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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农机局副局长失踪调查:曾承包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14:47  新民周刊

  记者—贺莉丹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以下简称“郴州市农机局”)副局长王昌宏突然“失踪”3个多月,其单位在遍寻不着之下,于当地日报登报寻人。这之后,王昌宏“人间蒸发”的消息,被广泛知晓,这宛如巨石滚落湖心,引发各种联想与猜测。

  “王昌宏,单位喊你回去上班”

  郴州市农机局的办公楼位于郴州市闹市区,事发前,王昌宏在农机局这幢已有些年头的4层小楼中正常上班13年。在郴州市农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戴恒煊的印象中,王在事发前并无明显征兆,去年11月29日下午4点多,有人来到市农机局找王昌宏,自称是向王昌宏讨债的,称王的手机打不通。于是,负责接待该人士的戴恒煊在当天下午5点钟左右拨打了王昌宏的手机,但王的手机不通,总是显示“号码有误”。

  感觉此事“异常”,戴恒煊警觉起来,次日上午8点多,他就向郴州市农机局局长陈木松与该局党组书记罗锡武汇报了此事,局长与书记顿觉此事突然,嘱咐戴恒煊“全力去找”。其后,在当天上午9点多、11点多以及下午3点多、5点多,戴恒煊几次拨打王昌宏的手机,依然显示“号码有误”。

  副局长王昌宏的突然消失,撼动农机局。为此,该局领导让戴恒煊主抓此事,成立“寻找副局长专门小组”,戴被任命为组长。让戴恒煊深感无奈的是,从去年11月底至今年2月24日登报前,他几乎每天都给王昌宏打电话,但是总是联系不上王。

  在找寻王副局长的这两个月间,戴恒煊整理出了一本《寻找副局长日记》,清晰记录联系王昌宏的点滴细节——2月4日上午10点,到王昌宏母亲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王昌宏母亲转告王昌宏,务必在2月7日上午9点以前回局上班,同时让局工作人员以短信形式发到王昌宏手机上。

  2012年2月24日,郴州市农机局在当地党委机关报《郴州日报》A3时事版上发布一则公告称——“王昌宏同志,请你见报后务必在3月10日之前回局上班,否则后果自负。”

  “千方百计都要找到他,总要有一个说法。”戴恒煊说。这则寻人公告是郴州市农机局花了300元钱在《郴州日报上》刊登的。戴解释,登报的举措是在农机局征询了郴州市纪委、郴州市委组织部的意见以后做出的决定,“我们是启动依法依规处理程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此后,原本只在郴州市农机局内部传播的副局长“失踪”一事,被外界广泛知晓,这让农机局尴尬无比。“王昌宏副局长,单位喊你回去上班”!——这个笑话,迅速传遍郴州。

  但在该寻人公告登报后,迄今也无王昌宏的任何下落。

  与此同时,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作风办也加入到寻找王昌宏的队伍中来。2011年12月16日,郴州市农机局党委将王昌宏无故长期不正常上班的情况书面报告给郴州市作风办。2012年2月3日,郴州市农机局召开局党组会,通报了无法联系该局副局长王昌宏的事情,并书面报告郴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3日,郴州市官方通报称,王昌宏因个人原因自去年11月30日开始长期不正常上班。年度考核不称职。来自郴州市官方的消息亦称,3月9日,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办公室启动问责程序,经郴州市作风大整顿领导小组同意,郴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程序对王昌宏作出免职处理。同时,对其党员身份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对其公务员身份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蹊跷之处

  “一个大活人,总不会联系不上吧?谁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戴至今感觉此事令人费解。

  而事发前,王副局长被追债,在郴州市农机局已不是新闻。在去年11月底王昌宏“消失”前,就有几位债主相继来过农机局找王昌宏。郴州市农机局纪检组长李国勇回忆,起初还有一些同事认为,王昌宏的借款可能属于常见的个人借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家找上门也很正常,所以同事们也并未太在意。

  来自郴州市委组织部的消息是:事发前,农机局的领导为此曾跟王昌宏谈过话,告诫他说,老有讨债的人到单位来,对单位影响不好。王昌宏当时给出的答复是,这是他自己的事情,他跟几个朋友借了点钱,有了点纠纷,他自己会处理好。

  而在王昌宏“失踪”后,今年2月29日郴州市委组织部调查组、3月14日郴州市委组织部和郴州市作风办调查组曾先后两次到郴州市农机局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结果是:在去年11月底以前,王昌宏履行职责情况“较为正常”,“自2011年11月29日17点以后,王昌宏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占线状态,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均无法联系上他。在此前后,频繁有人去市农机局找王昌宏,均为王昌宏个人借贷事由。”

  无独有偶,今年2月,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法官就到郴州市农机局找到王昌宏,说有人告王。郴州市苏仙区主办法官已证实,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但这起民事案件尚未进入审核阶段,简言之,王昌宏因欠款被起诉,数额为20万元。苏仙区法院受理的这则诉讼的传票也已被送至郴州市农机局。

  外界的一个质疑集中在,农机局已在去年11月底就联系不上王昌宏,近3个月来为何不去公安局报案?

