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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评论称盐城强行摊派借款损害公众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2日11:35  法制周报

  还有多少强行摊派在“焚烧”权利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 杨涛

  1996年,因修建新长铁路,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江苏省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向全市百姓借款1.129155亿元。2005年,新长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当初的承诺,此时就将开始还款,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新长铁路如今已运营7年,还款还没开始。对此,不少盐城市(县)两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奔走呼吁,多次提案。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市政府很重视,会尽快解决这一问题。”(5月20日《现代快报》)

  于情于理于法,政府借的这笔钱都应该归还。因为,政府向公职人员、民众借款,在法律上形成借款合同关系,那么,在借款到期后,政府理应归还。而且,当初政府向他们借款本来是强行摊派的,那么,借款到期后,更应当及时归还才对。

  但实际上,这笔款却很难归还。从报道上看,当年被强行摊派主要的就是吃财政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他们还受到政府控制,不好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归还;他们被强行摊派的就是数百元到上千元,数额并不大,许多人不愿意出面为自己维权,现任的领导也可以将责任推到前几任领导手上,以“新官不理旧债”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如果这种现象只是盐城市独有,那我们还可松一口气,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司空见惯。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家沾边的企业人员,他们的工资就像“唐僧肉”一样,政府官员逮上了都可以咬上一口。有像盐城市一样,先是以借款名义进行强行摊派,到期赖账不还;更多的则是,以救灾、抗震、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强行要求公职人员、事业人员和国企捐款,直接从他们工资上划拨,为官员的政绩贴金,却不管他们一家老小正嗷嗷待哺。

  “法治政府”建设的要义就是要政府本身守法、遵法,权力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但官员可以不遵守法律来对普通公职人员的权利进行侵犯。以此看来,发生在盐城的事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如果强行摊派不制止,如果政府继续言而无信,如果公职人员权利朝不保夕,那么,公民权利和政府公信就岌岌可危了。(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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