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的法制课:共有25位法学家主讲了21场

2012年11月14日09:51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陈磊 赵晨熙

  2012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继续分组审议,讨论内容之一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1982年重新制定的中共党章的第六次修改。

  当天下午,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这位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会(2011年3月)上讲解“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法学教授,在办公室里向记者表示了他的看法:此次党章修订,将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实属必要而及时,而且对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也具有直接而积极的意义。

  “因为在中国的体制中,国家的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将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律形式表达和固定下来的过程;国家的执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将人民的意志付诸社会实践的过程。”胡建淼说。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发现,自199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学习法制讲座至今,共有25位法学家走进中南海主讲了21场法制讲座。其中,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法制讲座9次,占同期中央政治局所有集体学习次数的十分之一强。

  胡建淼教授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是我党自十六大以来建立的一项重要学习制度。10年来,中央政治局平均45天就有一次集体学习,共有100多位学者参与授课。

  王家福两进中南海

  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党章

  一个多月前,年逾八旬的法学泰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王家福先生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全国共有25位法学家获此殊荣。

  这是中国法学会授予的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的杰出贡献。

  王家福的第一届博士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了王家福的部分杰出贡献:曾参加党的十五大报告民主法治部分起草,提出“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写入十五大报告、1999年3月写入宪法、2002年11月写入党章。

  在王家福八十寿诞之际,孙宪忠主编了《王家福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六十周年暨八十寿诞庆贺文集》,其中收录众多同事、好友和学生的庆贺文章与回忆资料——王家福于1996年2月8日走进中南海,为中央政治局主讲了一场法制讲座,主题就是《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这是王家福第二次为中央政治局主讲法制讲座。1995年1月12日,他第一次为中央政治局主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讲稿的核心是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王家福的一份回忆资料中称:1996年年初,司法部党组要他为中央领导讲“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正式确定他为主讲人。

  “1996年2月8日,还是在中南海怀仁堂,还是围坐在那长椭圆形的会议桌旁,我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四个方面进行了讲座。”王家福说。

  多年后,王家福表示:“江泽民同志在讲座之后发表的那段重要讲话至今仍回响耳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回想起来,这次讲座实际上对后来的十五大报告的起草,是一次在中央最高层的很重要的铺垫、酝酿和理论探索。”王家福认为。

  1996年11月到1997年9月,王家福参加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起草工作。从报告起草的自始至终,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和论述就一直出现在报告稿中。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开幕,报告中明确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修改宪法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和制度。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修订党章时,又在党章中增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成为执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孙宪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法治国家’这个涉及国家基本的治理模式的思想,是王家福老师以及他所领导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对于国家法制事业最大的贡献。”

  “自从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社会形态建立后,还没有一个国家提出过要建立‘法治国家’。”孙宪忠指出。

  政治局集中学法

  前8年10位法学家讲课

  资料显示,为中央政治局领导举办法制讲座的设想最早由司法部党组提出,王家福并非第一个给中央政治局主讲法制讲座的法学家。

  据时任司法部部长回忆:“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1994年下半年,司法部党组经过慎重研究,向党中央正式提出为中央领导同志举办法制讲座的报告,并且草拟了讲座的选题。党中央很快批准了报告和选题。”

  经过紧锣密鼓的准备,1994年12月9日,中央第一次法制讲座在中南海举行。时年39岁的原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走进中南海怀仁堂,为中央政治局作了一场法制讲座,主讲的题目是《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

  此后,为中央政治局举办法制讲座开始规范化、制度化。曹建明之后,王家福主讲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法制讲座。

  资料显示,从曹建明开始的每一场法制讲座的主题,都是当时国际、国内的焦点事件,或者是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997年5月6日,香港回归前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吴建璠为中央政治局主讲《“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

  1999年11月26日,在国企扭亏转盈进入决战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为中央政治局主讲《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2001年7月11日,在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给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提出新挑战的情况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郑成思为中央政治局主讲《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从1994年12月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中央法制讲座共举办了12次,讲课内容涵盖国际商贸法律、国际法、金融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

  除了曹建明、王家福之外,由卢松(外交学院)、吴建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罗玉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昌麒(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勇(时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郑成思(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已故)8位法学家主讲,曹建明和王家福分别主讲了两次。

  法学家们的诸多主张为最高决策层所接受。一个可以佐证的事实是:2002年11月14日,党的十六大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议认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果。”

  依法执政写入党章

  近10年16位法学家讲课

  2002年12月26日,党的第十六大以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的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从宪法开始。时年78岁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和39岁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叶中,一同在中南海怀仁堂讲宪法。

  据统计,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从2002年12月开始第一次集体学习,至今共举办了77次,其中法制讲座9次,所占比例超过10%。

  法制讲座由分别由许崇德、周叶中、林尚立(复旦大学教授)、李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吴志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成思、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志明(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中央党校教授)、梁慧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徐显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信春鹰(全国人大法工委)、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教授)16位法学专家主讲,其中王利明、卓泽渊分别主讲两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至今仍记得为中央政治局主讲法制讲座的时间和题目——2005年12月20日,他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主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马怀德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2005年9月,他接到司法部的通知,到部里谈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看法。经过几次谈话后,司法部成立了课题研究组,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一起讨论、撰写讲课稿件。

  “讲课稿件完成后,一些专家学者也给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讲稿的最终完成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马怀德说。

  讲课那天,课程定的是下午两点开始,课程开始前半个小时左右,由司法部安排车把他们送到了中南海怀仁堂,当时不少领导已经陆续到了。

  “胡锦涛总书记进来后跟我和史际春握了握手,简单聊了几句,然后就跟我们说在这个范围内可以放开讲,大家还可以自由讨论。”马怀德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忆,“因为毕竟是给领导人讲课,我们多少会有一些紧张,所以这种问候和简单的聊天让我们放松下来。”

  当天的课程分两大块内容,马怀德和史际春一起登台讲课。前半部分马怀德主讲,讲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半部分由史际春负责讲解完善经济法律制度。讲座在下午5点左右结束。

  “上课的时候,台下的领导人都听得非常专注,都在认真地做笔记或者翻阅讲稿,课堂很安静。”马怀德回忆。

  “讲授结束后开始讨论,政治局委员们纷纷提问题或者发表自己的看法,气氛很热烈。最后,由胡锦涛总书记总结讲话。总书记先是对我们的讲课给予了感谢,然后谈了几点体会,包括深刻认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法制建设等。”马怀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继马怀德和史际春走进中南海法制讲堂之后,2006年6月29日,中央党校教授张志明、卓泽渊也走进中南海,为中央政治局主讲《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法制讲座。

  之后,2007年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时增加相应表述:“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当时的党章修改还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方略的表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方略在党的十八大讨论修改党章时将会有进一步发展。

  胡建淼教授向法治周末记者回顾了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发展过程之后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从而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突出一个“全”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突出的是一个“快”字。只有既“全”又“快”,才能使我们国家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时,同时达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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