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官员财产公示方程式
本刊记者_韦文洁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十八大之后,中央新领导层就反腐倡廉话题高调发表措辞严厉的表态,从座谈商议治贪之路,到制规整顿领导干部作风,“反腐”被媒体解读为新领导层工作开局的“突破口”。
十八大之后因涉嫌违纪被查的十余名官员,涉及重庆、广东、四川、山西、山东、新疆等省市,李春城也成为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
有评论称,李春城不是折戟官场的第一位高官,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位,他只是中央铁腕治腐的最新案例。有腐必惩,有惩必严,昭示的正是中央高层决意肃清腐败的决心。
而对于公众来说,自然欢迎中央对腐败的严厉打击,但对于反腐标本兼治的举措中,官员财产公示无疑是最有效的一种。
事实上,官员财产公示作为文明国家通行的守则,早在1994年就开始在中国推进,众所周知的因素导致这项制度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央对反腐的决心,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已经开始逐渐走强,未来也许会有令人期待的变化。
已经被调查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吕英明肯定不会想到,自己从水利厅调任国土厅不足一个月后,就被纪委立案调查。
广东省纪委在2012年11月26日证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目前,吕英明一案尚处于深入调查阶段,不过,自十八大之后,反腐劲风之下,吕英明不过是诸多落马官员的其中之一而已。
多名官员落马系网络举报
事实上,如果按照时间的排序,吕英明并非自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第一名官员。
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官员是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而导火索是比财产更引人关注的性爱视频。一段拍摄于2007年,本来是某建筑商设下的圈套,在当时并未如设计者所愿的视频,却在5年后,把雷政富送上了仕途绝路。
据悉,雷主政垫江时,某建筑商首先结识了雷政奎(雷政富的弟弟),随后又认识雷政富,并将性爱视频中那个女孩送与雷政富。“拍摄是女孩提前进行过训练的,摄像设备是一个专门偷拍的皮包。2007年农历大年初一,从雷进宾馆开始录,一共录了80分钟,其中性爱镜头只有36秒。”熟悉内情的人说。
此后,拿到视频的建筑商并未急于动手,而是与雷氏兄弟交成了朋友。“可能是雷政奎把持着大量工程,而这名建筑商还是插不进手,于是在2009年,这名商人指使其他人用这段视频要挟雷政富。”
起初雷政富并未怀疑到自己的情人身上。但事关前程,于是他找到了当时的重庆主要领导坦白错误。当地公安部门成立的专案组,在调查中得知了这名建筑商与该女子当年设局的全过程。此后,该女子和建筑商被刑事拘留一个月,警方在建筑商办公室搜查出的几枚假公章作为罪证,以私刻公章罪将其又判刑一年。
一个想借艳情威胁雷政富的事件,就这样消灭于萌芽之中。
躲过此次危机的雷政富在不久后升任北碚区长,直至5年后,这段风流视频终于让他的仕途彻底崩盘。
后来的举报者称,自己事隔五年发力举报,正是因为十八大的召开,决策层对腐败的惩治决心让举报者相信,雷政富肯定不会像五年前那样顺利过关。
果然,随着视频在网上的海量转发,从发布视频到雷政富被调查,只有63个小时,这也成为中国网络反腐事件中,官方反应时间最短的一次。
雷政富被调查仅仅3天后,11月26日,官方就证实广东省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11月27日,中共清远市纪委通报,英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清远市纪委立案侦查,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11月28日,原揭阳市委书记、现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11月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反映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给情妇承诺书的网帖,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山东省纪委已经立案调查;
12月1日,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12月5日,中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也是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高官;
12月6日,因此前网上传出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的消息,引起山西省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共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兼任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免去李亚力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停止其担任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并对其进行调查。
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在反腐的高压之下,公众感觉到决策层对打击腐败的决心。
房妹、房姐、房叔都不姓房
已经孕育多年的网络反腐,在十八大前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一些具有高额度房产且不是合法收入的人,接连进入公众的视野。
2012年10月中旬,在网上就爆出了一个非常有含金量的帖子,说广州市一位处级干部蔡彬居然“拥有21套房产”。据悉,蔡彬先后担任过广州市番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政委,其本人及妻子时丽英、儿子蔡展培名下登记的房产达7000多平方米,有别墅,有复式洋房,有临街商铺,还有厂房。同时,这名举报者还提供了广州市房管部门制作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证明显示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共有二十几套房产,部分房产的图片也被公之于众,于是,蔡彬立刻被公众冠以“房叔”的称号。
在24小时内,广州市纪委连续向公众回应,首先称网上举报内容基本属实,然后又称蔡彬已经被停职调查。经初步调查,蔡彬被查出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涉嫌经济犯罪,以及在任职期间非法从事经营和房产出租的经商行为。
据记者了解,蔡彬夫妇每月的工资加起来不过2万元,但却拥有超过4000万的房产,就在舆论认为,像蔡彬这样的“房叔”还有多少个时,房妹又出现了。
