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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强扣市民亿元工资修铁路至今未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2日10:38  半月谈

  网上舆情要览:凡是权力出没的地方,都是公民权利面临危险的地方;凡是权力不受约束的领域,都是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的领域。因此,不能在契约自由大帽子下,为有些地方的行为涂脂抹粉。因为契约自由是建立在权力有限基础之上的,没有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就不要奢谈市场经济。

  盐城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中,不仅有债权转股权的内容,而且鼓励借款变为捐款,这是赤裸裸的赖账行为,如不及时纠正,受损的是政府公信力。

  新闻背景:

  1996年,因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新长铁路,江苏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扣除辖区内职工工资,向市民“借款”1.1亿元,2005年,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约定,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是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5月20日《现代快报》)

  媒体论道:

  新成语:盐城借款

  “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这样的借款条件,在任何理性经济人手里都不可能借到钱,不仅时间超长,而且还五年免息。如果按购买力计算,当年的借款就算今天能够如约归还,也大大缩水了吧。这样的借款条件,本身就是要求公众对修建铁路做无偿贡献,注定了只能是“被自愿”,与强行摊派无异。但有一点,有借有还是最基本诚信,政府借款尤其是这种“被自愿”的借款,理当如约归还。

  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未能归还借款,无论是对政府诚信还是对政府公信力,显然都是伤害。在“快了,快了”的敷衍声中,当地政府形成的《清还铁路借资款初步方案》,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四个解决途径里,除了极少数是直接还款,第一条途径居然是“借资改捐资”。换言之,请债主将手中借据自行作废,就算当年是给铁路建设捐款了,这简直形同抢劫。

  第二条途径是债权置换,原本是政府借款,现在呢,“原则上由单位出资置换个人借资”。说白了,企业得代替政府还债。当年很多的国企就是这样被整垮的,如今改革开放都三十多年了,当地居然还有这种“政府的责任企业担”的思维,凭什么呀?最后一条途径名曰“特别情况特别处理”,感觉像是针对难缠“刁民”预备的,不过基本上是凑数的废话。

  事实上,这种明为自愿实为强迫的捐款修路,一度非常普遍。盐城一位干部说,“工作到现在,我一共经历了三次被借款。一次是建设电厂,一次是修宁靖盐高速公路,还有一次就是修建新长铁路”,其中只有建设电厂的钱还了,其他的都杳无音信。《中国青年报》也曾报道,当年为修建太旧高速公路,沿线群众拆新房、迁祖坟、砍果树、献良田、出苦力。可如今,褒扬烈士的纪念碑早已杂草没胫,凝聚“太旧精神”的高速路却沦为暴利工具。截至2010年,太旧高速已累计收费90多亿元足够把当时的7.5亿元银行借款再还上11次。

  毋庸讳言,铁路、高速公路都是很赚钱的,只不过当年的奉献者被彻底排除在分享链条之外。“盐城借款”,也许可以和“正龙拍虎”一样,成为一个新的成语。其中彰显的,不仅是政府履约意识和契约精神的欠缺,更是公益修路的严重变味。(现代金报 舒圣祥)

  政府不能因拖欠借款失信于民

  偌大一笔借款居然一拖就是16年,青丝变白发,有些老人可能等不及就已经辞世了。看来,这事得需要政府来主持公道。可正因为政府本身就是债务人,这一事件不免有些棘手。不过,无论如何,这一笔借款不能再无限期地拖欠下去了。为政府的信用考虑,为民众的权利考虑,盐城市政府应该尽快理清头绪,列出时间表,还百姓一个公道。

  首先,这一借款行为在当初即带有行政命令、行政强迫的性质,而并非全是民众意愿的自然流露。从当事人的叙述可知,盐城当地相当一部分公务人员、企业职工的“借款”都是直接从工资中划走的,事先并无任何商量,事后也不过是掷下一纸收据而已。市政府的文件也佐证了这种“借款”的行政色彩,比如,整个“借款”时间限定在三个月之内,各县区、各单位均由市里面下达指标等等。

  可以说,在强硬的政令约束之下,民众不论有无困难,是否自愿,在政府宏大的铁路理想面前,只能服从,只能被动地听任工资被划走。这样的“借款”虽然名曰“借”,实则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正常权利出让行为,而是与征用并无二致,是公权力对于民众个体权利的直接侵犯,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进行强行摊派的违法行为。

  其次,即便撇开当时具体的情势不谈,仅就履行还款承诺而言,盐城市政府十多年来对“借款”不理不睬,视若无睹,也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政府在公开的文件文书中明确讲清楚2008年还清借款,何以一再拖延,拒不还款?有关部门以新长铁路运营困难、效益不佳作为借口,未免有些强拉硬拽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是地方政府,也应该遵循这个最基本的道理,而不是百般推诿。

