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大地下钱庄案:有形市场地下的现金流
7月30日,北京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开庭审理,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多达38人,经营额高达5亿元。这是有形市场下隐藏的一个无形钱庄,批发业的大量现金催生周转需求,终于形成银行系统外的循环。究其原因,除了金融服务和监管的漏洞,还有普法教育的滞后。
记者 贾子建
插图 张曦
特殊的“地下钱庄”
黄凯在2011年4月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同一批被拘留的还有张绍春、刘福峰、陈建春等16人,后来在看守所的普法学习中他才知道,所有人涉嫌的罪名都是“非法经营罪”。他没想到,由头是他从2005年就一直从事的“串现金”,张绍春、刘福峰是和他一样的有现金可串的“庄主”,陈建春等则是在需求方与“庄主”之间牵线的“中间人”。到2012年6月22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这支“串现金”链条的涉案人员已经增至38人,而马甸邮币卡市场则是所有人活动的“地下钱庄”。
马甸邮币卡市场是亚洲最大的集邮票品交易市场,主要经营邮票、钱币、电话卡等交易。38岁的黄凯是江西人,十七八岁开始就在老家从事邮币卡生意,10年前来京后就在马甸主要经营电话卡的批发和零售。他从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的代理商那里购买充值卡,根据市场行情赚取差价。西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满山告诉本刊记者,根据他们在市场中的走访调查,张绍春和黄凯都是电话卡销售商户中数一数二的大户。“黄凯的客户面向全国,他每天正常业务往来的流水有七八百万元,每个月有几亿元的流水,摊位每天至少都会有一两百万元的现金存放。”
电话卡的单位利润很薄,一张100元的充值卡利润大概只在5分钱左右,对于张绍春、黄凯这样的大批发商,利润主要来自大规模走量。但是让他们苦恼的是,上一级的电话卡代理商不收现金,货款只能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实现。头一天卖货的上百万现金流水第二天想要进货用必须存入银行。“我们早上9点银行开门就去存款,一次这么多钱,银行清点、入账时间很长,100万元至少要40分钟,队排得很长,到中午能存完就不错了。”黄凯供述说,市场周围的银行于是都很头疼他们这些人,往往要单辟窗口接待。“银行很讨厌我们,我们存进去的钱立刻就转走,也不在银行过夜创造业绩,而这个存钱、转账的过程每天都要来一遍。”2004年,黄凯带钱去银行的路上还遭遇了抢劫。
陈建春这样的“中间人”就是在银行里和马甸市场的“庄主”们认识的。“我当时在银行里炒外汇,结果每天都看见同一批人在银行里排队存大量现金,时间久了就搭上了话。因为有时候会帮旅行社的导游换外汇,后来也就得知旅行社有支票串成现金的需求,自然而然就给牵上线了。”陈建春的目的很单纯,也是为了赚一点好处费,而对于黄凯来说,“串现金”的需求首先是解决自己的本业电话卡生意的麻烦。2005年最早有人找到他希望以转账支票来直接兑换他手里的现金。“我们都是实在做生意的人,也不会骗人家的钱,就是想换成支票,我们上货方便,不用天天跑去银行存钱了。”
由于电话卡生意需要对公账户进行支付结算,黄凯便注册成立公司,在银行办理了多个对公账户。后来随着业务扩展,他还陆续用店里伙计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包括公司、商贸中心在内的9个单位,而9家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都是黄凯在马甸市场的摊位,同时为了避免跨行转账的相对滞后和麻烦,他还给自己实际控制的每家单位名下都办理了多家银行的对公账户。这种原本为方便自己生意的做法为串支票变现提供了便利条件。
“串现金”的手续费是0.3‰~ 0.8‰,也就是1万元收取3~8元,中间人的介绍费可以再额外拿2‰。“所有需要串现的支票都会入到我的对公账户。”黄凯交代,现金需求方会将需要串现的支票通过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到他的对公账户。而他给付现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扣除点数后直接给现金,一种是当天或隔天扣除点数后用网银转账,从他的个人账户把钱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回款的这些账户全部是私人账户。
最初只是为了解决存钱的困扰,然而在多次“串现金”的过程中,黄凯发现,这笔收入有时甚至要好过电话卡的销售盈利。“电话卡的批发利润很薄,有时候拿货价钱偏高,我们赔钱也要进货,也要卖,就是为了维持和电话卡代理商的长期合作关系。而串100万元现金一天就可以有800元左右的纯收入,生意行情不好、平买平卖的情况下填补一下损失。”黄凯认为,在马甸市场几个主要摊位经营者都开始“串现金”后,自己如果不通过这种方式贴补,正常的电话卡批发也很难卖出有竞争力的价格。
