好地写作一两个星期,之后,在伦敦待上一天,我就可以再次上阵,重新迅速地拿起笔杆来。但是假如没有这盏魔灯,日复一日地劳累和写作,那是非常可怕的。”评论家阿克罗伊德(Peter Ackroyd)说:“伦敦创造了狄更斯,就如狄更斯创造了伦敦一样。当他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是一个微不足道、对这座城市充满陌生和恐惧的小孩子;但到1870年他去世以前,他已经为他的后代重塑了这个城市。他发现了用砖造就的城市,而留下一个由人构成的城市。伦敦进入了他的灵魂,离开伦敦他就没法创作。”

  狄更斯所在的伦敦,是一座正朝着举办世博会的方向而雄心勃勃地迈进的城市。维多利亚时代有一种独特的人生观,如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创立人、1895年的工人社会主义组织“费边社”的成员韦伯(Beatrice Webb)所指出的,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坚信“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是每一个人的本分义务;不理会那些低于自己的人,稳稳地以社会阶梯的最高层为目标。只有靠每一个人为他自己及其家人的利益之坚定追求,文明的最高水准才能达到。”两度出任英国首相的帕默斯顿勋爵(Lord Parlmerston)在1850年对下议院所做的一次关于对外政策的演讲中也提到了这种人生观,他说:“我们显示了一种国家的范例,在这个国家里,社会的每一个阶级都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上天给他们安排的命运。与此同时,每一个阶级中的每一个人都在孜孜不倦地力图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

  然而,是否真的都“高高兴兴”是一个问题。《远大前程》中的皮普也曾经拥有类似的成为“上等人”的理想。从这部小说原本的悲剧结局和狄更斯迁就读者而改就的大团圆结局中,可以隐约看出狄更斯与他同时代人在想法上的差距。《远大前程》是狄更斯作品中被进行影视改编最多的之一。关于这个结局至今人们依旧争论不休,而狄更斯本人如同他去世前最后一次朗诵会结尾所说的一样,已经“从这耀眼的灯光中永远地消失”。狄更斯不常写诗,留下的不多作品中就有这首《不要挤》:

  你不要挤!世界那么大,

  它容纳得了我,也容纳得了你。

  所有的大门都敞开着,

  思想的王国是自由的天地。

  你可以尽情地追求,

  追求那人间最好的一切。

  只是你得保证,

  保证你自己不使别人感受压抑。

  不要把善良从心灵深处挤走,

  更得严防丑恶偷偷潜入你心底。

  给道德以应有的地位,

  给每一件好事以恰当的鼓励。

  让每一天成为一项严峻的记录,

  面对着它你应当问心无愧。

  给人们生的权利,活的余地,

  可千万,千万别挤!

  狄更斯的七个伦敦时区

  “只要他能说服任何人和他一起来到Seven Dials,他的喜悦将形于色。‘上天啊!’他会这样感慨,‘这片街区将从我内心激发多少对于邪恶与卑劣的狂想!’”

  主笔 王星

  英国地理摄影 张雷

  “Seven Dials”是一个很难翻译的地名。按照字典解释,“Dial”可以有几种解释:拨号码打电话;地区、城镇或国家的电话代码;拨号音;电话拨号盘;(机器或设备上测量用的)刻度盘。当选定伦敦这个地区的一家同名饭店预订房间时,我确实曾经考虑过:那边是否会等七次铃响后才接电话。

  当然,事实上也没这么玄妙。选择住在此地,是因为狄更斯的密友、他最早的传记作者曾经有这样的记述:如果他“漫步到伦敦的中心街道,尤其是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ten)或河滨道(Strand)的任何一处,他都会满心充满喜悦。然而对他最具有吸引力的还是圣吉尔斯街(St Giles's)。只要他能说服任何人和他一起来到Seven Dials,他的喜悦将形于色。‘上天啊!’他会这样感慨,‘这片街区将从我内心激发多少对于邪恶与卑劣的狂想!’”

  学者们说,这是一片会令狄更斯想起他的童年的街区。从Seven Dials的地理上看,它所属的索霍区(Soho)是伦敦的心脏。从Seven Dials的历史上看,这里曾经是多国移民混居、犯罪率高发的红灯区,历史上曾有无数夜游者被一块手帕诱惑,走进密如蛛网的小巷去领属于他的那当头一棒或勒喉一刀。这里最中立的店铺曾经是各种估衣铺,销售各种来路不明的衣物、配饰。进入20世纪后,各种改造使这里逐渐成为将暴力与声色局限在舞台上的剧院区。历史上驻场演出时间最久的话剧《捕鼠器》(The Mousetrap)的剧场就在这里。这出传奇剧目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甚至写过一本小说《The Seven Dials Mystery》。

  但克里斯蒂小说中的“Seven Dials”与这片街区并没有关系。它的中文通译名为“七钟面之谜”,讲述了七个闹钟依次响起都没能阻止的一起睡眠中的谋杀。也许是这本小说给更新一代街道改造者和中文译者提供了灵感。对于街道而言,过去蜘蛛网状的街道被整合为七个街区,由三条半干道贯穿。中心集结处原本是一座妓院,它屋顶的乌鸦装饰至今能够在一些史书上找到记述,但如今已经完全拆毁,改建为一座方尖碑式的石碑,如同五月花柱一样统领着交汇到脚下环岛的七个岔口,又如同日晷的中心指针一样借助伦敦每天匆匆而来的日光扫视各处。某位民间的中译者也终于给这里找到了合适的译名:七晷区。

