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旗帜,没有用地手续,却盖起了5幢32层高的商品楼——河北保定新华政法学院遭遇暴力强拆事件或可揭开其中黑幕
文 本刊记者 曹天健
“我就想问问,1600多个孩子念书的学校,他们凭什么说拆就拆了,凭什么?”8月25日,苑荣第谈起她一手创办的保定新华政法学院遭遇暴力拆迁的时候,不断地提出这个问题。
作为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的负责人,今年69岁的苑荣第可谓以校为家,学校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如今面对已然成为废墟的校舍,心如刀割。她告诉《法人》记者,这起暴力拆迁的幕后推手就是保定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们看中了这一片地,于是借着“城中村改造”的幌子,实则大搞房地产开发。“学校被强拆一年多了,损失巨大,现在却没有人对此负责。”苑荣第说。
谁制造了暴力拆校事件
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坐落在河北保定市北市区韩庄乡店上村村南。
据苑荣第回忆,2011年3月20号,是个星期天,早晨6点,校园里一片宁静,突然,学校围墙处传来隆隆的挖掘机、卡车轰鸣声和围墙倒塌声,学校保卫人员急忙前去查看,只见挖掘机正在一片烟尘中对学校的大门和围墙进行强拆,几十辆卡车随后将倒塌的围墙、砖石运离强拆现场。学校30000多平方米的校舍被毁于一旦,价值上千万元的教学设备和学生用品被洗劫一空,学校损失惨重。他们先后多次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一直得不到解决。
“校园被拆,学校的教学活动无法进行,在校的上千名学生的安全也失去保障。学校保卫人员上前制止强拆人员,却被告知他们政府的‘强拆令’,任何人不得阻止。”苑荣第告诉《法人》记者。
据了解,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06年8月,该校由原址迁至保定市北市区店上村,学校租用店上村村民徐建立使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闲置厂房为校舍,租期20年。至2011年3月20日遭强拆前,学校先后投资600多万元用于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在校师生多达1652名。
那么,究竟是谁组织了对新华政法专修学院的强拆?强拆人实施强拆所依据的“强拆令”又是哪个部门做出的?作为承租方,新华政法专修学院因遭强拆而蒙受的重大财产损失又应该由谁来赔偿?
“出事(指学校被强拆)当天,我们看控制不住事态拨打了‘110’报警,并向保定市教育局紧急报告了情况。”苑荣第说。
经警方调查,强拆新华政法专修学院一事系出租人——北市区店上村村民徐建立所为。警方询问徐建立强拆学校的理由,徐表示,自己是在收到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北市区分局、北市区城区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于2011年2月23日联合发出的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后,才雇请拆迁民工实施了拆除。
“徐承认自己组织了拆除工作,但并不认为属强拆,而是按照政府的要求自行对列入拆除目标的建筑进行了拆除。”曾调查该事件的北市区韩庄派出所所长王军鹏对《法人》记者说。
据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由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北市区分局、北市区城区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于2011年2月23日给徐建立发出的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载明:根据河北省两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通知》(冀政[2008]4号)和《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拆除促进大变样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你(单位)在店上村建设的厂房已被列入拆除目标,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搬迁)拆除。逾期不拆,将强制拆除。
发文单位是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北市区分局、北市区城区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记者提出的因徐建立强拆致新华政法专修学院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是否构成犯罪的质疑,王军鹏所长说,事件发生后,他们迅速组织了调查,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他们也向公安法制部门反复进行了咨询,最后形成的意见是:出租人徐建立强拆承租人新华政法专修学院一事——虽然确实是在未对承租人作出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发生的,但因其有“依据”(即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北市区分局、北市区城区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的《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因而不能认定其行为涉嫌犯罪;但对于承租人新华政法专修学院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有证据证明造成此次强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出租人应与实施这一行政行为的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记者调查获悉,出租人徐建立在强拆前,已就该地块与保定市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交易,由宝丰地产补偿徐建立1000余万元。
“强拆学校是因为宝丰地产公司看中了这个地块,要在此开发房地产项目,为了迎合房地产公司,一纸巴掌大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就要了学校的命,上千名师生至今流离失所。”苑荣第对此无比悲愤。
宝丰地产何以未批先建5幢32层高商品楼
据调查,宝丰地产公司是保定市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据宝丰地产网站介绍,宝丰地产现有员工52人,是一支集知识化、专业化于一体的现代化管理团队,更是具备高素质人才和科学管理水平、有很强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该公司于2002年申请开发改造的马家园村,被河北省政府评为2006年省级“安济杯”优质工程。2006年该公司通过招拍取得17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定向开发保定市“盛和嘉园”小区(一期)。
知情人士向《法人》记者透露,2009年9月和2010年2月,宝丰地产公司与店上村村委会签订协议,由宝丰地产公司负责对店上村进行城中村改造。宝丰地产公司承诺,该公司将建造两座22层居民楼用于店上村村民回迁,其余建设32层居民楼作为商品楼对外出售。但其后,宝丰地产公司并未按其承诺为村民建造22层回迁楼,而是全部建成了32层楼房。宝丰地产公司的做法引起了店上村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纷纷向韩庄乡、北市区、保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宝丰地产公司兑现承诺。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村民回迁问题没有得到最后解决的情况下,宝丰地产公司又在被强拆的新华政法专修学院废墟上开槽建楼。店上村村民忍无可忍,强行断道,阻止了宝丰地产公司施工。
上述知情人士说,不仅此次宝丰地产公司开槽建楼使用的土地连招拍挂等程序都未通过,此前其已建成封顶的“盛和嘉园”(二期)的7栋32层楼房,除其中两栋楼房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外,其他5栋都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位知情人的说法得到了北市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的证实。该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坦承,宝丰地产公司二期多栋楼房的确至今仍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具体原因是,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2010]100号文件)的要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以“简化程序”。他说,《意见》规定,“市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宝丰地产公司项目二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正在办理过程当中。但他同时向记者证实,正在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并不包括此次宝丰地产公司未经招拍挂程序就开槽建设的楼盘。
河北省政研室一位专家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便是这份强调对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城中村项目土地出让时,由三区(保定市区内设有北市区、南市区、新市区——记者注)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申请,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市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出具具体拆迁情况报告及土地出让意见,经市政府审批后,依法转让。也就是说,即使该村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也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依法转让,而绝对不能未批先建,违法无序开发。
“一纸‘强拆令’,不但使百亩校园变成一片废墟,给学校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也是对学生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的野蛮剥夺。说到底是一个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位专家说。来源: 法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