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
——福清纪委爆炸案12年的那些瞬间
文_本刊记者 潘则福
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上诉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5人无罪。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触动了市纪委传达室的一个邮包。一声巨响,吴章雄当场被炸身亡。
因公司会计陈奋真举报,时任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和司机吴昌龙成为警方目标。吴昌龙、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先后被捕。随后,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被认为涉嫌向吴昌龙提供了雷管和炸药。
2001年底,福清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陈科云因对被纪委处理不满,与司机吴昌龙制造了爆炸案。
从2004年一审死缓,2005年被发回重审,2006年再判死缓,再到2011年二审开庭,今年5月3日终审,12年间此案几经反复,被告一直喊冤。
2013年春节前,福建省高院对吴昌龙、陈科云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二人从看守所回到家中“监视居住”。彼时,杜捷生、谈敏华、谢清都已“刑满释放”。
外界认为,今年以来密集平反冤假错案,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求“个案公正”,以及周强就任最高法院院长后的新气象,有较大关系。
一个例证是,5月初,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强调,“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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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近12年,4200多天后,2013年2月8日,春节前一天,吴昌龙回家了。
吴昌龙和父亲抱在一起痛哭十多分钟。这位年纪渐大的父亲承认,儿子入狱前,父子之间共同语言并不多。到家前,吴昌龙已哭过一次。从看守所出来,坐在车上很久,吴昌龙刚回过神来,眼泪就喷了出来。他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惜身体撑不住。他开始晕车,呕吐。
10多分钟,这个时间概念来自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过去12年,她把自己的光阴,全部搭了进去。离婚后,她曾是一个有梦的服装店老板。弟弟蒙冤后,她成为一个职业访民。这个离异的女人坦言,自己很难面对无暇照顾的女儿。
12年后再见到弟弟那一刻,吴华英有些认不出来。
看守所外的世界,吴昌龙很陌生。坐在了自己的家中,除了父母和姐姐熟悉外,其他的东西,吴昌龙都感到陌生。亲戚送的智能手机他还在适应。拿着手机,他偶尔会有些手抖。他开始适应,一个由微博和QQ连接起来的世界。这个世界里,他不乏同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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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吴昌龙一样,陈科云也在2月8日迎来了自己的回家时刻。
2月8日早上8点多钟,管号干部对他说:“你今天可以回去了,收拾好东西,9点钟法院的人会来接你走。”
陈科云对管号干部说:“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过去12年,陈科云和吴昌龙对这样的情形,一点也不陌生。情况通常是这样的:管号的通知他们“你可以回家了,赶紧收东西”。结果他们还没出看守所大门,双手又被铐上了。原来不是回家,只是换去另一个看守所。有时,他们会寻思,为什么老换看守所呢?
到了9点钟,福建省高院来人了。他们带来的并不是无罪判决,而是可以回家“监视居住”了。
这不是陈科云期待的。他心有余悸:“12年前,警察就是用监视居住的名义,把我关了56天……”
签了字,到了车上,这次没人给他戴手铐。车从看守所开往陈科云儿子家。他一路沉默着。随车的法警一路安慰他什么都别多想,养好身体。
有法警说,等事情都结束了,大家交个朋友,以后一起出来坐一坐,喝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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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被判无罪的第7天,吴昌龙到福州探望陪伴他12年的马义良律师。看着站在眼前的吴昌龙,78岁的马义良感慨万千:“当年,在看守所第一次见到你,就预感这个案子有问题。如今活着出来了,男子汉顶天立地,要活得更加阳光!”
马义良曾和廉政瞭望记者谈起第一次会见吴昌龙的情景:“和我想象中太不一样了,我去会见他是2001年11月14日,都冬天了,他还穿着短袖,整个人脸色发青。我按照程序跟他交代相关事项,要他实事求是讲真话。他一开口,声音就很哽咽,话都说不出来。专案组的吴承奋和另一个警察一左一右站在两边。吴昌龙给我看了他的伤痕,清晰可见,吴承奋就马上过来制止,不让他再说话。接着,吴承奋强行关掉了我的录音笔。”
12年前,马义良66岁,从《福建日报》退休6年。退休之后,法科出身的他做起了律师。
对此案,马义良曾很乐观:“根本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有罪无罪很清楚。 没想到,一拖就是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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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洪楠今年76岁。1962年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分配到了公安部门,1992年从福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职位上退休。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他接了许多难啃的法律援助案件。他有自己的立身之本——善于从公安的角度来思考案子。
吴昌龙有罪供述里的东张水库试爆,警方在调查材料里说,因为吴昌龙去指认现场时,水库水位较高,所以调取不了爆炸痕迹和证据。而林洪楠想到了去调取水文资料,证明警方认定的试爆时间水位才比较高,指认现场时的水位反而比较低,警方的说法站不住脚。
代理此案期间,他被警方传唤过,还付出被停业的代价。
2009年11月,福州市司法局决定对林洪楠处以停业一年的处罚。原因是“8年前他在担任此案辩护人时,复印走了案卷中的一份会议纪要”。
半年后,2010年4月16日,林洪楠担任主任的福州老律所法炜律师事务所被责令解散。迫于舆论压力,法炜律师事务所最终没有被解散。林洪楠对福州市司法局和福建省司法厅提起行政诉讼,至今未有结果。
5月3日,此案无罪宣判的时候,他未能出庭,判决书也不见他的姓名。
12年过去,陈科云的儿子仍记得,在案件陷入僵局的那几年,林洪楠曾到有关部门为当事人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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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法官判决无罪后,吴昌龙哽咽着不知道该说什么。陈科云则高喊:共产党万岁!法庭正义万岁!