  真正到达预订的饭店时,看到周边街道,已经有如同想找四合院却进了商业街的感觉。书本上看到的估衣店已经被设计师服装店取代,邻近饭店的内巷中有素食馆和慢餐馆。所幸还有饭店前台的老板夫妇以及伙计,虽然是意大利裔,但都宛若出自狄更斯笔下:老板娘总是欲言又止而又算不清账,老板相信所有的旅游向导都是骗子。伙计很真诚地欢迎我们来此地探寻狄更斯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的踪迹。

  即便周边有再多的变化,以日晷为导引,在伦敦街道的迷宫中总还是容易找到方向。何况我还记得我那块以英国八位作家及梦想家的名字环绕表盘、依据各自与伦敦有关的地理方位排列的手表。手表时针层面的蒙罩使他们的名字随时间的流逝而忽隐忽现,但手表设计者Iain Sinclair的提醒足以成为一路探寻的动力:“将跋涉尘世的历程设想为观看一连串可选择的影片,一切便不再那么痛苦。忘记那些丑陋的60分钟演讲和被广告分尸的电视节目,只为那些黄金年代的90分钟电影留下足够的空间。余下的问题只剩挑选向导、选择足以在你有生之年占据你的思想乃至幻想的文化符号。世间的道路是无止境的。你的道路却并非如此。”

  马夏尔西监狱:《雾都孤儿》

  七晷区的日晷东南方向,是《雾都孤儿》的时区。遥望泰晤士河对岸的南沃克区(Southwalk),是少年狄更斯居住的地方,也是狄更斯父亲因负债而被关押的马夏尔西债务监狱(Marshalsea Prison)所在地。据考证,《雾都孤儿》中济贫院的原型也在这一区域。而位于泰晤士河北岸的舰队街(Fleet Street)以及新门街(New Gate Street)一带甚至更加重要,因为故事的缘起与结束都在这里。

  即便是善起名字如狄更斯,他也不曾想出“雾都孤儿”这样一个将故事发生地点、主人公与故事情调糅合在一起招牌式名称。小说的原名是《奥立佛·退斯特,或一个教区孩童的成长》(Oliver Twist,or,The Parish Boy's Progress),曾以“奥列佛尔”的译名在20世纪40年代末的中国出现,自从1953年在一本源自苏联的缩写本封面上被改译成“雾都孤儿”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沿用下了这个声情并茂的标题。尽管后来还出现过“孤雏泪”乃至“苦海孤雏”这样更具视觉冲击力的译名,也终究未能取代它的地位。

  “雾都”自然应该指伦敦,虽然全书对于“泥污”的描写远多于雾气;而“孤儿”一词几乎会让人瞬时联想起奥立佛在济贫院中的那段经典场景:“奥立弗……从桌边站起来,手里拿着汤匙和粥盆,朝大师傅走去,开口时多少有一点被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对不起,先生,我还要一点。’大师傅是个身强体壮的胖子,他的脸刷地变白了。”对于《雾都孤儿》,我童年最初的记忆来自几段头尾都不连续的电视影像,而这些影像又集中闪回着这同一场景,于是我心目中《雾都孤儿》全部故事情节都被浓缩于此,其哀怨程度只有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被罚站凳子的情节可以比拟。

  成人后读了诸如《狄更斯的心理原型与小说的童话模式》之类的评论,其中提到狄更斯的潜意识中有一种很强的“儿童情结”:“童年生活使狄更斯在深层的精神-心理上成了永远长不大的‘精神孩童’,他崇尚童真,把儿童神圣化,而且他的创作心理有儿童心理的特征,他总是用儿童的眼光去看待生活。他也是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家中最杰出的,这还导致他用童话模式去反映现实生活。”回想起如同《简·爱》一样,这部小说在我儿时未经细读便被抛进书架深处,倒开始疑惑是自己当年“人小多作怪”了。

  不过,评论中也提到了狄更斯创作中特有的基于“超现实逻辑与童话式的神奇”的奇遇与巧合。2012年1月,我在为寻找狄更斯遗迹真正身临伦敦,却没有遇到想象中的浓雾乃至阴雨天,反倒经历了将近一周近乎童话的艳阳天。阳光下重读《雾都孤儿》,才留意到最早的林纾中文译本实际上标题是《贼史》。

  从七晷区的日晷向东南,经5点钟方向的梅塞街(Mercer Street)遇长地街(Long Acre)向东、不久就会遇到弯弓街(Bow Street)。弯弓街街角处有一座灰白色建筑,不大的正门上方至今铭刻着“弯弓街法院”(Bow Street Magistrate's Court)的字样。此地在19世纪初被用做伦敦的轻罪法庭,《雾都孤儿》中的著名小偷“逮不着”道奇就是被安排到此处受审的。这段情节虽然不在我早年的印象中,但后来才发现,道奇所在的贼帮的名气其实原本不在主角奥立佛之下。