  戴恒煊称,早在去年12月2日,他去王昌宏母亲家时,就跟王的母亲说,如联系不上王昌宏,他们就要报警并向上级汇报王昌宏失踪之事,但王昌宏母亲说,“暂时不要报警,再等十来天再说,估计王昌宏是去养病了。”

  “暂时不要报警”,此后,几乎每次农机局的工作人员上门,王昌宏的母亲都这么坚持。而在今年3月上旬的时候,郴州市农机局去当地警察局报案,称王昌宏失踪。但当地警察局未予受理,回复称,此种情形只能由该失踪人员的家属来报案。由此双方陷入僵局。

  而就在王昌宏失踪后的去年12月9日上午10点左右,王昌宏母亲曾给郴州市农机局送来过一张王昌宏的请假条,上面写着,“我因身体不适,要到外地草药调养一段时间,请批准”,其上落款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但王昌宏的一位债主近期告诉记者,该请假条字迹与王昌宏写给他写的欠条字迹明显对不上,他质疑该假条是由王的亲朋代笔。

  2012年3月16日,郴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纪检员张卫星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昌宏在出事之前,“一直很正常,没有任何出逃的预兆”。张卫星用“非常罕见的极端个别案例”来形容王昌宏事件。

  郴州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情况是,在去年11月10日,王昌宏曾用电脑打印过一份申请提前退休的书面报告,但他本人并未在该份报告上签名。“那份报告上,他本人没有签名。而且,他现在也连人都看不到,怎么可能办提前退休呢?”张卫星说,此种情形,当然不能获批。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郴州市委组织部还是郴州市农机局,都未放弃寻找王昌宏。“无论如何,我们都要跟他本人取得联系。”张卫星强调。

  副局长的借款“连环套”

  在一些与王昌宏相识的人士看来,王昌宏的“人间蒸发”,是他本人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多方情况已证实,王昌宏一个借款的主要渠道是他熟悉的亲朋,这被认为是“杀熟”。2007年,王昌宏就告诉他桂东县的表弟朱鹏飞,他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向朱借款,为此朱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桂东县农村信用联社,将获得的30万元抵押贷款借给王昌宏。而今,朱鹏飞发现,此笔钱款已如覆水难收,“去农机局找了,根本找不到他。现在他手机也不通,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朱告诉本刊记者。

  熟悉王的人士称,王昌宏是家中老大,有三个妹妹,其中大妹在郴州市邮政系统工作,二妹曾任职于郴州市卷烟系统,三妹从公务员系统下海创业,目前身居法国。王在当地因其副处级的体面地位,又为众所周知的“市管干部”,加之其家族成员在当地多年的稳定岗位,故被借款人认为是最不可能出问题的一环。在王昌宏“失踪”后,许多债主方才“如梦初醒”。

  目前可以确知的是,王昌宏借贷途径一般通过银行、信用社、民间借贷等,此外,高利贷也被一些熟悉王昌宏的人士认为是一种可能的借款途径,一个尚未被证实的消息是,在2010年年底左右,王昌宏曾通过一家小额担保公司借款100万元。

  而仅凭王昌宏的债主、经商多年的易海林目前统计出的王的借款款项,就大约有二百七八十万元。

  吊诡的是,王昌宏与他的债主易海林相交近30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易海林的妻子曾在资兴市商业局上班,与王昌宏当时任职的资兴市蔬菜公司同属商业局系统,二人由此相识。

  2004年,王昌宏首次找到易海林借钱,理由是,他女儿要去日本自费念大学,需一笔钱备用。易海林为此将他位于资兴市的一栋四层商住楼做抵押,贷款30万元,并将其中20万元借给了王昌宏。双方当时为此去公证处花费了五六千元做公证,由王昌宏承担公证费用。为让易放心,王那次提供了他“保底”家财,即他那套位于苏仙北路郴州市委大院家属区门牌号为“406号”、建筑面积为80余平方米住宅的房产证原件。

  2006年,等这笔为期两年的住房抵押贷款到期后,王昌宏又称,他女儿已到日本自费留学,还急需一笔钱,“对外这个事情不好说”,要求再向易海林借款。易海林认为,王昌宏身在官场,行事低调,此理由也说得通。为此易延续了他的住房抵押贷款,再借给王10万元。那次,王昌宏夫妇与易海林夫妇吃了顿花费约110元的便饭,饭桌上,王昌宏提出,跟上次一样,易的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由他承担,“既然都是熟人,这次不要花钱做公证了”。为让易家放心,王昌宏采取了一个“土办法”,他干脆将他位于郴州市委大院的一套住宅的房产证原件拿给了易海林的妻子。