2012年12月26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说: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内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其中最大的一套为258平米。据称,这个女孩是郑州市房管局某官员的直系亲属。此微博一经发布,立即被大量转发和评论,这位拥有11套住房的女孩被网友们戏称为“房妹”。
在房妹事件披露两天后,也就是2012年12月28日,郑州房管局通过其官方微博称:经郑州市房管局纪检、信息等部门组织联合调查,证实房妹翟佳慧在兰亭名苑小区中确实拥有11套房产。但有两套为商品住房,另有9间为商业服务用房,均不是经济适用住房。同时,房管局还透露,房妹与房管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
就在郑州房管局信誓旦旦地表示“房妹与房管局领导没有任何关系”时,已经有媒体调查发现,房妹翟佳慧的父亲翟振峰曾于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局长、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务,而房妹的11套房子正是她父亲翟振峰任区房管局局长期间购买的。随后翟振峰所在的二七区委宣传部作出回应,证实房妹的父亲确实是翟振峰。
2011年9月,翟振峰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取利益及其他违纪行为”,被纪检部门予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目前郑州二七区已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如果说涉事的郑州房产局公开撒谎,那么,查办此案部门的暧昧表态,则更让公众感到权力介入资本的无奈。
据新京报报道此事的记者孔璞回忆:“诸多媒体介入报道此事后,郑州市成立了专案组,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还私下向记者们抱怨说,郑州市并不想再查此事,因为牵扯的人太多,一查就得罪人。”
就在“房妹”随着新的社会热点事件而被人们逐渐淡忘的时候,2013年1月17日,网上热传的一个帖子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记者调查发现,龚爱爱与龚仙霞确为一人。网帖中公布的“房姐”在北京工体北路8号院的三处房产,已被伊贝莎风尚主题KTV租用两年多,户主为龚仙霞。
随着时间的推移,围绕在龚仙霞本人身上的迷雾,非但没有清晰,反而愈加模糊起来,尽管龚仙霞曾公开承认自己有两个身份证,但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龚爱爱的第三个户口和第四个户口再度曝光,身份证前10位分别为1102251964、1423251966。身份证前10位为1102251964的户口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前10位为1423251966的户口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目前由媒体查实,“房姐”已经至少有4个户口。
而《居民身份证法》中明确规定:公民身份证号码唯一且终身不变。
龚仙霞的4个身份证不仅牵扯到公安机关的作为,而且有媒体人士披露,龚仙霞在当地一煤矿涉嫌违规收取红利多年,几年里获红利7亿元……
官员财产公示的进退维谷
因为蔡彬的房叔事件,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广州将深刻吸取教训,拟在南沙区部署试点非市管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梅河清说,鉴于近年来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日益关注,广州市根据中央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了全市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进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申报范围由最初的工资、福利、劳务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扩大到各类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同时,申报人也由领导本人扩大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此外,在2009年7月,广州市纪委就正式启用自行研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市管干部可以通过分布在全市的80多个填报点远程填报。
实际上,广州的这次财产申报,如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少显得有些迟到。
因为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不过,此时的规定并不能全面反映官员的真实财产。
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申报的内容只是强调“个人收入”,很容易给规避申报者以可乘之机。新的规定强调,申报的财产范围应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和债务;申报的对象范围,既包括领导干部本人,也包括财产申报者的近亲属(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防止一些官员通过转移非法财产给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方式来逃脱监控。
所以,在随后的发展中,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内容与范围也不断与世界接轨。
2006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有关事项规定》)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将颁布实施。中共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借鉴、采纳世界上通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官员,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收入、房产、投资以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十四大类情况。
可是,所有上述规定由于并不对公众公布,显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发挥出官员隐私具有公共意义的作用。缺憾不仅于此,还有在官员向组织申报财产时,组织是否有详细的核查?
就蔡彬22套房产事件而言,广州市番禺区纪委表示,蔡彬在2011年和2012年申报的其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与纪检部门核实的情况不符,存在严重瞒报行为。
可是,如果没有网络的海量追问,蔡彬的瞒报行为,多久才会被发现?