  而弯弓街本身对于《雾都孤儿》的诞生甚至具有更直接的影响。在伦敦尚未拥有自己的地方警力之前,自1748年起担任伦敦警察厅长的菲尔丁(Henry Fielding)曾住在这条街的4号,并在此训练了最早的一批侦察犯罪活动的侦探警察。这支队伍获得了“弯弓街快捕”(Bow Street Runners)的绰号,也是后来在福尔摩斯的世界中鼎鼎大名的“贝克街侦缉队”的原型。菲尔丁一入中年就病魔缠身,45岁拄起拐杖,次年四肢瘫痪,1754年辞去法官职务,去葡萄牙旅行养病,不久因健康恶化在里斯本逝世,年仅47岁。

  在广受侦探迷景仰之外,更令菲尔丁不朽的是他在身后赢得了“英国小说之父”的称号。1749年,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史》(The History of Tom Jones,a Foundling)出版。对于这部被认为是英国小说奠基之作的作品,即便是笔下暗含讥讽如毛姆,他也注意到这本书“被吉本称为表现人类风貌的精美图画,被沃尔特·司各特誉为作品自身就是真理与人性,令狄更斯倍加推崇并从中受益”。而在后世行文更严肃的学者看来,自称师承于阿里斯托芬、塞万提斯、拉伯雷的菲尔丁就此开创了小说作为“散文体滑稽史诗”的理论:以近乎史诗的宽阔社会场景保证其“纯正血统”,同时以戏谑的写法确保它足以自立门户;而这一手法成为狄更斯以及萨克雷等后世小说家创作的模范。菲尔丁是对照着古希腊的悲剧与喜剧定义将小说界定为“散文体滑稽史诗”的,在他的推崇者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中,也有一段容易为人忽视的冗笔:“在一切优秀的凶杀剧目中,总是交替出现悲哀的和滑稽的场面,就跟一段段肥瘦相间、熏制得法的五花肉一样,这已经成为舞台上的一种惯例了。”这段插述,恰好位于奥立佛被贼帮重新抓住之后、另一讽刺性市井喜剧场景之前。

  如今弯弓街法院街对面的邻居正是一座舞台:著名的考文特花园歌剧院。这座建筑如同伦敦的许多建筑一样,经历过几度火灾,但仍被人们以各种雄心孜孜不倦地几度重建。现有的歌剧院是1811年以来第四度建造的结果。第三栋歌剧院1809年起火时,当时的经营者谢里登(Richard Brinsley Sheridan)虽然闻讯,但坚持在下议院执行完自己开会的义务。据说之后他走到邻近的咖啡屋点了一瓶波特酒,当时大火正在熊熊燃烧,谢里登说:“任何人都能在自己的炉火边啜饮一瓶酒。”

  1809年,距离狄更斯诞生还有3年。当他有机会造访此地时,这种童话般超现实的炉火已经熄灭,但歌剧院与法院的夹道上应该远比今日人声嘈杂。毕竟,在《雾都孤儿》中,当怕事而又贪财的波尔特先生同意替老费根去法院打探道奇的审判情况时,他被告诫换上的装束是:“穿上一件车把式的上衣,平绒短裤,裹上皮绑腿……还备了一顶上边插着好几张过路税票的毡帽和一根车夫的鞭子。有了这身披挂,他就可以像一个考文特市场来的乡巴佬,上局子里逛逛去了……”

  《雾都孤儿》原本的英文全名遵循了小说发表的那个年代的一个原则:在标题中增加某些仿传记的口吻,以此区别当时被视为纯属天方夜谭的“罗曼司”(Romance)。小说名称无论在形式还是遣词造句上都很像是对《弃儿汤姆·琼斯史》的某种致敬,但其中对弯弓街快捕的描写却并不那么恭敬:“两位探员脱去大衣,摘下帽子,这才现出本相。敲门的这位中等身材,体格强壮,年纪在五十岁上下,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蓄了半截连鬓胡子,圆滚滚的脸,一双眼睛十分机警。另一位满头红发,长得瘦骨嶙峋,穿着长统靴,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一尊朝天鼻子看起来很阴险。”

  有人将犯罪小说以及侦探小说称为“成人童话”的一种,但这种概念显然不会被狄更斯认可。狄更斯当年在《雾都孤儿》的初版序言中宣称,这是一本真实的“描写盗贼的小说”,“我多次读到关于窃贼的描写,仿佛全是些具有诱惑力的(大多数是令人叹赏的)人物,可是从来也没有看到悲惨的现实的描写。我觉得,按照他们的本来面目来描写这群犯罪的人们、描写他们的一切丑恶与乖戾、把他们如实地表现出来,这该是对于社会上的大大的贡献”。

