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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披露中渔民刺杀韩海警细节 船长曾救17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1日13:40  三联生活周刊

  “程大伟事件”与中韩渔权之争

  “惊慌之下条件反射性地挥刀,刺中韩国海警李清浩并导致其不治身亡。”——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书中对中国船长程大伟杀警时刻的描述,与程大伟对朋友杨世凯的讲述基本吻合。但这一事件的演进,并不像判决书描述得那么单纯。

  记者 李翊 贾子健

  摄影 于楚众

  最后一网

  “他并没有越界,只是有点投机取巧,流了一部分网到韩国,想打上最后一网就回家了。”在向本刊记者描述事发经过时,杨世凯一再强调。4月3日,杨世凯曾经作为中方渔民代表看望程大伟并在韩国出庭,一是向死伤韩国海警方表示歉意,另一方面作为程大伟的好友,他希望自己对程大伟为人的描述能有利于程大伟的最终判决。

  2011年12月11日,海风消停了。“鲁文渔15001号”和“辽葫渔35430号”停在三四十海里外的中韩海域边界处,“辽葫渔35430号”船长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回忆说,“他们那边的鱼比咱们多一点”。

  程大伟和刘连成的渔船都是流网作业,通俗地解释,渔网放下后随洋流漂泊,通过洋流每隔几小时变换方向的作用,将鱼带到渔网里。他们选择在两国海域交界处采取流网捕鱼,打的是这样的算盘。“网从咱这边打下去,然后淌那边(韩国)去,赶上时机好,多挂点鱼之后,再淌回来。”杨世凯解释说。

  傍晚五六点,天已擦黑,两艘船抱着对最后一网的期待,借着“鲁文渔号”上的船灯,把“最后的赌注”放下了水。

  12月12日早晨,天还未亮,“辽葫渔号”上的船员们正准备做饭,“这时候韩国的巡逻艇过来了”。刘春海说,两艘渔船迅速并排向中国方向行驶了不到六七海里,巡逻艇就追了上来。

  “鲁文渔号”船上的大副刘德福在2012年2月27日写给妻子杨凤玉的信中这样描述现场状况:“海警放快艇来追船,船员拿东西阻止快艇靠近。过了一会儿,海警上船了,船员们躲藏起来,驾驶室里发生了什么就不知道了。天亮后,把我们都抓起来,后来才知道杀人了。死者40多岁,有3个孩子。”

  驾驶室究竟发生了什么,杨世凯是在韩国见到程大伟后才知道的。“海警上船后,小工都抱头躲了,驾驶室的门被韩国海警踹开后,大伟顺手就拿起了驾驶室里的一把刀一边在胸前挥舞,一边叫嚷‘别过来,我手里有刀’。刚开始上来了5个海警,挥刀的过程中,又上来3个,他感觉刀子碰到了人,但具体是谁他也不清楚。”杨世凯一再强调,程大伟是“挥刀想自卫”,而不是刺刀,“这种刀长约16厘米,后面带个小刀把,主要是用于网扣解不开时挑线用的,每条船上都会有”。之所以会有“挥刀”这样的过激反应,杨世凯解释,韩国的海警有普通巡逻警和特种海警之分,处理越界捕捞的一般都是特种海警,他们对待中国越界渔船的执法手段很粗暴,“往船上扔玻璃炸弹,无毒无害,但炸开都是玻璃片,或者扔迷魂弹,发射高压水枪,上了船打人也狠”。

  “按理说,这些特警都穿了防弹衣,刀子是伤不了人的。巧合的是,防弹衣侧面口袋那里有个小口子,刀子刺到衣服外面一层膜上打滑正好从这个口子刺入。”杨世凯说,韩国方面做过模拟实验,从这个口子刺入的刀正中软肋,证实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韩国仁川海警搜查科长安成植称:“根据韩国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确认,认定李清浩警官是被程大伟拿刀刺中腹部导致大动脉出血过多而死亡。”韩国仁川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描述相对简单,与杨世凯所说无异。