吴华英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为了帮弟弟洗冤,那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她都要早上3点钟起床,乘坐最早的班车赶到福州。在省领导住处的路口,等着小轿车出现,给领导递材料。有时和她一起的,是杜捷生的姐姐。这还算好的。最累的是去北京上访,有时,还没到北京,就被送回来。
二审进入停滞时,吴华英开始冀望用网络赢得希望,她写博客,上微博。
陈科云的家人,比较相信传统的通道。陈科云的儿子和哥哥陈科斌,每个月必去有关部门递交材料。谢清出来后,他们3人就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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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王小刚释放的过程,充满戏剧性——因为仅有杜捷生口供,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法官深夜到看守所宣判其无罪,给了他路费,让他赶快离开。
收到消息的吴华英、马义良和陈科斌一起,在福州见到了王小刚。王小刚告诉3人,自己未做过有罪供述。
王小刚是2003年3月被抓捕归案的。在他被抓前,此案的专案组组长、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因涉黑落马。林孜落马后,新的局长没有沿用专案组的做法,王小刚在公安局呆了48小时后即被送入看守所。
“既然王小刚无罪,就意味着爆炸案的整个证据链断裂,这给大家很大期待。可结果还是一样。”吴华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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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2001年国庆,吴昌龙要结婚。
现实却是,当年10月5日,他已写好遗书:“我无法承受没完没了的酷刑折磨,想用死来解脱。”
他用床头插蚊帐的铁片割开手上的动脉管,期望自己在两个月内的第三次自杀能够成功。这一次,他又被抢救过来了。
现在,婚姻于他,犹如烟云。今年5月10日,同学邀请吴昌龙聚聚。
这次聚会,他心里很不是滋味:“现在我自由了,本该庆幸,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看到同学忙碌着自己的事业,有妻有儿有房有车,安心过日子,我却一无所有。同学给我讲,‘自由真好,命运若没跟你开玩笑,你的日子一定在我之上。’可是现在,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我好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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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刑满回家后,杜捷生数着日子过生活。无罪判决,他一等又是快6年。
刑满释放后,他被要求不得离开福州,在依靠姐姐过了两年之后,他向派出所和主审法官申请外出打工,做了“随时回来候审”的保证后,他有了一份跑海鲜批发的工作。
更深的痛感来自身体。杜捷生称自己在专案组曾被带铁钉的木板所伤。在杜捷生家,他给廉政瞭望记者看了臀部上几个黑色的伤疤,里面还在流脓。
久坐对杜捷生是折磨。吴昌龙和陈科云也不例外。刚回家那阵,吴昌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勉强睡上了,又会做噩梦,梦见自己还躺在看守所的床上。醒了,发现两手都是汗。陈科云的状况是,无法深度入眠。
2011年4月11日二审开庭,福清市公安局曾出具了4名专案组警察证言,对于是否刑讯逼供,4名警察或否认或称记不清,称都是按照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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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云开了一个博客。由于手生,更多时候,他靠笔写申诉材料。
在博客里,他希望,“福清市委恢复我的公职、党籍,恢复我的工作,补发我12年的工资。现中福公司早已解体,故要求回原单位市人大工作(或外经贸委),这样才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我受冤人的安抚。”
回家后,他比较习惯的是,每天早上,和妻子谢清一起去买菜。后来,他俩就不经常一起了:谢清一般7点多起床,而陈科云经常5点多就起来了。早起的习惯,是他在看守所训练出来的。
吴昌龙的活动范围要比陈科云大。他不让自己闲下来,煮饭、洗碗、做家务。无罪判决后,吴昌龙可以出远门了。有一天,他穿着姐姐买的新鞋,走了3公里,后脚跟就起泡了。
他自嘲:12年辗转福建5个看守所,打赤脚、穿拖鞋,后脚跟没有鞋子磨擦,细嫩的皮肤经不起挤压呀。
5月7日,吴昌龙回到老家东张镇。村里80多岁的婆婆见到他,紧紧地拽住他的双臂,未语泪先流,连连说道:昌龙,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有骨就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