不管行政规定的理论与现实操作之间,存在怎样的距离,近些年全国各地均有地方做出“官员财产申报”的试水之举。
备受舆论关注的新疆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在申报最初公布,应申报对象共计1064人,已申报1056人,所有官员的“利用职权收礼”申报均为“无”,少数官员购买了两套房产,其中在乌鲁木齐市购买者居多,也有极个别在北京、上海购买了房产,也有购买汽车的。
这就意味着,按照当地规定,除了工资、福利以及劳务性收入需要向社会公开外,其他如动产、不动产、股票、证券等大宗财产,只须进行秘密申报,无须公开。这就意味着,官员财产公之于众的只是“可以公开”的一部分而已,官员财产的总体情况仍不明朗清晰,这自然让人对此次官员财产申报是否“动真格”产生怀疑。
更让公众感到失望的是,在阿泰勒地区官员财产申报过去三年后,有媒体进行回访时发现,当地官方网站陈列的内容,依然是三年前的。
中共阿勒泰地区纪检委预防腐败办公室的相关人员介绍,官员财产申报在阿勒泰这几年没有什么创新的东西。“因为在全国层面没有立法推进,现在推行也不容易。”
诸多地方的试水,几乎不约而同地陷入停滞阶段,“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试点工作最近两年都停了下来。”一直提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说,“之前重庆做的部分司法岗位财产申报,现在也已停止。”
“财产申报制度在近阶段难以实现突破,只能说现在正在准备阶段。”韩德云说,“最关键的是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申报制度,比如在什么层面,公开途径,对象是新官员还是老官员。”而且“没有中央的支持,在法理上和政治上是难以实现的”。
公示应尽快从设计层面落实
可是,公众依然对官员财产公示寄予厚望,因为,随着近年来一些腐败大案中突然出现越来越多的巨额不明来源财产事件表明,这些不向公众公布的财产申报,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发挥出官员隐私具有公共意义的作用。官员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从业状况没有依照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得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并没有减少。
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谈到对官员监督存在的问题时认为:“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凡此种种,都说明立法机构的主动作为,在缩减官员灰色隐私空间上大有可为。”
世界各国反腐经验表明,领导干部财产若不向公众公开,廉政监督将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如果财产申报制度比较完善,将官员申报的财产对外公开,可以设想,一旦有干部出现正当收入与消费水平严重不符的情况,相关部门就可以立即要求申报人作出解释。
官员隐私涉及范围很广,而中国的法律并无清晰明确的界定,一直局限于纪律层面,没有上升至法律层面,以至于在2006年,某省会城市的市民表示“非常想知道市长的年收入”时,该市法制局长却表示:“市长的年收入属于个人隐私,无须向社会公众公开。”
2005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务员法》,未能就官员财产公布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未将官员的财产等个人情况列为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这就意味着,政府对官员的财产等情况严格保密,从而令公众对官员的财产无从知晓与监督,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官员不公开个人财产收入,至少并未直接违法。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士伟认为,尽管各国在有关官员提交的财产申报书是否向公众进行公开问题上,做法各有不同。比如美国强调了申报书一定要予以公开,提交的申报书在6年里允许要求检查的任何人对该申报书进行检查,或者要求得到一份副本。而法国的做法则是接受财产申报书的委员会——包括最高行政法院副院长、最高法院首席院长和审计院首席院长,每隔3年发表一份公告,公告只对财产申报内容做出评价而不公开申报书的具体细节。但是,官员家庭财产收入必须进行申报,使之处于公众监督之下的核心理念则是一致的。“而目前中国应该做的就是要加快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立法进程,使之早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之中。”
有关官员财产公开的话题讨论,几乎已经延展到所有应该到达的领域,经由不停刷新的公共事件接力推动,该项制度建立并实质性运作的迫切性已形成社会的普遍共识。
连续七年递交“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议案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表示:“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话题的关注始于对《公务员法》的关注。我是一个律师,关注了解各种法律是我的职业所在。2005年,《公务员法》通过,但我很快发现《公务员法》有一个漏洞,没有提及公务员有财产申报和公开的义务,只字未提。”
对于立法出现的缺憾,熟悉法务工作的韩德云认为:“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全面铺开官员财产申报困难很大,所以我建议从相对容易的角度入手。比如从高危岗位、新任官员启动。”
之所以如此曲径通幽,不外是官员财产公示所遇到的巨大阻力。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不取决于技术性过程,而是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取决于社会对既得利益的阻止能力。反腐败必须诉诸社会,如果没有来自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反腐目标很难实现。
正在举行的广东省两会上,广州市长和副市长都对公众表示:“我愿意公示财产。”事实上,这种表达在十八大期间,俞正声也有过类似表述,公众欣喜于这些官员的坦荡,但这些表态的前提是,“组织允许”或“接到通知”。
杜光,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原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主任,1988年参与筹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任干事长兼《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主编。这名年逾八旬的老人表示:“我认为这个问题(官员财产公示)应该由上到下来推行,中央、省和部委应该带头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