  事实上,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及早规划,逐年偿还一部分借款,这些年过来,这一个多亿元的款项想必早就还清了。之所以一拖再拖,甚至置之不理,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权力在中间作祟罢了。

  说起来,盐城市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这宗“经济纠纷”其实并不复杂。一方面,当年的文件、借据等文本材料以及当事人俱在,事件涉及的人和单位可能多了一些,但也算得上清晰可辨,并无甄别的困难;另一方面,无论是政府文件的正式说法,还是民间的口头传达,这一事件均被称为“借款”,而非“捐款”、“献爱心”之类的无偿捐献,既为借款,当然就该有借有还。

  综观整个事件,盐城市政府之前强划民众工资以充“借款”,甚至滥用工商部门权力收取商户“借款”,本已涉嫌违法;之后又并无履行“借款合同”的主动,可谓一拖再拖、一错再错,是为二次失信于民。

  政府应该带头守法。目前之计,唯有尽快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积极履行相关承诺,方可纾解民怨,重获信任。不然,盐城市政府又如何去面对民众?(法制日报 胡印斌)

  盐城还款须有明确时间表

  俗话说,“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政府欠老百姓的钱更应该及时归还,因为这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关系到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然而,盐城市政府从老百姓手中借款已经长达16年,借条已经泛黄,在历史的尘烟中,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在慢慢贬值。说是借,更准确地说是摊派,即直接强行从相关单位人员工资中扣划资金,而未经当事人同意,这实际上是一种“违法摊派”,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

  无论是借还是摊派,都应该把钱归还给老百姓。何况当初政府承诺,2005年,新长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时就将开始还款,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可为何承诺的还款时间已过去7年,借款仍分毫未还?

  盐城还款,首先须有明确时间表。这几年,当地老百姓一再要钱,一些代表、委员也为要钱一事奔走相告,但政府却总是回应“快了,快了”。记者日前采访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的答复依然是:“只能说是快了,会尽早兑现还款承诺。”何为快了?“快了”的表达太含混,有搪塞之嫌。很显然,当地政府再也不能以“快了”打发老百姓,正如有代表所称,“一定要安排一个具体的还款时间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推进的进展。”

  其次,应重新制定还款方案。令人惊愕的是,当地政府初步形成的《清还铁路借资款初步方案》,其中规定,“借资改捐资,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借资改为捐资。”这未免太荒诞了,当初借钱凭啥要人改为捐资?此外还规定,“债权置换”,即省属供电、邮电、金融、保险、烟草等部门和悦达集团、新光集团、市直属事改企单位的职工借资,原则上由单位出资置换个人借资,这同样无厘头,又不是单位借钱凭啥让单位埋单?如此方案显然值得商榷,应该公开公平地重新拟定,并由公众参与。

  最后,应改变不合理的还款利息。当初,当地政府提出,“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又是不计息又是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这显然是霸王合同。这样的无息贷款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极不合理,因此对这样的霸王条款应该及时矫正,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盐城借款事件,已经演化为一起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这事不能不了了之。为了最大限度地修补残缺的公信力,提升民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应由更高级别的部门成立调查组,并专门成立还款小组,尽快、足额向老百姓还钱。一拖再拖,只会拖垮老百姓最后的希望与信任。(渤海早报 石城客)

  警惕“借款”成为苛捐杂税新变种

  宏观上观察,分税制改革的实施,让许多地方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一些地方政府除了在房地产上打主意之外,还通过强迫居民捐款或者借款的方式“巧取豪夺”。前段时间媒体报道,四川攀枝花市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企业“自愿捐款”不少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个别单位甚至采取直接扣除工资的方式强行摊派。这些都说明,有的地方正在以苛捐杂税的新变种增加居民的负担。

  政府机构在营运的过程中,必须随时征求民意,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然而,有的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可以寻找各种借口取民之财。无论是强行摊派,还是强制借款,都是一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如果不能将政府权力关在笼子里,那么,就无法从根本上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保护公民权利,知易行难。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绩考虑,习惯于采用运动方式发展经济。在他们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是典型的急功近利。

  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向居民借款或者征集善款,是现代契约行为,必须贯彻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行政权力不受约束的大背景下,如果居民不接受政府的合同安排,在现实生活中将会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

  凡是权力出没的地方,都是公民权利面临危险的地方;凡是权力不受约束的领域,都是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的领域。因此,不能在契约自由大帽子下,为有些地方的行为涂脂抹粉。因为契约自由是建立在权力有限基础之上的,没有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就不要奢谈市场经济。

  盐城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中,不仅有债权转股权的内容,而且鼓励借款变为捐款,这是赤裸裸的赖账行为,如不及时纠正,受损的是政府公信力。(广州日报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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