  易海林夫妇当时对此并未起疑心,等到2011年11月王昌宏拖欠了银行近半年的贷款利息迟迟未还后,易海林夫妇方才发现,“被骗了”。原来早在2006年,王昌宏已“狸猫换太子”,王押给他们的那张房产证原件,门牌号显示其实为苏仙北路市委大院家属区的“403号”,建筑面积却变成了65.76平方米。

  本刊记者已确认,该产证涉及的“403号”实际居住的为一位在郴州市委组织部工作的陈姓公务员,非王昌宏本人,陈家亦持有该“403号”住宅的房产证;而王昌宏在事发前实际居住过的是郴州市委大院家属区那套“406号”住宅。

  波诡云谲的是,“406号”是王昌宏在郴州市委大院家属区的唯一一套住宅,为1991年的房改房,但王却奇迹般地拥有“403号”与“406号”两套住宅的房产证,且房产证上均加盖“郴州市人民政府房屋产权证”公章。

  而最让易海林瞠目结舌的是,他的被骗经历被“熟人”王昌宏数次复制,王一再在他那套郴州市委大院家属区的“406号”住宅上大做文章。

  本刊记者目前掌握的材料显示:2009年5月8日,王昌宏又将其苏仙北路市委大院家属区“406号”住宅的房产证到郴州市北湖区农村信用联社做房产抵押,贷款10万元,期限为两年。

  在上述贷款尚未到期的2011年1月8日,王昌宏又与一位名为尹平的当地人士签订合同,将其“406号”住宅出售给尹平。当时双方约定:该房屋总价35万元,买方尹平在签完该合同后即交预付款25万元,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交清10万元余款。

  这宛如一个个“连环套”,一环扣一环,但稍有不慎,一损俱损。2011年年底,易海林找到王昌宏曾居住的市委大院家属区,才惊讶地发现,王昌宏原本的居住的“406号”内,已住进了已付给王25万元、毫不知情的尹平。而王昌宏的邻居向本刊记者介绍,早在去年年初,尹平就已搬到此房中居住,而今尹因罹患癌症,忙于治疗,尚无暇顾及此事。

  而王昌宏因民间借贷纠纷惹上的官司远不止上述几宗,其手法如出一辙。有据可查的是,早在2011年,郴州市桂东县人士姜小灵就因民间借贷纠纷状告王昌宏。

  姜小灵诉称,王昌宏因投资项目缺少流动资金,于是在2009年12月21日向他借了15万元现金,当时王昌宏也向姜出具了借条一份,同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按照农村信用社贷款三年期档次月息8.53%,借款后,王昌宏开始还能按照约定按季付清利息,但借款一年到期后,王昌宏没有按约定还清本息,姜多次催收,王昌宏却以种种理由说资金紧张,过段时间还清本息,到后来,姜打王昌宏的电话,王不接,发短信也不回。

  苏仙区人民法院当时就已查明,在2004年11月份,姜、王二人为在湖南省桂东县投资小水电站,共同向湖南省桂东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40万元人民币,2009年12月21日,姜、王二人向桂东县农村信用联社还贷5万元,二人当时也协商余款35万元的贷款转给姜,而王昌宏出具15万元借据给姜,并约定还款利息及还款期限。

  2011年7月28日,该法院做出的判决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被告王昌宏未按期限履行偿还义务,实属违约,应承担清偿责任”,应一次性偿还原告姜小灵欠款本金15万元,利息170.6元。

  雪球滚向何处?

  近一两年来,王昌宏似乎始终被资金极度紧张的阴云笼罩。早在2010年左右,郴州市委大院家属区的许多住户都看到了王昌宏四处张贴的要卖出他那套“406号”房产的小广告,该房虽然地段好,但因是房改房,想迅速找到下家也没那么容易。

  王昌宏的邻居说,在卖了市委大院家属区的房子后,这位行事神秘的农机局副局长就鲜少在市委大院内露面了,他搬到了他母亲的住处。在事发前一些债主不断向他催款时,这位穷途末路的副局长甚至签字许诺将其近80岁高龄的母亲的那套住宅作为抵押品,“拆东墙,补西墙”。