  曾经在民事律师公会担任速记员的狄更斯当然有足够的专业经验这么说,他所针对的是当时正在伦敦流行的“新门派”犯罪小说。“新门派”得名自距离弯弓街几个街区、伦敦历史上著名的刑事犯拘留地新门(New Gate)监狱。新门监狱在伦敦历史上极负盛名,以至于在狄更斯的年代就有人编写过六卷《新门一览》,汇编了18~19世纪在此监禁过的著名囚犯的传略。《雾都孤儿》中的小偷恰利·贝茨曾拿《新门一览》开过玩笑,而全书最大的反派老费根在此地度过了绞刑前的最后一晚,小说中对这一夜的描写成为后世研究狄更斯对犯罪人格心理分析的必备材料。“新门派”以撰写“侠盗”如楚留香般踏月色而来的传奇故事为特色,狄更斯则感慨:“新门监狱那些可怕的墙壁把那么多的不幸和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痛苦隐藏起来,不单单瞒过了人们的眼睛,而且更多更长久的是瞒过了人们的思考。”

  菲尔丁的故居所在地、弯弓街快捕曾经叱咤之处,2012年1月我在午后的阳光下只看到几张空荡的长椅,周边如同所有办公时间的写字楼一般冷落。散文体滑稽史诗也罢,五花肉也好,如今都只剩下舞台布景。对于犯罪或侦探小说这些惊险主题“成人童话”,狄更斯的态度显然不及晚辈柯南道尔那么坦荡,同时也缺乏菲尔丁那样源自职业自豪感的自信。考虑到司各特的名望以及他其实在狄更斯发表处女作前刚刚去世,这种心理倒也不难理解:那种感觉恰如所有武侠小说的后辈作者仰望金庸等成功晋级文学正殿的大家。19世纪初,由于“正规小说”售价高昂,一种“亚文学”出现,让那些总是觉得司各特等台面上的作家遥不可及的人们获得了满足。这些以谋杀、行刑为内容的报页(broadsheet)或小册子恰如同我们今日所说的“列车文学”一般大行其道,内容大多是哥特小说的节本或者伪托作,一般36页,偶尔72页,售价6便士(可以用来对照的是,《大卫·科波菲尔》中提到当时一本速记教材是10先令6便士)。1841年,售价1便士、每周刊行的“便士惊险小说”出现。《雾都孤儿》问世正是在1837~1839年,尽管算是在《本特利氏杂志》(Bentley's Miscellany)刊登,但这并不是今天我们所熟知的报刊连载,而是以每月一期单行本的方式发行,其形式很容易与“便士惊险小说”混淆。狄更斯写作的几乎所有长篇小说都以这种方式面世。在最初的《匹克威克外传》连载时,他就曾经抱怨这种形式可能会毁了自己,事实却是这种创作形式贯穿了他的一生,而且同时创作连载多部作品的情况时常可见。

  延伸过歌剧院的弯弓街就“升级”成了威灵顿街(Wellington Street),狄更斯未来的生涯也将在此“升级”。1859年5月,狄更斯在此创办《一年到头》(All the Year Round)杂志。也正是在这本杂志上,狄更斯的学生柯林斯(Wilkie Collins)开始连载被公认为长篇侦探小说奠基作的《月亮宝石》(The Moonstone)。狄更斯与弯弓街文学意义上的“和解”也并非始于此时。1850年3月,狄更斯创办自己的第一本杂志《家常话》(Household Words)周刊,在1859年6月停办之前,狄更斯曾在这本周刊上撰写过多篇有关弯弓街侦探的随笔,在《侦探警察》(The Detective Police)一文中,这些侦探的形象已经转变为:风度翩翩、智力超群,从来不会溜达闲逛或鬼鬼祟祟,是“让人为之一振”的楷模。而当时早期担任弯弓街快捕、后来升任伦敦侦探警察的总警督的菲尔德(Inspector Field)更是成了狄更斯的密友及多次报道对象。如同西蒙斯(Julian Symons)有关侦探小说史的著作《血腥的谋杀》中的记述,在狄更斯的笔下,“菲尔德的敏锐、睿智以及行为上的小花招(比如‘他肥胖的手指总是放在眼睛或者鼻子旁边’)让我们看到侦探小说中职业侦探的大致轮廓,堪与坡小说中的贵族业余侦探相匹敌。可以说是狄更斯塑造了英国第一位虚构的警察形象”。没有哪个严肃的文学评论家会认可这种说法,即狄更斯后来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反过来向自己的学生柯林斯学习,但这并不妨碍当今一些侦探迷们开始以阅读侦探小说的眼光审视狄更斯晚年那本《我们共同的朋友》,更不妨碍狄更斯当年干脆给自己最后一部作品取了个像模像样的侦探小说标题《埃德温·德鲁得奇案》,而且这部小说因为最终没有完成,本身便成了一桩值得研究的悬案。

