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父母三宗罪
作为将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人,父母理所应当为他们的天使构筑第一道安全的屏障。
首席记者|杨 江 特约撰稿|朱良胜
虎
毒不食子,这句话说的是虎,但未必适用于人。
惨烈的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们——还真未必每个人都可以享有为人父母的权利。任由猛于虎的父母继续掌控监护权,对那些可怜的孩子而言就是一场浩劫。
倘若继续以“家事”对待虐童,我们无异于帮凶。
还请不要狭义地理解这个“虐”字,忽视、冷漠、遗弃……都是一种暴力,也许主观故意以及虐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所造成的后果具备一样的毁灭性。
比如忽视,较之于南京两名幼童被活活饿死的极端事件,由于家长的忽视,导致的儿童意外伤亡事故已经成为常态。
就过程,极端比常态更惨烈,就后果,常态却比极端更恐怖。以眼下的夏季为例,仿佛被下了一道魔咒,由于父母忽视导致的儿童意外伤亡事故又到了高发期,坠楼、溺水、车祸……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接二连三地殒灭。
每一次悲剧都像在我们的心里狠狠地划上了一刀,刀痕密密麻麻,来不及修复,新的悲剧又发生了。
“托举哥”毕竟不是蜘蛛侠,谁能保证他总是及时出现?
够了!悲剧发生得实在太多了!
够了!悲剧发生得实在太频了!
每一次,我们都会愤怒地斥责:你们这些父母到底在干吗?!
难道就不可避免了吗?
悲剧的背后或有文化的局限,或有生活的艰辛,或有体制的诟病,但我们必须要正视父母的问题了。我们不能再简单地对这些父母投注以悲悯的目光,或者简单地表达愤怒,而忽略了他们的失职甚至是犯罪。
作为将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人,父母理所应当为他们的天使构筑第一道安全的屏障。
是时候冷静思考悲剧的渊源了!
本刊罗列了中国父母的三宗“罪”,不妨一一对照。
你会当父母吗?
一宗罪:忽视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就算财神爷来光顾,金建军也不会让两个年幼的女儿独自回租住屋洗澡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甚至会选择让两个孩子留在安徽老家。因为现在,他发现,费尽心血在上海的打拼失去了意义——6月30日,金建军的两个女儿同时从位于13楼的租住屋坠楼身亡。
穿越毕竟永远只能停留在电视剧的胡诌里,33岁的他从这一天开始注定要生活在痛苦与自责里。
金建军,安徽太和人,1996年初中毕业后到上海打工,6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张琳,2005年,两个同龄人结婚,很快便有了大女儿,他给女儿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金怡琳,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计生政策与城市相比较为宽松,一般而言,头胎如果是女婴则允许生育二胎。2008年,金建军夫妇的二女儿金怡雅出生了。
金怡雅出生后,姐姐便被送回了安徽老家,由奶奶抚养,成为了一名留守儿童,金怡雅则跟随金建军夫妇生活。
两年前,金建军夫妇在上海浦东租了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店铺,开了一家面馆,至悲剧发生前,金怡雅白天在上海的幼儿园读书,晚上就跟父母一起住在店里。由于在安徽老家,金建军的父亲瘫痪在床,且还有一个90岁的老奶奶需要照顾,金建军的母亲力不从心,无法照顾金怡琳,金建军也想将大女儿接到上海享受更好的教育。于是,今年5月,金建军特意回老家,将金怡琳带到了上海,并在店铺附近的华林小学为金怡琳报了名。
为了让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环境,金建军夫妇以月租1800元的价格在浦东新区芳芯路251弄租了一间房屋。这是一个新建的居民小区,业主多为本地动拆迁居民,且多将房屋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群租现象比较特出。金家的租屋就是如此,这套房原本是一套三居室,但被二房东分割成了四间,分别出租给了四户人家,金建军租住的那间稍大,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
在类似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候鸟”现象较为普遍,每到寒暑假,这些孩子就会来到父母身边,但他们的父母白天多忙于生计,疏于监护。近年来,上海市每到寒暑假期,尤其暑假期间,时有儿童坠亡事故发生,且事故多发生于外来务工家庭。