切实利益驱动下,马甸邮币卡市场的8位主要摊位经营者成为地下钱庄的“庄主”,像陈建春这样的“中间人”则有30人。公诉方称,自2009年至2011年4月,他们为世纪彩虹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中旅体育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0多家单位提供的1000多张转账支票套取现金5亿多元,其中黄凯的涉案金额高达2.02亿元。
李满山告诉本刊记者,这起地下钱庄案与外地曾出现过的以“空壳公司”运作的地下钱庄相比很特别。“类似马甸邮币卡市场这种大型批发市场具有资金流量大,资金周转速度快的特点,容易出现资金的非法经营。”38位嫌疑人并非一个团伙,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松散。“如果有中间人找到我串支票,我手里的现金不够,他可能还会再找别人分摊,但具体找谁我也不知道。”黄凯说。同样是“中间人”,陈建春表示,他与在案的很多人也只是看着眼熟,从没有过接触。“而且他们全都有实体单位,正常的现金出入和非法串现金的账目都交织在一起,我们只能从嫌疑人的账目里一条一条往回查。”李满山说。
在38名被告人中,还有5名“中间人”的身份是银行职员。李满山告诉本刊记者,银行员工在“串现金”中并没有收取手续费,但是银行有揽储的业务,而一般对公账户上的钱不计入任务量,只有私人账户上的钱才算。“庄主”套现并存入私人账户时,双方就有了相同的利益诉求。“这些银行中间人介绍的业务最终都是要求把现金打入自己所在行的私人账户。”
套现需求与监管漏洞
李满山认为,实际涉案金额远不止5亿元,这个数字是有完整证据链确认的账目,“实际交易额至少要有几十亿元”。这个数额背后是胃口庞大的现金需求方。这些需求方在串支票时给出的理由都是“银行对公账户日取现金5万元”的限制。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建军告诉本刊记者:“现在结算系统发达,大部分机构的正常交易都是转账而不使用现金,那样结算成本高也不安全。”李建军说,银行对于对公账户的取现做出限制有两个目的:“从银行本身来说使用现金的成本比较大,每天从人民银行库里面提出现金是要损失利息的。只提到银行柜台,钱有没有流出去都要损失利息,因为客户存款要支付利息,把现金从人民银行提出来以后这个钱就不计利息了,两边都损失利息,所以银行不愿意准备那么多现金。这是从经济表层面考虑。从国家层面考虑是,减少现金使用才能保证国家税收,交易才能实时严格监管,都用现金交易,交易都没有记录,税就流失了。”
其实,银行对于对公账户的日取现额度曾随货币交易量做出过调整。“上世纪90年代,取一两万元都要提前打招呼,大概是2000年以后,银行就逐渐放松了。目前取现限额应该是在二十五六万元的样子,取大额的话提前预约也可以。具体额度不同银行会有一定区别,分行以及大户开户行也要看你账上往来收入相应有不同规定。”李建军认为,银行的取现限制并没有压抑公司的一般业务需求。
在取证调查中,李满山发现,作为现金需求方的客户通过地下钱庄从自己的公户大规模套现是因为他们提现的用途并不完全合理合法。安徽一家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为规避税务,将工人工资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包工头,十几名包工头共从黄凯处串现5400多万元。“正常情况下只有公司缴纳相应税费后,银行才会将工人工资进行私户转账或支付现金。国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监督劳务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是地下钱庄变现就可以让劳务公司脱离国家监管。而导游在游客到药店买药后收取的回扣这种灰色收入本身交易就有问题,所以要规避监管,走正常程序完成不了。”还有一个需要现金的大户是中小企业,它们没有资质从银行得到大量现金,或者银行审批时间过长,只好找地下钱庄拆兑。
黄凯、陈建春等人都觉得自己“冤枉”,在他们看来,这笔交易“双方互惠互利、诚信为本,而且银行也没有损失”。李建军则告诉本刊记者:“这种行为属于汇兑型的地下金融,相当于一种规避政策的中间服务。钱庄的业务最早就是做汇兑业务,之后才发展到放贷。”“从微观层面看,单位公户中的资金绕开银行换成现金或进入私人账户,将直接导致银行无法监控该笔资金流向,给反洗钱造成非常大的障碍。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国家对流通的现金总量都有严格掌控和限制,大量现金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在市场中流动,会加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国家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出现偏差。”
(实习记者李清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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