  狄更斯在小说方面的多产很容易让人忘记他作为记者与杂志主编的身份。倘若自威灵顿街尽头向南,沿奥德维奇街(Aldwych)的拱形向东,会进入《每日邮报》(Daily Telegraph)等巨头媒体聚集的舰街(Fleet Street),在这条街的尽头,临近由黑僧桥(Blackfriars Bridge)前往泰晤士河南岸的南沃克区,也即狄更斯少年居住之地以前,倘若留意,会在路边窄巷深处发现一座如同婚礼蛋糕顶部的塔楼一般耸立的教堂钟楼。这座伦敦城最古老的教堂历经多次劫难,如今只残存钟楼和部分会堂,因钟楼的形状而得名St. Brides(新娘教堂)。除拥有世界级的唱诗班外,这座教堂还以“记者的庇护教堂”出名。这一绰号一方面得自教堂周边多为各大报刊编辑部,更重要的是直至今日英国媒体界都保留有这样的传统:每当英国有记者遭遇不测,此地都会举行弥撒。在教堂的名人录上,也有狄更斯曾经来访的记载,虽然狄更斯来这一地区更多是因为《潘趣》(Punch)杂志就在隔壁:他数次想成为这本杂志的长期撰稿人,可惜最终未果。

  跨过黑僧桥,就将进入狄更斯少年时的“褴褛时代”。此时伦敦过早的落日如同午夜的钟声一样暗示了某种童话的稍纵即逝。在这一瞬,我曾想起早年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段奥利佛端起饭碗的影像,而那个饭碗还不曾因为我后来的见闻额外增加带有喜剧感的间离效果——后来我在纪念品店看到过一个“奥立佛瓷碗”,瓷碗外面写有“我还要一点”。

  在泰晤士河南岸的南沃克区,狄更斯一家当年的住处与济贫院原型所在地实际上已经很难准确定位,能够清楚看到的只有狄更斯父亲当年被关押的债务监狱残存的断墙和空场,月光下也能真切想象到狄更斯后来借助米考伯先生之口所说的:“砖造建筑顶峰铁制物的阴影……映在广场的卵石上,我看到我的孩子在复杂图案的迷宫里穿梭着,避开了晦暗不明的记号。”亲身站在那个庭院里,看到邻近教堂砖造建筑顶峰铁制物的阴影在月光下依旧,只是远处更多了起重机和某栋不知名的施工中建筑的亮光。庭院中几乎没有任何灯光,更没有人,映着这种参差的树影下,只有骑着扫帚从空中飞过的女巫才是应景的童话。刻意保留至今的一段监狱外墙与隔壁的建筑间形成了一条狭窄夹道,夹道中隐约一丝尿臊味。隔壁那栋建筑是南沃克区的公立历史图书馆,图书馆的橱窗上,写着“Know your local area”(了解你的社区)。与橱窗相对的那段历史遗墙上贴着张公益公告,标题是“为在押犯家属及子女提供救助”。

  其实,当年狄更斯给《雾都孤儿》命名的意图已经暗示得很直接。小说里那位地方官员邦布尔的说法是:“我们照着ABC的顺序给这些宝贝取名字……这一个是T——我就叫他退斯特……”“Twist”在英文中意为“扭曲”,小说中的反角们都谋划将奥立佛引入邪途,而狄更斯则试图证明他天生就赋有高尚的“道德禀性”、因而对于所有罪恶的试探天生免疫。至此一切似乎返回到对于狄更斯式童话的另一定义:“儿童们出身贫寒,天性善良,面对的是饥饿、贫困、恶人作对,就像童话中的正面主人公总要碰到女巫、坏人、妖魔的捉弄一样,而这些不幸的儿童历经磨难,却秉性不移,总是一心向善,并保留着她们善良的天性。”

  考文特花园:《大卫·科波菲尔》

  作为一本“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几乎可以涵盖七晷区日晷映射下的全部时区,甚至连日晷本身所在的区位都是科波菲尔或其创造者多次光顾的所在。但同样考虑到这本小说“自传体”的背景,我最终还是将核心的时区锁定在那片最华丽的舞台上:距离日晷东南不远的考文特花园市场。

  在那个真诚地相信鲁迅儿时的朋友确实名叫“闰土”的年纪里,我曾经同样真诚地相信:“自传体”小说确实是某种传记,证明就是老师讲述高尔基的身世时总会坚定地引用《童年》、《在人间》中的段落。我至今不太确定,为什么那时喜欢让我们阅读名人传记或自传体小说。或许是考虑到励志,但即便是以我当时的视界范围,已经可以明确察觉书中那个人的世界与我的毫无相似之处,因而毫无可比性或可参照之处。

  尽管如此,与《雾都孤儿》相比,《大卫·科波菲尔》还是那时更受我欢迎的一本书。究竟我是否从中学到了某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我已经记不大清楚。因为当时我的心思多半花在琢磨一个我不大应该留意的人物:曾与科波菲尔过从甚密后来却背叛了他的詹姆斯·斯蒂福斯。在全书普遍以潘趣式漫画体绘制的插图中,斯蒂福斯是难得神清气爽的一个俊朗人物,在“大闹学堂”一幅中尤其如此,以至于我明知他对那位倒霉的梅尔先生很不公平,却不由自主地在心里留了偏袒,像插图上的科波菲尔一样内疚却又不敢表述。那时我看不透斯蒂福斯炉边谈话的含意;至于他诱拐小艾米莉私奔的事件,如同科波菲尔一样,我反刍了许久过往的情节才相信自己的偏袒被背叛了。即便如此,直到斯蒂福斯最后死于暴风雨的海上,我才最终确信:作者真的是要像对付一个坏蛋一样把他写死掉了。斯蒂福斯曾对科波菲尔说:“我亲爱的雏菊——我管你叫雏菊,你不介意吧?”看到科波菲尔回答“一点也不”时,我曾经有种不屑,但如今我已经不介意承认,这个绰号其实也挺适合当年的我。

