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的多米诺骨牌
如果不是早晨7点30分左右的BP机传呼,吴章雄不会星期天大清早就出现在福清纪委的办公楼里。如果不在那里,或许接下来的8点43分,他就不会成为办公楼邮包炸弹的唯一受害者,终年38岁。
吴章雄是退伍军人,转业后在福清纪委担任小车驾驶员,一晃十几年,随叫随到的出车服务就是他的工作常态。2001年6月24日清晨,传呼响起,吴章雄起床,告诉妻子王惠珠,是单位领导要用车。看着他星期天又没法休息,王惠珠说她有些心疼,倒也没想别的。他们住在纪委家属院,走去办公楼只要几分钟。吴章雄穿着T恤、长裤和褐色塑料拖鞋出了门,身上只带了200元钱,一本内部通讯录和一把车钥匙。然后,再也没能回来。
蹊跷的致命包裹,就放在纪委一楼信访接待室门口的地上,6月24日早上6点到8点,至少还有6个人先后见过,包括纪委干部和清洁工,他们的证言基本一致,包裹用红色邮政布袋装着,差不多30厘米高,袋口张开着,里面放着一个盒子,盒子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方市长”三个字。很不幸,只有吴章雄触碰了这个包裹。他为什么会去单位,为什么会动这个收件人都不存在的邮包,警方至今没有给出答案。事故现场勘查和尸检报告只得出结论说,当他蹲下打开邮包的时候,爆炸装置被触发了。以炸点为中心,5~7米范围内的玻璃都被震碎,吴章雄更不可能有生机,爆炸造成他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寻常道别成了永诀,王惠珠的天也塌了。她37岁,没文化,没工作,无以为靠。他们的两个儿子,大的13岁,小的才5岁。这只是悲剧的开始。以此为起点,随着“6·24”爆炸案侦破的高歌猛进,原本交集不多的人,命运却被捆绑到了一起。
第一个被专案组选中的“突破口”是吴昌龙,他也是司机,在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负责给经理陈科云开车。2001年7月27日晚上,这个26岁的年轻人开车去女朋友家的路上,被警察用枪指着头秘密抓捕。在吴昌龙失去自由的第53天,9月18日,警方获得了第一份由他签字画押的有罪供述。以此为拐点,吴昌龙的命运不可逆转地一路向下。警方随后从他这里拿到了更多的有罪供述,时间密集于9月下旬至10月底,细节彼此矛盾,唯有主题恒定,承认爆炸案的主谋是经理陈科云,自己是帮凶。
其实,在吴昌龙的第一份有罪供述前,9月13日,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和妻子谢清已经先后被警察带走。6月23日晚上,这对夫妻的行踪,成为专案组的突破重点。按照警方的推论,炸弹邮包放置到纪委的时间是6月23日20点之后至次日6点之前。谢清的行踪很好查证,她当天出门打麻将,快24点才回家。她回家的时候,陈科云也在家里。出于某些顾虑,夫妻俩最初的叙述,模糊了彼此的具体行踪,笼统地说当晚都在一起。尽管谢清在第二份笔录里,就更正了时间上的偏差,却为时已晚,不管她如何辩解,都被认定为给假口供,做伪证。陈科云这边,等到9月18日吴昌龙的有罪供述出来后,专案组也取得了同样迅猛的进展,从他这里拿到的有罪供述同样集中在9月底和10月,同样是细节矛盾错漏,但主题恒定认罪。
第四个被带走的是杜捷生,吴昌龙的大姐吴华英的前夫,因为离婚事件,他年初就已经与吴昌龙决裂,互不往来。他算是个生意人,家里开着小饭店,还有一辆可以拉货的农用车。9月21日晚上,杜捷生从福州家中的麻将桌上被警察带走,连夜带往福清关押。因为这一天,吴昌龙的有罪供述里,第一次出现了杜捷生的名字。吴昌龙9月18日之后陆续罗列的爆炸物提供者里,警方认定杜捷生嫌疑最大,他用农用车搞运输,曾经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的工地拉货,完全有机会接触炸药和雷管。警方同样拿到了杜捷生的有罪供述,耐人寻味的是,关于具体的爆炸物提供者,他也和吴昌龙一样,先后罗列了不同的名字,首先被选中的是连江人严锦祥,他很幸运,在经受讯问的承受临界点之际,警方突然换了方向,把目光转向了江西人谈敏华。
第五个被带走的自然是谈敏华。10月22日,在桂山石仔场工棚床上看电视的谈敏华被警察带走,由头是查身份证和暂住证。谈敏华父母早亡,跟着哥哥出来在石仔场打工,举目无亲。虽然他与杜捷生只是在工地打过照面,彼此都叫不出具体姓名,虽然警方认定买卖炸药的时间里,他刚好离开福州去老家照顾病重的奶奶。警方依旧从他这里得到了有罪供述,他成为炸药的提供者。