  一直往中国海域方向行驶的“辽葫渔号”在跑出6海里后,被韩国海警追上。“船停了后,七八个韩国海警跑上来,呼喊着让船上的10名船员面向一个方向站好。翻译也上了船,要求刘连成将船往韩国方向开。”刘春海记得,船大概向东开了30分钟,韩国海警接了个电话然后让刘连成停船,之后,翻译告诉他们:“你们快跑,往西跑,下回可不能到这下网。”韩国海警下了船,“辽葫渔号”顾不上“鲁文渔号”,拼命“往家跑”。可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一个多小时后,那艘韩国海警的快艇又追了上来,同一批海警又要求他们再次开向韩国方向,并最终停靠在韩国一个港口。当天韩国警方对“鲁文渔号”上的9名中国渔民签发了逮捕令,罪名是“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罪”,船长程大伟的罪名比别人多了一项——杀人罪。

  12月16日,刘连成被韩国警方带走后再没回来。12月17日,在刘连成的妻子耿爽通过韩国的中间人向韩国海警上交了36万元非法越界捕捞罚款后,“辽葫渔号”除船长刘连成之外的8名船员被送回辽宁。而“鲁文渔号”上的9名船员都被扣押在了韩国。

  2012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程大伟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反省态度真诚,判处其30年监禁和2000万韩元(约合11.2万元人民币)罚款。法院同时判处与此案相关的中国渔船“辽葫渔号”船长刘某和“鲁文渔号”的8名船员18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在此之前,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程大伟死刑。

  自愿为被判刑渔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献旁说,程大伟被判了30年,刘连成5年,“鲁文渔号”上的轮机长王国辉和大副刘德福被判了2年,其他6个小工各判了1年半。10位中国船员一审判决以后都提出上诉,其中一位船员肖振珠担心上诉会加刑,撤回上诉。

  船长程大伟

  每年的6月10日到8月1日是海上禁渔期。5月2日,正午时分的辽宁绥中张见港,船静人少港空,热烘烘的空气缝隙中塞满了海腥味。在这座建于2002年的渔港,程大伟是那个外号“程大胆”的名人,“讲义气”是多年好友杨世凯对他的描述,“但这种讲义气不同于混社会的那种欺行霸市装牛×”。

  杨世凯和程大伟分属相邻的王台子囤和网户满族乡小前村,两人都具有初小文化程度,20岁不到就开始出海,因为距离近,常一起捕鱼而结下了20多年交情。2004年的时候,杨世凯和11个人合股40万元“拴”了两条船,分别是38马力和58马力。现在他“拴”的船375马力,价值上百万元。而程大伟同样也是“拴船大户”——出事之前,他的“鲁文渔号”是一艘400马力的铁皮船,同时拥有500马力的“辽葫渔号”一半的股份。两个人都是公认的“船队老大”。

  什么样的人能当船队老大?杨世凯说:“首先不小气,不抠门,有胸怀;其次,见义勇为,有名望;第三脑瓜好,经验丰富,打鱼产量总比别人高。”

  船长王尽忠至今还记得,刚认识程大伟那年,自己的船在海上遇难,其他船都不予理会,只有程大伟自己驾船从18海里外跑来救援。另一位船长则回忆,他的船在海上漂了三天三夜,直到程大伟的船路过才得了救。渔港上,忙着收网的船员们也对程大伟评价颇高:“人好”、“从不欠小工(船员)工钱”。

  38岁那年,程大伟第一次因救人上了报纸——2004年9月14日的凌晨4点,载着2000多吨硫酸的福州“金达226号”货轮,在山东石岛附近海域出现故障。货轮在巨浪击打下濒临沉没。不远处,程大伟驾驶的“辽绥渔4415号”和另一艘渔船接到了求救信号,立刻赶去救援。两艘小渔船冒着被巨浪打沉的危险,在海上救了14个人,其中程大伟一艘船就救了9人。这件事曾被《辽沈晚报》报道,并在辽宁和山东渔民间广为流传,程大伟也因此在渔民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根据船长们的说法,7年间,他曾在3次海难里救了至少17条人命。