  把这么多注意力放在书中的一个坏蛋身上,事后证明倒也未必是件坏事。或许正是因为斯蒂福斯的线索太过富于戏剧性,以至于不大像可能发生在现实中,我忽视了这是一本原本可视为传记的“自传体”小说,所以,当我对照真正的狄更斯传记、发现小说中的记述更像是一台使用了“逢凶化吉作弊器”的舞台剧,倒也没感到更多的意外。

  狄更斯童年做工的地点是华伦鞋油厂,他把这段经历同样赋予了科波菲尔,但换成了给酒商洗瓶子;两人的命运都因一笔外来的财产而发生改变,不同的是,狄更斯的父亲获得的只是价值450英镑的一小笔遗产,而且狄更斯的母亲此后还拖延了一段时间才解除了他的“劳役”。科波菲尔却是投奔了他“有房有车”、生活小康的姨妈,还从此过上了众星捧月般的少爷生活。狄更斯的职业生涯开始于律师事务所的小职员职务,科波菲尔则是由他姨妈出资1000英镑、从学徒费昂贵但地位显赫的诉讼代办人事务所开始做起。最令人感到作家的笔确实堪称“武器”的是那段科波菲尔与事务所老板女儿朵拉的恋情。这段故事脱胎于狄更斯自己与银行家女儿比德内尔的初恋,狄更斯本人的恋情因对方父亲嫌弃他家境寒酸而作罢。在小说里,因姨妈意外破产而同样陷于窘境的科波菲尔也被朵拉的父亲勒令断绝两人的关系,但令人瞠目的是,这位父亲竟在当晚死于车祸,于是科波菲尔人财两得。回顾以上,想起《大卫·科波菲尔》经常被狄更斯称为自己“最宠爱的孩子”,确实觉得它有受宠的道理。

  当然,小说原本就是作家肆意畅想的舞台,何况狄更斯本人对于真正的戏剧舞台也不陌生,而且一直自信颇有表演才能。法国人经常调侃英国人血管里那股业余演员的冲动,狄更斯又恰好是那种在这方面最血脉贲张的类型。

  七晷区所在的索霍区(Soho)和东邻的考文特花园区(Covent Garden)都属伦敦西区(West End)。“伦敦西区”是英国戏剧界的代名词,也是与纽约百老汇齐名的世界两大戏剧中心之一。与百老汇相比,伦敦西区的历史古老得多,最早的剧院可以追溯到1576年。在伦敦西区所有的剧院中,考文特花园剧院占有绝对的王者地位。这座剧院始建于1728年,三次被烧毁,三度被重建。这座歌剧院的起始资金来自一出名叫《乞丐歌剧》(The Beggar's Opera)的谣曲歌剧挣来的票房,却在建成后获得了“皇家剧院”(Theatre Royal)的名称。英国人对于戏剧的某种超越疆界的热爱由此可见一斑。

  即便有威风的“皇家”二字,但“考文特花园”这个名称还是用得更加普遍,毕竟这座不是花园的“花园”本身在伦敦人的生活中拥有更具历史感的地位。12世纪时,考文特花园为教堂财产,当时确实是一处修道院花园。15世纪时,贝德福德伯爵请当时的著名建筑师琼斯(Inigo Jones)将这里重建为“适合绅士居住的高级住宅区”。这一改建造就了伦敦第一个“现代风格”的四方形广场,也使“花园”一词永远地停留在字面意思上。然而,这种改造似乎一度并未朝规划者梦想的方向发展。17世纪后,这里逐渐成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还曾在18世纪沦落为娼妓出没之地。最终拯救了这片广场声名的是此地的戏剧传统。直至今日,考文特花园都以街头艺人表演和购物街区著称,是伦敦最喧嚣的旅游景点之一。

  成为旅游景点的代价是要经过翻新改造,各种摊位的外表与货物也要换成符合国际旅游者口味的。如今亲身走在考文特花园市场里,更多像是在考察中国又有多少轻工商品以及“以画组字”、看相算命等特色文化输入到了伦敦。回想当年兰姆(Charles Lamb)曾如何热情讴歌此地的芦笋和豌豆、水果摊上的菠萝曾如何使最潦倒时的狄更斯垂涎欲滴,觉得还是那个世纪的人们在精神诉求上易于自我满足。

  不过,狄更斯来到考文特花园,自然有比菠萝更高的理想。1832年,考文特花园剧院招考演员,20岁的狄更斯报名参加。他在考试前夕曾写道:“看,我可能马上就要过上另一种生活了。”至于结果,据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感冒使他错失了这次机会。狄更斯在第二年发表了他的小说处女作,但这并不足以解释他因此放弃了成为职业演员的尝试,因为直到1834年底狄更斯才在《晨报》获得了一个稳定工作,成为该报的记者。