唯一“在逃”的,是杜捷生供述的雷管提供者,四川人王小刚,曾经被杜捷生雇用开车,因为薪酬问题双方翻脸差点动手。最初的供述里,王小刚卖给他的是有导火索的雷管,等到爆炸物的专业技术鉴定出来,品种就改成了与鉴定相符的电雷管。就这样,爆炸发生后6个月,专案组完成了“顺藤摸瓜”。命运的多米诺骨牌,一张张被排好。
专案组的逻辑和手段
2001年底,专案组通过媒体高调宣布了“6·24”爆炸案告破。警方拿到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和谈敏华四个人的有罪供述,串起来的案情是报复泄恨。
在这个版本里,作为中福公司一把手的陈科云,被会计陈奋真举报公司财务问题,福清纪委介入审查,6月4日做出结论,对陈科云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科云一边申请复议,一边到北京按程序找中纪委递材料申诉,还得到了中纪委的回应,一边却又早在四五月份就蓄谋报复。他找的帮手,就是自己的司机吴昌龙,他因为修车费报账等问题,与陈奋真屡有矛盾。这两个对炸弹一窍不通的人,想到的方法是做个炸弹实施恐吓,不是直接针对陈奋真,而是放去纪委办公楼。于是,吴昌龙找到杜捷生,因为离婚变故早已跟他交恶的前姐夫杜捷生,让他帮忙找雷管和炸药。在这个惊人的计划面前,杜捷生没有退缩,找了他不并认识的谈敏华提供炸药,又找了与他一度闹到翻脸动手的王小刚来提供雷管。拿到原材料之后,吴昌龙和陈科云无师自通,研制了一款需要3年专业经验才能设计出的电雷管炸弹,6月初在吴昌龙老家的东张水库实施了试爆,这个水库有专人承包看管,邻近村落,威力如此巨大的爆炸,却找不到任何物证和人证。如此神秘的试爆之后,他们又做了第二个,然后特意选了6月23日2号台风“飞燕”登陆福清的暴风雨夜,由吴昌龙骑着女式摩托,放到四门敞开,穿堂风过境必然导致雨水四溅的纪委一楼信访办公室门口。
如此百转千回的案情逻辑,警方照单全收。当年12月5日,案件还没有移送到检察院,福清市公安局政治处已经着手给核心办案人员请功,向上呈送了一份专案组主审、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吴承奋的二等功请功报告。这份报告总结,吴承奋等人“冒着酷暑,克服疲劳”,“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思想工作,一遍不行二遍,二遍不行三遍,如此下去”,嫌疑人们这才“不得不低下了头,全面把犯罪事实讲了出来”,“是我局成功查破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又一典范”。
这个“典范”的侦破起点,是2001年7月27日夜秘捕吴昌龙。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回忆:“当晚以为他跟朋友出去玩了,第二天开始觉得不对劲,公司老板也来找他,说他把车开走没回来。”全家从第二天开始寻人,去派出所报失踪案,亲朋好友分拨去周边的周边山岭搜寻,去当地电视台花钱登寻人广告,一无所获,反而被好几起发现男尸的消息所惊吓。吴华英说:“找到最绝望的时候,我都会想,如果他是出了事被关起来了反而好,至少人是平安的。”一语成谶。
9月初家人才得到消息,说在福清戒毒所门外看到一辆车,很像吴昌龙失踪前开的公司的车。吴华英赶紧去了戒毒所,“在大门外面看到那辆车,车牌不同,车轮上有新鲜的泥土痕迹”,查看了一圈后,吴华英确认,“就是我弟弟开的车,中福公司买的那款墨绿色的马自达,当时全福清只有3辆,车里的配饰还是我陪弟弟买的,样子没变,我认得”。这辆马自达,差点成为6月23日晚上的作案工具。在吴昌龙最初的有罪供述里,他都是开着这辆车去雨夜送炸弹的。而事实是,这辆车当时刚好送去维修了,因为它是原装进口,配件特殊。车修好后,费用并没有结算。等到陈科云夫妇被抓,修车公司才听到消息,赶紧去中福公司收账,汽车的嫌疑就这样无厘头地被洗刷了,取而代之的,是陈科云家的一辆女式摩托车。而这辆莫名其妙被换了车牌的马自达,虽然再无嫌疑,归属却也与中福公司无关了。
吴华英和家人先松了一口气,“人是平安的”,然后才是新的疑问:“为什么?”起初吴华英并不焦虑,她还安慰父母说,“相信弟弟不会做坏事,警察要查就查,查完了他们就会放人的,不要担心”。直到听到杜捷生被抓的消息,吴华英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弟弟支持我离婚,跟杜捷生早就翻脸不往来了,如果现在连杜捷生都牵扯进来,他肯定已经被逼到绝境了。”杜捷生觉得,是吴华英的犹豫错过了请律师的最好时机:“9月初就跟她说,赶快找律师、找律师,她不信,结果害得我也被抓了进去。”