  1985年春天,程大伟的父亲程桂桐从当地的化肥厂下了岗,和村上另外5家人合伙贷了2万元,买下一艘小渔船,下了海。小渔船只有7米长、12马力,没有通讯设备,没有拔网机,只能在海岸边跑个十里八里。由于不敢往深海走,一年下来,5家人打的鱼只卖了8000块钱。但在那年景,出海打鱼已经是当地人最好的营生。

  父亲程桂桐至今记得,儿子22岁那年出海打海蜇,回来走到一半的时候船上的发动机坏了。程大伟在船上支了个竹竿,把棉被挂上当风帆,顺着东风飘了50里才回了家。那次,程桂桐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看着儿子,只说了一句:“孩子,太不容易了,才20岁。”程桂桐说:“大伟出了半辈子海,我跟着惦记了半辈子。”儿子出海的时候,他总要等着看天气预报,一旦刮风了,就悬上一颗心,“担心出事;担心打不着鱼”。

  24岁那年,程大伟结了婚。程桂桐跟儿子说:“干脆你去跟别人再搭个伙换艘船吧!”于是,程大伟和别人合股买了艘38马力的新船。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程大伟像很多船老大一样,成了村上最早致富的一批人。此后的若干年里,他贷款买了汽车,在绥中县城住上了楼房,渔船也从38马力一点点贷款换到了200马力。

  从山东石岛到辽宁省绥中市网户乡,需一天一夜,这里自古结网打鱼,于是以“网户”为名。在程大伟父亲程桂桐的记忆里,上世纪70年代以前,打鱼在当地还是件很容易的事,在海边划个小木船,拉上网,就能打到鱼。随着时间推移,张见港的渔船从最开始的20艘发展成近百艘,最小都是240马力的大船。“每年三四月,鱼从暖和的大洋游过来,游过日本、韩国,其中一部分会游到中国山东海域,再到渤海湾,它们在这里一直度过夏天、产卵,天冷时再游回温暖的地方。但现在,鱼没怎么进渤海,就在中间的海里被打没了。”杨世凯说,截在别人前面才能打到鱼,大家都拼命赶在别人前面下网,为了能比别人先进入深海,渔船便越换越大,网具也因地制宜日益专业化、多样化。“近海作业捞小鱼小虾用锚的船下的是定式网,上黄海打鱿鱼用流网,山东那边都是400马力到600马力的大船,用的是拖网。”

  过度捕捞,让程桂桐经常感叹:“渔民的渔网铺在水平面上,把渤海盖平了,也能盖个十层八层的。”传统捕鱼区开始加速萎缩,近海几乎无鱼可打,与此同时是形势日益严峻的海上污染。

  在海上资源争夺激烈的2010年,为了争夺皮皮虾资源丰富的“25渔区”,杨世凯曾作为辽宁方面的代表和来自河北的渔民“谈判”。协商未果,张见港24艘渔船组成了“海上雄鹰”船队,与河北昌黎、乐亭的船队联盟在海上开战。混战中,一艘河北渔船被撞翻,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这场风波并未终结渔民们对资源的争夺。一年后,张见港的船长们又发现:为了阻止其他地方的渔民打鱼,有人在深海区海底,放置了带着铁钩的“灰墩子”,每隔400米一个,渔网只要撒下,就会被钩坏。

  程大伟早就发现“渤海不好干了”。他曾想过转行,不再出海。早年,他骑了辆自行车到外面去卖毛虾,但很快发现:他们这样的海里人,很难适应陆地上的营生。张见港的其他船老大也想过另谋出路,比如搞水产养殖,却被告知成本投入巨大,把船卖了也不够零头。于是,杨世凯和程大伟在4年前加入到黄海捕鱼的船队之中。

