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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被儿子拖累的父亲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10:01  法律与生活

  这也得益于刚刚经历了药家鑫事件的网民和媒体,在对待陶汝坤事件时多了几分理性。而一些媒体评论人和陶文单位的领导也及时拨开了公众面前“陶文是高官”的浮云,让他归位于一方当事人。

  对陶文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李刚和李双江,也一样很受伤。在网络上,他们和药庆卫、陶文一样,都被描述成贪官污吏。他俩甚至一道被编排进了一副对联里——上联:恨爹不成刚。下联:怨爸不双江。横批:投胎姓李。

  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成了公众发泄对某个阶层不满的替罪羊。

  儿子们的“归宿”

  药家鑫、李启铭、陶汝坤和李天一,是被网络世界千夫所指的“官二代”、“星二代”。

  在关涉上述四人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网络舆论无一例外地对他们的“名爹”干扰司法的问题表现了极大的担忧。如今,为父亲带来灾难的四名儿子,除陶汝坤在看守所里等待法律的审判外,另外三个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从已经有结果的三起案件来看,没有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显现被“名爹”干扰的迹象;相反,药家鑫案和李天一案有被舆论声浪“干扰”的嫌疑。

  药家鑫案被曝光后,喊杀声响成一片,经久不息。这个21岁的年轻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有网民认为他死有余辜,一些学者则认为他是“被以集体狂欢的方式处死”。药案其实有两条路可走,赔钱或偿命。药家鑫案也有“赔钱”的可能,遗憾的是并未变为现实。

  “杀人偿命”是一种带有冤冤相报色彩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法治进步的障碍。由于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大多是“无产者”,刑事案件受害者一方“人财两空”的状况在我国是一种常态。不少受害家庭生活为之陷入困顿,如何告慰受害者成为一道司法难题。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犯罪者家庭对受害者的积极赔偿而达成谅解,一方面使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对加害者适当减轻处罚,在一些个案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果张妙家人接受药家“30万元加一辆车”的补偿,药家鑫获得法律许可的“死缓”判决,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优于现在的结果。

  虽然未能出现“最优”的结果,药家鑫案终将在司法进步方面留下印痕。

  当15岁的李天一被“收容教养1年”的处罚决定公开后,公众惊呼处理得太重了。那些在网上“发言”要求对这个孩子严厉处罚的人们是否意识到,所谓的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遏制司法腐败,也可能导致严刑峻法——而“轻刑化”是保障人权的福音。

  在药家鑫等四人中,最早触犯法律的是李启铭。这起轰动一时的“河北大学校园肇事案”,随着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30日下达一审判决而落下帷幕。判决认定,李启铭在醉酒驾驶过程中,致河北大学两名女生一死一伤,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鉴于李启铭的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元、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李启铭一案的判决结果下达之后,很多人质疑判得太轻。但是,如果理性地从李启铭父亲的赔偿努力、死者和伤者两个家庭获得补偿、我国刑罚轻刑化等方面全面考量的话,这是一个经得住时间等因素考验的判例。

  从李刚的角度看,由于李启铭已经成年,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李刚把民事责任揽过来,倾尽全力地赔偿受害方,主要是为了司法机关能减轻对儿子的处罚。对在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中失去如花生命的死者陈晓凤的亲人来说,纵使李启铭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女儿亦不能复生。对司法者来说,最大限度的赔偿是能给予受害者亲人最现实的告慰——让他们的生活能够继续。最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李启铭的家庭和陈晓凤的亲人都能接受的结果;另一个效果是“化解仇恨”,让遭受重创的公民有力前行。

  到2012年3月1日,合肥少女周岩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的结果公布。同一天,陶汝坤一案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舆论的推动之下,陶汝坤一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对陶文夫妇来说,他们的苦旅还远未到尽头。一方面,烧伤治疗是个花费巨大且时间漫长的艰巨过程,他们在周岩继续治疗方面需要物质上的极大付出;另一方面,令他们爱恨交加的独生子还在看守所里,他要领受什么样的刑期很难预知。

  因为儿子们的归宿不同,四位父亲的心境一定不尽相同。在这四位父亲中,药庆卫的现状最为悲凉。他和妻子失去了独生子、付出了健康,空留一腔遗憾——别人的孩子犯了再大的错误,还有改正的机会,但这样的机会永远不会属于他们的儿子了。

  他们错在哪里

  2011年9月8日,李双江到医院看望被儿子李天一等人打伤的彭先生时,眼含热泪对受害者说:“子不教,父之过。” 在那条道歉的微博里,陶文也痛陈自己“教子无方”。说起对于儿子的教育,药庆卫更是泪如雨下。

  来自《京华时报》的报道显示,陶文并不是合肥本地人。自198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合肥市审计员工作后,20多年来通过“认真勤恳”的工作,他从一个小职员奋斗到了办公室主任的职位。由于在事件中陶文“出面”较多,人们对他的夫人所知有限,只知她是合肥市规划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可以想象,一名女性取得这样的成绩,背后需要付出多少?

  如果媒体报道的情况属实,陶文夫妇取得的工作业绩在某种意义上付出了对儿子教育失职的代价。陶家所在小区一位女士告诉前往那里采访的记者:“陶文夫妇因为忙于工作,陶汝坤从小就被丢给了爷爷奶奶。父母忙于工作对他教育不够,导致他有点儿孤僻和偏激。”

  陶文眼里的儿子陶汝坤“外表看起来是个大小伙子,但心理依旧非常不成熟,自控能力极差,最终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从陶文对儿子的描述中,可见他们对孩子进行“心理抚育”的缺失。按照心理问题专家李玫瑾的观点,对孩子进行心理抚育的最佳年龄是0~12岁。陶文夫妇显然错失了这一时机。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陶文夫妇一定会重新分配花费在自己的事业和抚育孩子方面的时间比例。但是,对他们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如果”。

  如果没有发生“八刀夺人性命”的事情,药家鑫的父亲是成功的——儿子形象俊朗、修长的手指下流淌着美丽的音符——尚在读大学就已经成为他人的钢琴老师。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药庆卫和妻子几天几夜不睡觉,反思自己的教育失败在哪里。回想儿子在法庭受审时说到的“为了练琴挨打”、“被关在地下室一个多月,看不到希望,想自杀……”等话,药庆卫意识到自己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父子错失了交流的机会”。这种严厉教育往往能够催生学业上的成果,但是,孩子很难从中学会如何承担责任。也正是因为这种“严厉”,导致发生车祸后药家鑫选择了逃避责任——逃避的方式是杀人灭口。用药庆卫的话说:“我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令孩子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处理,最终酿成大罪。”

  关于李启铭的家庭教育,公开信息很少。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他的处理方式也是逃避责任。

  琴棋书画,用在李双江夫妇教子方面一点儿也不夸张。但是,如同陶文夫妇一样,他们没有教会孩子“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陶汝坤事件曝光后,评论者姜泓冰说:“真正支撑这个少年的犯罪心理基础,恐怕却是因为在成长的道路上从没有人教会他们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

  父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仅仅是事业上的榜样吗?如果没有敬畏规则、担当责任的教育为地基,事业的大厦如何搭建?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2年3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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