在看守所关了7年,2008年才以“取保候审”被放出来的杜捷生,心里难免还是有气,嗓门也就高起来。“怎么能不恨,没有的事情,他吴昌龙干什么要咬我!”“我跟吴华英结婚都10年了,如果他不鼓动吴华英去日本,我们夫妻就不会吵架,就不会离婚。如果我还是他姐夫,他跟姐姐感情那么好,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来冤枉我。”吴华英能够理解前夫的怒气,“他确实也被整得很惨”,只是她对于离婚的观点和杜捷生完全不同:“是因为他喜欢赌博,我不能忍受,跟我弟弟没关系。”杜捷生的怒气是一阵的,骂完一阵,声音也平复正常:“那些警察下手太狠了,他们想出来的那些折磨人的办法,真的是比电视上演的还要可怕。”“手上包着毛巾再戴手铐,脚上戴脚镣,然后把手铐挂在钩子上把人吊起来,脚镣上绑着绳子往下拉,吊到整个手充血发紫,皮肉开裂,放下来一会,再继续吊。晕过去就用冷水泼。”“打到生理失禁也没有衣服换,我进去的100多天,穿的是同一套衣服,看守所的人看不下去,会打来一桶水,打开手铐让我洗一洗。”
杜捷生身上至今留着伤疤,臀部被带着生锈铁钉的木板打出的伤口,里面还在溃烂。吴华英很清楚地记得2002年11月28日,这案子一审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四个男的,跟警察质证的时候,都激动得捋起衣袖,每个人身上的伤痕都清清楚楚”。“警察装作看不见,自己说不存在刑讯逼供,没有打人。”“公诉人和法官保持沉默”。
有罪与无罪
当案件从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就从“典范”变成了被屡次“退卷补侦”。尽管吴承奋的请功报告后来被退了回去,尽管福州市检察院2002年初曾经两次退卷,列出了案子里的五大疑点,要求福清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的进程还是不可阻挡。在案卷材料并没有本质突破的情况下,2002年7月25日,福州市检察院还是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和谢清五人同案,涉嫌的罪名有三类,陈和吴是爆炸罪、杜和谈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谢清是伪证罪。
律师马义良始终记得第一次会见吴昌龙的那十几分钟:“和我想象中太不一样了,我去会见他是2001年11月14日,已经是冬天,他还穿着短袖,整个人脸色发青。我按照程序跟他交代相关事项,要他实事求是讲真话。他一开口,声音就很哽咽,话都说不出来。专案组的吴承奋和另一个警察一左一右站在两边。吴昌龙给我出示他的伤痕,清晰可见,吴承奋就马上过来制止,不让他再说话。”接着,吴承奋强行关掉了马义良的录音笔。吴华英在会见室外面,都听到了马义良的愤怒斥责。再回忆起来,今年77岁高龄的马义良说:“这次会面,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案子肯定有猫腻。”
吴华英一开始找的律师是陈晖,他几次申请会见吴昌龙,都被警方挡了回来,陈晖无奈之下,才来找马义良。马义良的经历比较特别,他是“文革”前的法科学生,1961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却分配到了新闻单位,响应号召从上海支援内地到了福建,在《福建日报》从专跑政法口的记者到总编退休,在新闻岗位整整干了36年。退休之后,才回归他的科班本行,做起了律师。他性格耿直,说话直接,也有一定的政法人脉。在他的几番争取下,才有了11月14日的会见。可是11月底陈晖再去会见,又被拒绝了,这次马义良去争取也没用,就是不让见。再次能够会见,“是过完年案子到了检察院手里之后”。马义良曾经很乐观:“这案子的证据摆在那里”,“根本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有罪无罪很清楚,所以最开始我们都估计没有那么严重,觉得案子很快就能了结,人很快就能放出来,没想到,一拖就是这么多年”。
