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精英流动路向与权力转移

2013年04月01日11:21  人民论坛杂志

  孙代尧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共产党领导精英的流动,基于两个基本面向:一是党的精英群体的整体流动路向,这是观察政党适应现代化的能力和自身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二是处于这个群体顶端的领导人的权力更替机制,这是衡量政治制度化和政治理性化程度的标尺。

  代际更替与精英流动

  首先看中共领导精英的代际变化,以党的高级干部在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为变量。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共领导精英经历了从“创党一代”到“延安一代”的世代更替。“创党一代”就其社会成分而言都属于知识分子,大都有留学(日本、西欧和苏联)经历。“延安一代”的领导干部则多是从工农优秀分子中甄补,专业知识和学历背景并不被看重。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1980年提出了领导干部在知识化和专业化上存在的问题,他指出,“干部年轻化是世界性的趋势,越是现代化,越要年轻化。”

  如果说解决干部老化、补充新血是执政党保持活力所必须,那么更大的问题则是要解决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中共高级干部都是职业革命家,新中国成立前没有退休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也都比较年轻,大部分的省部级干部才40岁左右。文革结束后,这些重新回到领导岗位的干部大都成了老人。邓小平在1982年独具匠心地设立了一种过渡性的组织形式——中央顾问委员会,专门用来安置资深的老革命,并亲自出任主任,以鼓励老干部集体退休(“退居二线”)。 中顾委存在了两届,1992年十四大时被撤消。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大致可以根据职能和权力结构划分出三类精英群体:党务官员群体、军人官员群体和技术官员群体。一般来说,建政之初,军事和党务出身的官员在领导层居主流,学历背景倒在其次。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精英几乎全部是“革命精英”(党务官员)和“军事精英”(开国将帅)。到1982年,十二届中央政治局的28位委员,几乎全是70多岁的老革命,其中有18人参加过长征,直到1984年,大约还有200万名1949年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在工作。

  但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的过程,必然要求“专家政治”的出现。特别是经济的日益专业化和国际化,需要有技术型的专家担负主要决策工作,技术精英特别是科技精英的作用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一般来说,理工科出身的技术官员更具工具理性和现实取向,倾向于审慎计划,较少目标理性和理想主义色彩。经济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体系,熟习理科和工程学的技术官员更有发挥空间,作用也更重要。这就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5年约20年间中国共产党内技术官员层崛起和“专家政治”出现的原因,这可以称之为中国共产党的“技术官员运动”。

  一旦经济现代化初步完成和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一方面国家和社会结构从相对简单变得复杂,另一方面,现代化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逐渐转移到如何实现政治、社会和文化制度创新,以建立起现代国家上。这对治理专业化的要求显著提高。2004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精英流动的转折点。现代化的“深化”和社会管理的复杂化,需要有更多有经济学、法律和政治学等教育背景的精英人才进入国家治理系统,以有效提高政治管理效率。社会科学精英因此有了更多用武的空间,这也是从中共十七大前后开始,法学、经济学教育背景的精英人才大量走上前台,文科背景的官员所占比重明显增加的主要原因。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治领导人大都有法学(法律、政治学)或经济学教育背景。美国历任总统和副总统中,超过70%都受过法学教育或是律师出身。在德国、日本等国,这个比例也相当高。2000年后台湾地区领导人和政党领袖也都是学法律和政治学出身。中国领导精英群体从科技精英到社会科学精英(工程师→法学、经济学专家)的代际转换,适应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五位一体”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之治国方略的调整,及在这一调整背景下对社会科学精英的需求。

  领导人的权力交接:正式制度与惯例创制

  从各国经验来看,最高领导人权力更迭制度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一是民主政体下的民选领导人制度,二是王位继承制度即世袭制,三是指定接班人制度。后两者都发生在非民主政体中,但与一些国家通过政变实现最高权力更迭不同,无论是世袭制还是指定接班制,都以“制度”的形式存在,而且实行世袭制的国家,权力更迭一般还都很平稳。不过,制度确有优劣之分,如同法律有“良法”和“恶法”一样。世袭制下权力更迭的平稳,只是因为它最大限度地排除了竞争;指定接班制则常常引发“权力继承危机”,不但造成钦定接班人接掌权力的困难,也易导致政局不稳和政治衰败。

  改革建立在人治或人格化基础上的领导体制,以制定好的制度改造传统型权威和魅力(chrisma)型权威的支配,形成法定—理性型权威,是邓小平思考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时着重考虑解决的问题。

  1982年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中共走向制度化的权力转移的初步尝试,不过这种以“半退”形式对老革命的权力限制主要是折中妥协的结果,是过渡性的权宜设计,少数革命元老事实上被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这也使上世纪80年代的几次权力交接充满“非正式政治”的色彩。倒是省部级干部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1982年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规定,正部级官员65岁、副部级以下官员60岁为退休年龄。这一规定适用至今。

  《中国共产党章程》并没有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任期,仅规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但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因此当总书记同时担任国家主席时,从法理上讲总书记应遵守宪法对国家主席的任期规定。1993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五年后再次当选。在任职十年之后,江泽民于2003年3月卸任,总书记胡锦涛当选为国家主席,次年9月又接任中央军委主席。这是1949年以来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实现权力平稳交接。其意义在于宪法有明文规定的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正式制度得到遵从,而党章没有明文规定的党的总书记的任职期限,经此创制形成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即“十年换届”的惯例,从而使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承诺在最高权力交接的层面得以落实。而胡锦涛在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退”(此前已卸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则是进一步强化了上述正式制度和惯例。

  同历史、传统和习俗一样,“惯例”是一种非正式制度,一旦形成也会产生“路径依赖”。但毕竟相比于正规制度,惯例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大的弹性,往往取决于领导人的品格和胸怀。 政治继承的制度化是整个政治体系制度化的关键,为避免正式制度与惯例的拉扯,有必要把已经形成的制度要素有机连接起来,譬如党章和宪法规定的连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至于新领导人的选择及新旧领导人权力关系的界定,现有的共治式协商政治尚不能有效解决政治运行和领导人权力行使的可预测性问题,这些都要通过制度深化来解决。这当然需要执政领导人有更大的胆识和勇气,但也是中国共产党从现代化取向的政党走向现代政党的必经途径,进一步说,是维系执政党可持续执政必须通过的考验。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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