  2009年末,程大伟从信用社贷了60万元,又向亲友借了些钱,与别人凑了200万元,将自己200马力的渔船升级成了400马力的铁皮船。绥中市只能登记木船,程大伟便在山东文登取得了登记号,“鲁文渔15001号”。新船买回来在家收拾了半年,安装灯光、发电设备,又花了几十万元,后半年才出海。后来,另一方嫌不赚钱,退了股,程大伟一人撑下了船。一年下来,雇9名船员花了50万元,油钱花了50万元,置一趟网花了38万元,再补一次网又花了五六万元——每年花费在150万元左右,打鱼赚的钱,都拿去还了贷款。

  事发前,程大伟和刘连成离家已有5个多月。头3个月,他们在山东石岛旁的海域作业,这里的鱿鱼在秋季最大最肥。和程大伟一起出发的杨世凯买不起捕大鱼的网,只捕了些小鱼就在去年8月回家了,另几位船长也在11月前陆续打道回府。临别,船长王尽忠劝程大伟一起回去,程大伟说:“‘饥荒’(负债)太多,再跑两趟。”

  《中韩渔业协定》和法律争议

  朝鲜半岛西部海域是山东渔民上百年来的传统渔场。这里距胶东半岛三四百公里,渔业资源丰富,因此成为近几年来中国渔民“向外走”的首选。但这一过程并不顺利。从2005年开始,“中国渔船侵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消息不断见诸韩国媒体。2008年,中韩渔业冲突集中爆发,两名中国渔民溺水身亡;一名韩国海警也在试图盘查中国渔船时落水身亡。为了打击越界捕鱼,韩国海警增加舰艇,配备直升机并组建特攻队,用打索马里海盗的办法来对付中国渔民,罚金也从几万元人民币上涨到20多万元。

  “那里以前明明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原来韩国的海域没那么大面积。现在从山东石岛出发到韩国海界线边上,也就不到280海里。”杨世凯说,闹不明白怎么就成韩国专属经济区了。中国海洋大学一位业内专家告诉本刊记者,问题的答案在于2001年生效的《中韩渔业协定》,该协定将中韩之间的水域划为三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其中“暂定措施”的两片水域在协定生效4年后的2005年,转为中韩各自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而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有一部分正好位于韩国专属经济区内。

  根据《中韩渔业协定》规定,中国渔民若想再进入传统渔场这片区域,须得到韩国授权中国相关部门颁发的“入渔许可证”。山东沿海各地海洋渔业局每年组织渔船进行“摇号”,中签的渔船才能得到许可证。杨世凯说,这是以“C25”打头的黑色许可证,被渔民们称为“黑牌子”,以前山东沿海渔业资源丰富,大家不想去韩国那边打鱼,一个证三四千块钱就可以买到,但这一两年,一个证已经被炒到10万~20万元。“张见港80多条船,只有两条船有黑牌子,其中一条就是程大伟的船。”

  2008年,程大伟在韩国专属经济区的边上打了5年鱿鱼和黄花鱼后花了十几万元,也从别人手里买回来这么一块。

  不过,即便是有黑牌子的渔船,去韩方专属经济区捕鱼也不容易。杨世凯说,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的渔船需要每时每刻与韩方保持联系——报产量、报位置,韩国海警还随时会登船检查。一旦发现渔船的渔网网孔大小、航海捕捞日志、捕获物、捕捞量或其他任何细节有违规,韩国海警就会扣船。许多持证渔民打一会儿鱼就要称一称,生怕“超重”。“怎么能掐得那么准嘛,而且他们罚得重,一罚就是三四十万元人民币。”为求通融,渔民们有时还不得不拿酒和钱贿赂海警,因为如果完全按照韩国的规定去捕捞,“来回路费都赚不回来”。