  少了一名叫狄更斯的职业演员是否是戏剧界的损失?所幸这一问题有狄更斯成名后的数次“票友”登台给历史留下答案。据记载,狄更斯晚上经常在家中组织动作猜谜游戏并演出哑剧,也常为孩子们进行魔术表演。1845年,当狄更斯解决了自己的债务问题,重新自欧洲大陆返回伦敦后,有一次他和几个朋友组织了慈善义演,演出本·琼生(Ben Johnson)的《各得其所》。这是狄更斯首次参加业余剧团的登台演出,他不仅兴致勃勃地担任了主角,还兼任导演、舞台监督和后台杂务。这次演出显然获得了成功,因为不久他和剧团就受到邀请,于1846~1848年在外省巡回演出,类似的巡演在1850~1852年又进行过一轮。

  演出与写作交替,这种生活带来的过度兴奋和劳累损害了狄更斯的健康,他不断头痛,眼睛也出现问题。狄更斯的业余剧团生涯以1857年8月有英国女王出席的一场《冰冻的海洋》达到顶峰。1858年,一场小型慈善募捐朗诵会使狄更斯发现了新的契机。当晚狄更斯从《匹克威克外传》中选了一段来朗诵,结果效果极好,从此开始了延续至他去世的巡回朗诵会生涯。他最初的节目全部都是圣诞小说,但是很快就加上了长篇小说中的情节和杂志上的圣诞故事。每次表演一般有两个节目;在公演过的16个节目中,最受欢迎的是《匹克威克外传》中的法庭审判一段和《圣诞颂歌》。这种演出以喜剧为主(虽然悲惨的情节在节目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而最后一段一般被设计为鬼怪或恐怖故事。截至狄更斯去世之前,他在英国与美国进行这样的朗诵会共计471场。

  在2012年狄更斯诞辰200周年纪念到来之际,英文世界有两本关于狄更斯的新传记出版,牛津学者道格拉斯-费赫斯特(Robert Douglas-Fairhurst)的《成为狄更斯》(Becoming Dickens)就是其中一本。书中以典型的21世纪财务与心理医师手法披露了狄更斯生平中的一些隐私。在《大卫·科波菲尔》中,科波菲尔对自己职业的选择几乎是完全服从了姨妈的安排:“我所能看到的是我对任何事都没有特别的爱好。如果受有关航海术的知识启发,为了威风十足地做出新发现而率领一个快船队周游世界,这倒也许适合我去干。但这种奇迹又是不可能产生的,我还是愿意从事一种不致太耗费姨妈财产的职业。”这段描写暂且能代表狄更斯自己的说法,费赫斯特展现给我们的则是另一个心理世界:“对狄更斯而言,职业的选择其实就是对生活、金钱的选择。他不想过贫困和粗鄙的生活,演员是一种可能,发现可以通过写作摆脱生活的困境,他就会极力通过连载小说改变生活的现状。”

  类似的评论其实早在费赫斯特的新作出版前就已有过。关于狄更斯晚年热衷的朗诵会,早已有评论家指出:狄更斯发现,办朗诵会能比写作挣到更多的钱,而且也更有把握——让他重复一段表演比创作一本书更容易;从荷马以来,没有哪位重要的作家,也没有哪位地位与他相当的英国作家曾把那么多的时间花在这种活动上,唯一可以与他相提并论的是他的同时代人马克·吐温,他称狄更斯是自己的先锋。

  公平起见,理应指出两个事实:在狄更斯之前,英国没有人把写小说当做赖以挣钱谋生的固定职业;当时英国的识字率也只在50%以下,对于中上阶层来说,小说是愚蠢、淫荡、有毒、粗俗的玩意。狄更斯常说:如果他能够表演别人的性格,即使是游戏他也感到轻松愉快。狄更斯的夫人凯瑟琳则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他与广大读者的终身恋情才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恋情。”考虑到这一层,或许我们不必对身扮作家与演员两角的狄更斯太过苛责。

  从当时人们的记录中,我们能大致想象一下狄更斯的风采。一位美国记者说,狄更斯身上“洋溢着一种饱满旺盛的生命力”,每个人都会被他明亮的目光和他那潇洒(甚至花花公子般)的外表所打动(他承认“我对漂亮的服饰有一种狂热的喜好”)。在霍恩(R.H.Horne)的著作《时代的新精神》(New Spirit of the Age)中,狄更斯占据了第一个也是最长的章节。霍恩将他描述为:“真正散发着他所凝聚的时代的全部精神——令人愉快、富于教益,健康而且具有感化作用。狄更斯先生在私下场合和他的作品一样。他说话和蔼亲切,有自己特有的个人爱好,并且喜爱运用实际技能的竞赛游戏。他还是一个很爱散步的人,特别喜欢跳柯夫雷(Sir Roger de Coverley)舞,他在私下场合给人的印象是一位一流的老练知识分子,他没有愚蠢的言行。”