现实状况是,这些农村父母的安全意识并不强,在高楼林立、车流穿梭的上海,对孩子的监护状态依然延续着农村散养的习俗。
媒体没少报道坠楼这类悲剧,金建军也曾想过到附近的建材店购买防护网装在13楼的窗户上,但他找了几家店都没有买到后就放弃了。
隐患就此埋下,6月30日晚上6点多,7岁的金怡琳与5岁的金怡雅突然提出要回家洗澡。平素,两个孩子一早便会跟着父母来到面馆,直到晚点10点面馆关门才一起回到租地睡觉。
“疏忽了啊!”金建军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痛苦地自责,夫妻俩压根没想到两个孩子独自回家的危险。
6点,正是面馆生意最为繁忙的时刻,当然,从现实生计的考虑,似乎很难苛责这对父母的选择。
但对子女监护的疏忽,事实上是每一起儿童意外伤亡事故的首要因素。从面馆到租住地大概需要走十分钟左右,金建军夫妇甚至没有考虑到两个孩子穿行马路是否安全。
根据坠亡时金怡雅未穿短裤的细节,金建军推断金怡琳帮妹妹洗好澡后,金怡雅发现自己的内裤找不到,看到窗外伸缩式衣架上晾着内衣,便爬上窗台去收。此时,晾衣架发生晃动,金怡雅便呼叫姐姐,7岁的金怡琳许是上前拉妹妹,最终双双从13楼坠落。
两个孩子坠落在2楼平台上,当场殒命,浑身多处明显骨折迹象,惨不忍睹。至少半个小时后,在面馆里忙碌的金建军夫妇面对找寻而来的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才得知了噩耗。
一双乖巧可爱的女儿,同时离去,悲痛加上自责,让金建军缓不过气来。
让人惋惜更感到焦虑无力的是,在上海,这样的惨剧几乎每年都会上演至少数起。就在这起事故发生后仅仅10多个小时,上海宝山区又再次发生了一起儿童坠楼事件。
宝山区江杨北路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上海市北部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多是外来人员,因此专门建造了带宿舍的贸易大楼,一楼、二楼为商铺,三楼、四楼为宿舍。来自河南夏邑县农村的李向阳夫妇在这个市场批发西瓜,35岁的李向阳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老家留守,6岁的小儿子李生随父母在上海幼儿园念书。
西瓜批发生意凌晨时分最为红火,每天4点左右,李向阳夫妇就要起床忙碌。7月1日,幼儿园放假的第一天,因为儿子还在睡觉,李向阳夫妇便关上了门,去摊位做生意,结果,6岁的李生醒后找不到父母,又推不开门,便爬出了4楼窗户,双手紧紧抓住窗沿,坚持了一分多钟便体力不支松了手。
幸运的是,孩子即将坠落瞬间,59岁的市场管理员王建忠冲上前,因为估算错误没能接到,孩子直接砸倒了王建忠。这个幸运的孩子就此捡回一条命,倒地后自行爬起来大哭,而王建忠却被当场砸晕。
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对于自身疏忽导致孩子处于危险境地,李向阳夫妇不断地自责,对王建忠则感激不尽,连称“再生父母”,但这样的幸运毕竟只是偶然。
记者采访时,在这个市场看到,一名带着3岁左右的孩子的水果摊主,任由孩子在车流中独自玩耍,随意奔跑,险象环生。
对子女安全处境的忽视已经成为了中国父母的常态,中国近年来不断有“最美妈妈”、“托举哥”这样的正能量出现,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些事件中,鲜见对当事父母的反思。
如今,坠楼连同车祸以及溺亡,已经成为中国儿童意外伤亡的头号杀手。据统计,我国每年近2万名儿童非正常死亡,四五十万名青少年受到各种意外事件伤害。
在城里,孩子多是遭遇坠楼与车祸,在农村多为溺亡,且多发于留守儿童,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6月以来,我国各地发生儿童坠楼事件至少9起,而学生溺亡事件更是多达40余起,死亡上百人。6月26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镇文青村,一户留守家庭的3个同胞兄妹在村口池塘旁边玩耍时溺水身亡,令人唏嘘不已。
在交通事故方面,我国每年有超过3.5万名0-14岁儿童遭遇交通事故的伤害,其中有1.85万名失去生命,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
这些事故的发生,几乎都与父母的疏忽有关。比如,家长开着电动车载着孩子还横冲直撞;比如明明实验表明,如果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使得潜在车祸死亡率有效降低70%。我国车载儿童座椅的使用率却不足1%。
一方面是疏于监护,另一方面,中国的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明显欠缺,以广为诟病的校园性侵案为例,那些禽兽教师自当绳之以法,但家长们是不是也要检讨一下,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的家庭教育是否缺失?