  在王昌宏同事与友人的印象中,这位副局长平时不喝酒、不打牌,也并无赌博等不良嗜好。王所借的这些款项具体用到何处?这是目前外界最为关心的议题。

  本刊记者了解到,一个说法是,王昌宏炒期货赔本厉害,选择出逃。目前暂无更多事实支撑此说法。

  另一传言是,王昌宏把钱用在了他的情妇身上。让王昌宏市委大院家属区的邻居们印象深刻的是,约在2010年9月份的一个上午,一位40多岁、长相平平的高挑女子跑到市委大院家属区的王昌宏家敲门,大吵大闹,四邻皆知,此女公开宣扬,王在一次饭局后开房强奸了她,并且向她借了钱拖延不还。“那个闹事的女人在那天讲的话好丑(不好听)!”而今,王昌宏的一位邻居依然印象深刻。而因王昌宏当天不在家,这位情绪激动的女子甚至砸歪了王家那扇浅绿色铁门的钢筋栏杆,针对此事,邻居们报了警,后来警察也赶到市委大院调解纠纷。这位女子其后又来王家大闹多次,甚至带了几个青年男子过来撑场面。此种怪诞情景,闹得沸沸扬扬,持续约月余才宣告终结,不由让人浮想联翩。一些邻居猜测,此女极有可能是王的情妇。

  而有据可查的是,王昌宏是当地一家酒店的幕后经营者。易海林透露,他的妻子两年前曾作为乙方中的一员,参与签订了一份《关于郴州五连冠酒店承包租赁合伙经营的协议》,而甲方为该项目合伙经营的法人代表。五连冠酒店北临中国女排训练基地,在当地颇为有名。

  上述签订于2010年5月19日的协议显示:“承包租赁五连冠酒店的权益为800万元。分为16股份,每股份50万元。甲、乙双方各占50%的权益。即甲、乙双方各持有8股”,“资金由于甲乙双方共同筹措”,“酒店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甲方出任酒店总经理,日常经营以甲方为主,乙方辅之。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易海林回忆,当时王昌宏出面请他们夫妇“帮帮忙”,易妻虽属乙方,但并不负责筹资,因乙方背后运作的实为王昌宏,王的表面淡出实为囿于其公职身份,“五连冠酒店其实就是王昌宏在经营”。上述项目实际运作从2010年9月开始,王昌宏事后曾签字许诺给易夫妇1股的股份,但在参与运作了两个月后,易夫妇双双退出,随后王许诺的股份一事也不了了之。

  现在,在易海林看来,在该酒店的实际经营运作中,代表乙方利益的王昌宏无法驾驭甲方,“他办事老练,想发财的欲望很强,认为五连冠酒店就是只金母鸡,但他能力有限”,这种“能力有限”,不仅体现在王昌宏不具备经营酒店的长才,也体现在王在近年运用技术含量极低的手法,向其亲朋屡次借款不还。

  易也推测了两种可能:一是王最终因酒店资金周转问题而导致其出逃;一是王察觉资金情况不对时选择在出逃前大捞一笔横财,一走了之。

  郴州市人民东路附近一家饭店的老板娘至今记得,王昌宏是她店里的熟客,身高不到1.7米,“头发梳得很亮堂,帅帅的,戴副眼镜,长得斯斯文文,比较有文化,很体面……看起来就像个当官的样子”。

  就是在这家饭店,“长相斯文的”王昌宏曾与他的债主易海林发生过一次冲突。去年11月份,当易海林找到王昌宏要钱时,王昌宏特地到饭店楼上的宾馆开了间房,约易海林在此地商谈。其间,王昌宏突然操起一只白色茶杯,往坐在窗户边的易海林方向砸去,茶杯划过一道弧线,旋即从窗口疾飞出去,甚至砸坏了路面上一辆行驶的车辆,王昌宏也因此赔付2000元修车费。事后,王昌宏跟易海林解释,他不是要用杯子砸易,而是他心里觉得“很烦躁”。

  那次是王昌宏不多的几次公开“发飙”。通常的情形下,外人很难从这位副局长平静的外表下推测他隐秘的内心。即使在去年11月底王消失前的那几天,他的“烦躁”,亦鲜少对外显露。

  在王昌宏去年11月29日离奇消失的前一周内,为让易海林“放心”,他几乎每天都开着那辆黑色的本田轿车去接易的妻子,晚上再将其送回家,以此证明,他无丝毫逃债嫌疑。

  这位副处级官员行事出人意表,已非首次。王昌宏的一些债主事后回忆,王昌宏能很坦然地让债主们陪在他的身边,甚至让他们随同他去信用联社办贷款。让王昌宏的一位债主印象深刻的是,大约在11月20日,王昌宏甚至让债主看他用他妻子的名字从北湖区农村信用联社贷出的300万元款项合同,“他这么做,无非是向我们证明,他是有还款能力的。”——这最后“一桶金”,是否在王“失踪”前被提走,目前暂不得而知。

  熟悉王昌宏的人士称,53岁的王昌宏比他的实际年龄看上去至少年轻十岁,平时行事稳重,风度翩翩。而今王昌宏的事发,让他的许多昔日同侪深感惊讶,“也许就像滚雪球一样,他的债务越滚越多,到最后不得不逼着他做出了一个完全丧失理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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