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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补偿三农不啻是为了还良心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14:05  南方人物周刊

  何三畏

  3月8日,在政协联组讨论会上,面对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先生激动地赞扬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说他过去归纳的农民“九盼”都变成了“九喜”时,温总理肯定了政府“强农、富农和惠农”政策的成效后,却说,他不同意宋委员的看法,“我认为过去政府欠农民的太多了。”

  总理的话,令人感慨。我甚至觉得有点“超出原则”。官场讲话以政策为原则。他可以说,新中国建立以来,对农民、农业和农村(今天被称为三农)的法规和政策,都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即便在今天看来是不正确的,也是必然的。那就没有“欠农民的”什么一说了。不少学者也正是这样为国家辩护的。他们认为,让一个阶层为一个民族承受法外的负担和牺牲,那是“一盘很大的棋”里必要的“弃子”。可是,今天的国家总理还记着这笔“良心债”。这是一种可贵的政治良心。

  首先,享受着今天的制度的优越性的人们,不要忘记农民为新政权的建立所付出的生命牺牲。旧中国的广大地区,农民过着简单而贫困的生活。他们在“打到县城吃白米饭”和“翻身做主人”的朴素愿望鼓舞下上了路。后来,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被告知,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基本说来,即农民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但在革命成功以后,农民在权利分明的各阶层中成为最低。“犯了错误”的其他阶层“下放”作农民,便是莫大的处罚。翻开《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即有毛泽东对梁濑溟关于“农民地位太低”的批评。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在相当长时期,不少地方的农民,一天的劳动价值,不到国家卖给城镇居民的一斤大米的价格。农民购回一把菜刀或一把锄头等简单的生活和生产工具,也需要好几天的劳动价值。国家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积攒财富,奠定工业基础。

  直到“文革”结束前,农民对劳动产品没有交易权。“小农经济”一直受到批判,“投机倒把”是一桩重罪;在政治上,农民没有迁徙自由(这一点,在今天还留着尾巴)。在此管制之下,农业生产和农民活生活十分脆弱,一遇自然灾难,农业欠收,完成了向国家“卖余粮”的光荣任务后,饥馑中的农民无处逃荒。这是惟一可以理解的承平年代大面积饿死农民的原因(据去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载,“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中国饿死一千万人,不言而喻,全是农民)。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经济改革政策对于农民来说,是一次新生。他们可以外出打工了。尽管这是一条带有相当政策歧视的艰辛道路,但这是他们最好的选择。他们争先恐后地背井离乡。每年春节前后,各地县公安局门口办“三证”(暂住证,外出务工证,生育证或未婚证)的乡亲排起拥挤的长队。

  几年以后,等他们刚刚获得最低度的购买力,喘息未定,全国各地掀起一次向农民出卖城镇户口的热潮。当年三五千到一千万左右不等一名的“户口费”,不啻为一笔巨额的非法交易。这是有凭有据的“欠账”,笔者一直以为,今天应该加上通胀系数归还。可是,今天的情况是,许多地方又悄然兴起了向农民一次性征收“养老保险”敛财方式——针对老年农民的具体年龄,一次性向政府部门交纳几万元不等的现金,政府承诺从某一年起,他可以“向政府支取”养老金。这哪里是“过去”欠农民太多,现在正在继续“欠”呐。

  与此同时,农村却空壳化了。而三农问题也表现出另一种严峻和复杂。幸运的是,今天的国家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力,可以“反哺”三农了。这不仅对新中国来说是新的一页,对数千年的农业史,也是革命性的。但不要以为这是对三农的无偿补助,即便从现在开始,让农民也纳入城镇居民同样的医保,让农民的孩子,也像城市的孩子一样上学,也说不上是偿还农民的历史亏空,历史已经过去,这是现在的农民本身应有的权利。“反哺”三农的目标,应该是为后世留下健康的农村和可持续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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