  今年4月25日,程大伟被韩国海警罚了10.9万元人民币。当时,他在济州遮归岛西北方向27公里处“非法捕捞”了760公斤的海鱼,而捕捞日记上记录只有480公斤。胡献旁告诉本刊记者,“程大伟让船员们阻止海警登船是为了避免再次被罚款”。

  渔民手里的“黑牌子”成了摆设——“经济区根本就进不去。”后来,程大伟把“黑牌子”转给了别人,决定再冒一次险。在此后的几个月里,他常常把船停在禁区的边界,下网等着鱼群。由于使用的是流网,这种做法十分危险,渔网经常就会随风飘到韩国的捕鱼禁区以内。程大伟的渔船曾被韩国的海警拿枪打坏了雷达。

  韩国海洋警察厅的资料显示,去年1月到10月,韩国西部海警厅扣留290多艘中国渔船,几乎每天一艘。最近5年,韩方对中国渔船罚款总额达294亿韩元(约合1.64亿元人民币)。如果有“暴力行为”,中国渔民还会面临刑事处理。对于这些措施,一些韩国媒体觉得不够,并不断指责中国政府对渔民管制不严。对此,张见港的渔民说,实际上,违规或无证的渔船被抓后除了韩方的处罚,回来后还面临中国渔业部门的处罚。“一般来说,回来后当地政府会在几个月内禁止该船捕鱼,并可能被取消燃油补贴。”所谓燃油补贴,是指当燃油价格高于某一标准时,中国有关部门向符合规定的渔船提供资金补贴。按渔船“主机总功率”来算,一艘280马力的渔船一年可以补到17万元。“即使再赔本也不敢越界无证捕鱼,倘若被抓再扣掉燃油补贴,那就真会破产。”而这正是程大伟目前面临的状况,“他刚走上成功之路,后脚都抬起来了,没想到就赶上这事了。”

  在韩国仁川法院对程大伟和其他几名涉案渔民做出一审判决后,4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注意到韩方有关判决。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做出判决。

  “与专属经济区制度相符合的相邻国家间签署的渔业协定,原则上应该是在专属经济区界限划定以后,为确定允许对方国家在本国专属经济区的一定范围内进行渔业活动而签署的协议,但是现行《中韩渔业协定》却是在专属经济区界限尚未划定的状态下,为构建两国间稳定的渔业秩序而签署的临时协议。”中国海洋大学的这位专家进一步向记者解释,“渔业协定只是调整缔约国双方在渔业方面的利害关系的协议,不能影响渔业以外的国籍法上的问题,即岛屿所有权、海洋划界、大陆架开发、海洋科学调查活动、海洋环境安全等问题。”

  “当某种犯罪跨越两个国家时涉及国际公法中的管辖问题。其中有属人原则(国籍原则)、属地原则(犯罪地原则)、保护原则。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其国家公民的犯罪行为有权实行管辖。此案中的受害者是韩国海警,韩国方面如果根据保护性管辖权进行管辖,必须适用韩国的刑法或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但不能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做出判决。”胡献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对韩国法院的判决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武汉大学WTO学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专家余敏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分析,韩国法院的判决有两个意图。一是通过该判决确定韩国在未划定专属经济区域内享有管辖权,因为判决产生效力的前提是该区域属于其专属经济区。第二是通过对程大伟判处监禁30年以宽慰被刺死的韩国海警,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惩罚对“野蛮执法”进行反击的中国渔民。

  余敏友称,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一般是通过谈判解决,谈判会达成双方共赢的结果。而提交仲裁或国际司法机构处理耗时较长,所需费用很高,最终结果双方难以控制,且后续的执行也有问题。余敏友解释,政治上比较敏感的案件,更不适宜这种处理方式。因此,该案不至于提交第三方仲裁或者提交国际司法机构处理。余敏友称,如果韩国方面不顾中方的抗议,且程大伟通过法律程序上诉失败,那程大伟将在韩国服刑。“当然,中国可以不断地向韩国施加压力,以促成双方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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