  这些记述没有谈及舞台上的狄更斯,但更仔细观察会发现狄更斯的舞台其实并不分台上台下,这种情况到他的晚年益发明显。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听狄更斯在波士顿的一次朗诵时“笑得前仰后合”,但是后来在评论狄更斯时说:“我看他的实际才能恐怕大大超出了他的天赋;他被绑在一个可怕的火车头上,永远无法解脱,也无法得到歇息……”一位记者在一次朗诵会后写道:从他的照片上看不出亲切的表情,但是在我们眼前,他却像一个诚挚、友好的人,充满了乐趣。然而就在同一天狄更斯在书信中写道:“我几乎筋疲力尽。”狄更斯的美国出版商菲尔兹(J.T.Fields)说他是“他那个年纪最快活的人”;菲尔兹的夫人则更有眼力地注意到:“真不可思议,查理的精神看上去很好,但竟然是个忧伤的人。”后世有评论者指出:“出于自尊和老演员的传统,狄更斯掩饰了自己的痛苦。只要他着意努力,他原来那种昂扬的精神有时就会表现出来。”

  在考文特花园,“老演员的传统”绝对是一种令人景仰乃至敬畏的说法。命运剧院(Fortune Theatre)位于考文特花园市场东北,与考文特花园剧院间隔一条弯弓街。这座剧院始建于1924年9月,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第一座在伦敦建起的剧院。自2012年回溯的23年间,除周日外,这里每天上演着同一出戏:伦敦西区最富传奇的惊悚话剧《黑衣女人》(The Woman in Black)。这出戏改编自英国小说家苏姗·希尔(Susan Hill)1983年的一部哥特式恐怖小说。在已经被种种电影特效疲劳轰炸过的现代眼光看来,其中的惊悚场面只够“古典”级,但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台上两位演员的表演。不考虑语言的障碍因素,恐怕只有心理素质足够强势的人才能抗拒舞台上近乎催眠的表演与暗示,逐渐陷入自己吓自己的幻界中。身在这样的氛围,从这样的舞台上,很容易发现英国人血脉中那种对于业余演出爱好的源泉,而连续23年、每周8~9场、每场两个小时的坚持不懈的完美演出才是传说中的“老演员的传统”。

  演出散场走出剧院,虽然是下午场,天色刚近黄昏,但已经能切身体会到科波菲尔初到伦敦、在考文特剧院看完第一场演出后的感受:“觉得自己仿佛在九霄云外过了多年的逍遥生活,现在突然落到尘世,只觉得人声嘈杂……”重新回到考文特市场,市场外西南方向是一片广场。据记载,这里是1662年首场潘趣(Punch)木偶戏上演的地方。如今这里是街头艺人的天堂。在这片广场提及“天堂”,具有修辞学以外更现实的意味。广场西南方向就是圣保罗教堂(St Paul Church)的后墙,以及通向教堂庭院的两扇小铁门。与舰队街上拥有显赫穹顶的圣保罗大教堂(St Paul Cathedral)风格不同,圣保罗教堂的外观并不起眼,仿佛只是热闹的街头表演背后一道沉默的白底布景。圣保罗大教堂是众所周知的伦敦市主教堂,而圣保罗教堂却被称为伦敦人自己的隐秘教堂。这座教堂更著名的绰号是“演员教堂”,英国戏剧界最著名的演员大多安葬此处。

  穿过广场,从小门走进庭院,广场外的喧嚣立即被一排排纪念长椅带来的静寂抚平。在伦敦游荡了两天后,我已经了解这种以带铭牌的长椅纪念逝者或特定事件的方式。“Cyril Fletcher(1913~2005),喜剧演员,作家,园艺家/Betty Astell(1912~2005),歌唱家,作家,作曲家/经过62年幸福的婚姻,如今团聚在天堂。”距离带有这块铭牌的长椅不远,有一张带有华裔姓名的长椅:“献给Eddie Li,Jiayi(1963年5月28日~2003年8月10日)/他与他热爱的人们一起度过了自己想要的一生/考文特花园众音乐家捐赠。”这些长椅并不禁止人们坐在上面,故而比传统的墓碑更多了几分亲切感。但此时我还无暇停留,经过一张带有“女作家与女记者协会百年纪念(1894~1994)”铭牌的长椅,我走进教堂正门。

  在礼拜席左墙上,可以找到卓别林的石刻铭牌,刚进门的左右手两侧墙壁则密布着木制纪念铭牌。费雯丽(Vivian Leigh)的铭牌就在左侧上排。她所挚爱的劳伦斯(Laurence Olivier)却并未安葬在此处,因为劳伦斯死后得到了安葬于西敏寺“诗人角”的荣耀。和同样在死后被移葬西敏寺的狄更斯一样,当一个人得到了足够闪亮的舞台,在控制舞台的同时他也丧失了控制自己的能力。

  考文特花园市场与圣保罗教堂后墙相对处,有历史悠久的“Punch and Judy”玩具店的招牌。沿木楼梯上到二楼,就可以进入这家以“折纸剧院”玩具著名的商店。除去那些价格不菲的纸制戏剧场景模型,店里的另一特色是种火柴盒微缩景观:未打开时看似普通火柴,小心拆开后可以呈现出一幅细节丰富的立体折纸街景。可惜这种玩具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一旦打开便很难复原。这种困境某种程度上颇为接近狄更斯。恰如200周年时一些评论指出的:狄更斯已经与他小说展现的众多舞台融为一体,他成了自己舞台上的一个虚拟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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