律师林洪楠和杨智敏也曾经很乐观。林洪楠今年75岁,也是“文革”前的法律科班生,1962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分配到了公安部门,在西藏山南地区待了20年。1981年回到福州公安局,1992年从公安局预审处处长的位置上退下来,开始做律师。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他的耿直也没有变,他接了许多难啃的法律援助案件,各种招呼打上门来,因为内心敞亮不为生财,他也无所顾忌。老林做案子的强项,是“善于从公安的角度来思考”,取证意识和能力非常强。比如关于吴昌龙有罪供述里的东张水库试爆,公安在调查材料里说,因为吴昌龙去指认现场时,水库水位较高,所以调取不了爆炸痕迹和证据。而老林想到了去调取水文资料,证明公安认定的试爆时间水位才比较高,指认现场时的水位反而比较低,公安的说法站不住脚。
今年76岁的杨智敏是转业军人,60年代初就到了福建省检察院,1994年以正处级检察员的身份提前退休,原因是“看不下去司法现状”。他原来的计划是趁着省里搞“菜篮子”工程做牛羊养殖,地方找好了,资金也拉到了,最后还是因为各种原因放弃,重操旧业,到律所做起了特邀律师。按照当时的政策,退休的公检法人员,不用考律师证,可以用特邀律师的方式执业。老杨没有愁过案源,他笑说:“因为我敢说,所以案源很多。”福清纪委爆炸案庭审的时候,在法庭上跟公诉人针锋相对的最激烈的“炮筒子”就是杨智敏。这也成为他律师生涯中的最后一个案子,2004年底一审下判之后,杨智敏不得不退出这个案子,因为他再拿不到律师执业证了。
正因为经验丰富,林洪楠跟杨智敏2002年初在会见陈科云的时候,带上了相机,在会见室没有警察的时候,拍下了陈科云身上仍然是紫红色的伤痕。他们把证据递交给了检察院、法院等相关机构,要求给陈科云做伤情鉴定,证明刑讯逼供真实存在,可是没有任何回应。陈科云自己在看守所里也不停地写着关于伤情鉴定的申请,今年已经申请了800余次,依旧石沉大海,无人回应。
从一审到二审,福清纪委爆炸案开过很多次庭,每次每个被告的家属都“只有两张旁听证”,吴华英说,“进去前要查几次,必须核对申请时登记的身份证,也不让家属们坐在一起”。2002年11月28日一审第一次开庭,而一审下判却拖到了2004年12月1日。一审判决,5名被告都是罪名成立,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处死缓,杜捷生和谈敏华是有期徒刑10年,谢清是3年。所有的被告全部当庭喊冤、上诉。2005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福建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裁定书的原文是:“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及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2006年6月1日,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开庭,没有任何新证据,公诉书的措辞连一个字也没有变。这次审得比较快,4个月后的10月10日再次下判,5名被告的罪名不变,只是量刑稍有变化,杜捷生减为7年,谈敏华6年,谢清2年。但陈科云和吴昌龙还是死缓。被告依旧上诉。吴华英怎么也想不到,日夜盼望的二审开庭,却是4年之后,2011年4月26日。然后,又没了下文。马上2012年也要翻过去了,福建省高院方面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希望与绝望
唯一相对幸运的是王小刚,他2003年意外归案,在其他5名嫌疑人的一审有罪判决下达9天之后的深夜,他的案子也了结了,结果是无罪释放。法官深夜到看守所宣判,给了他路费,让他赶快离开。收到消息的吴华英、马义良和陈科云的哥哥陈科斌一起,赶到福州见到了王小刚。他始终没有做过有罪供述,他告诉办案警察,自己有心脏病,打了会出问题。更凑巧的是,同一时段,负责专案组的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因为涉黑入狱。
既然王小刚无罪,就意味着爆炸案的整个证据链断裂,这曾经给了所有人莫大的希望,可结果还是一样。一拖11年,除了陈科云和吴昌龙,其他3名被告都在看守所里待满了各自的刑期,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被释放。依旧还关在看守所里的吴昌龙已经38岁,陈科云60岁。吴昌龙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写信,早期是信封信纸,2003年之后,全部是明信片。头几年,他还是信心满满地写,他相信法律,相信自己很快就会重获清白,慢慢的,他不再写这些,只重复地写请家人保重身体,不要担心他,不要再为他奔走。他总是在道歉,觉得自己拖累了家人,对不起姐姐,为了他,每个人都被拖进了苦海。
吴华英跟杜捷生离婚后,带着女儿回了福清,开了一家服装店,憧憬着未来的小资人生。2001年底,她卖掉了服装店,此后生活的全部就是为弟弟讨回清白。她没念过太多书,也没有出去闯荡见过太多世面,离婚的时候还要靠弟弟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她也不知道,自己突然迸发的勇气和力量来自哪里。
一开始,被告家属们都有坚定的“青天情结”,他们深信,只要能够把家人的冤屈传递到高层领导那里,一切就可以迎刃而解。2005年之前,家属们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门口拉过横幅,拦过25次高层领导的车。被视为带头人的吴华英被拘留过3次,每次15天。吴华英并没有因此被吓倒,她还总结出了变化:“2005年8月8日福州公交车爆炸案之前,省委门口没有那么多监控和安保,我们只要愿意守着等,都能拦到大领导的车,他们也都会下车,接下我们的材料。之后就不可能了,只要在附近站久一会,就会被赶走。”
这就逼着他们只能往外走,去北京。吴华英觉得,2008年奥运会之前,进京上访多少还是有些希望,虽然要大清早起来排队等号,还是能把材料递进国家信访局、最高检、最高法这三家机构,自己去自己回,不至于被遣送。从奥运会那年开始,截访就进入了标准化流程:“这个门把材料递进去,那个门就被统一带走关到久敬庄,然后各驻京办的人来领人,交给各自有联系的黑保安公司,由黑保安公司用车分批统一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人员拿着钱在高速路口等,一手交钱一手接人,根据一车的人员多少,一万多元到几万元不等。”
当二审进入漫长停滞时,吴华英和陈科云的家人一度陷入了同样的绝望。“我们相信法律,法律走不通,相信青天,上访根本也没有用。”吴华英找到的出路是网络,她觉得新的传播方式能够带来更大的影响和新的希望,她学会了翻墙,写博客,上推特,结果却被牵扯进“福建三网民案”,被判了1年。加上2011年3月到北京递材料再次被拘留,她自嘲已经是“五进宫”的老访民。这些没有击倒她,反而让她更相信网络的力量。“最绝望的时候,每天睁开眼看着电脑,看到陌生人给我的鼓励,我就有了力量。”吴华英觉得,自己这11年的收获,就是看清楚了司法运转的现实。“以前我也对法官有脾气,现在我不恨法官,他们也做不了主,公安局、检察院、政法委,哪一家都比他们权力大,我们不是要求法外开恩,只要求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判案。”
陈科云这边,他的家人还是不肯放弃“青天情结”。谢清和儿子按照正常程序,每个月都会去信访、人大、法院各个单位递交材料。谢清总是回想起丈夫以前还在福清市人大办公室工作的时候,“他退伍回来,在‘人大’待了十几年,一直做到办公室主任,有时候也要处理上访事情,看到那些实在可怜的人,都会自己掏钱给他们作回家的路费”。现在,上访的换成了自己一家。她觉得实在讽刺。今年初,谢清连续几个月没有收到陈科云的信,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才知道3月份陈科云因为鼻出血不止,连续转院,被送到省级医院治疗,可是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这让她惊惧而绝望:“看守所里的情况我知道,人就这样管着,就算我们能等到清白,可是人没了,怎么办?”
作为受害者家属的王惠珠,2011年开始,突然也成了上访者,她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实名控告信,告的不是5名被告,而是纪委干部。她说真凶另有其人,就是11年前的早上给吴章雄打传呼的人,她要求公安重新调查,给她丈夫一个公道,也要求纪委给他儿子安排工作,给他们母子一个交代。只不过,与吴华英、谢清他们的上访一样,王惠珠的奔走,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