二宗罪:虐待
忽视,将儿童置于危险境地,这事要搁在欧美一些国家,父母很可能将会面临监护权被剥夺甚至被诉诸法律。因为绝大多数欧美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强制性报告制度,医生、护士、教师、从事儿童看护的个人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等一旦发现儿童受到虐待,应该立即报告,否则将被追责。
依据国外的流程,社工队伍接到报告,会迅速上门,法律赋予了他们直接带走孩子的权力,而后对家庭监护状况的评估迅速开展。
作为专门处理儿童虐待问题的政府机构,美国的儿童福利局会及时干预,将受到严重伤害的儿童带离家庭,通过寄养或者机构内安置等方式予以庇护。同时,儿童福利局或者儿童服务部会对案件予以调查,认为需要撤销监护人资格时,会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
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孩子的监护问题往往被视为“家务事”,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操作性措施并不明确,法律责任也不清晰,执行起来更有欠缺,以至于面对家暴,法律显得疲软无力。
今年5月初,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曝出一起令人瞠目的虐童案件,年仅10岁的女童杨贤遭受亲生父亲杨世海的暴力虐待长达5年。
杨世海育有5个子女,其中10岁的杨贤是长女,5岁起便承担起家务,挑猪草、烧饭,但仍然三天两头被父亲暴打。
令人惊愕的是,杨世海虐待杨贤的方式除了不给饭吃,竟然还有开水烫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等令人发指的手段。2012年10月17日,杨贤上山割猪草回家,还没来得及吃饭,杨世海不由分说就把杨贤倒提着双腿,把头按进一盆烧滚的开水里,任由孩子哭喊、哀求、挣扎……
值得反思的是,杨世海的虐童行为从家庭到所在的村、杨贤所在的学校乃至当地的公安部门、妇联,众人皆知,但却一直没有强有力的措施介入。
在开水烫头后,村干部曾报警,杨世海辩称开水烫头是为了帮女儿除虱子,面对这样恶劣的行径,当地派出所与当地妇联居然还认为孩子伤情并不严重,仅仅对杨世海批评教育,责令带孩子去治疗,写了保证书后便放人。
警方只管到这程度,村干部、邻居、老师也都认为这是“别人家的事”因而“管不了”。
我国刑法有虐待罪,但却是自诉案件,只有虐待致人重伤、死亡,才变为公诉案件。让杨贤这样一个当时还不到10岁的孩子去自诉,简直就是黑色幽默。于是,在这样的“家务事”长期摧残下,杨贤发育差,面部形成多处疤痕,头顶大部分毛发不生,部分伤口感染,有脓液流出,且精神恍惚。
直至2013年5月8日,一名陌生的路人发现了杨贤,愤而报警,由于引发了网民的强烈愤慨,当地政府部门最终才展开了积极的救助。
杨世海被刑拘了,杨贤被送医,福利院接走杨贤的爷爷奶奶,待康复后,杨贤将被送至福利院由爷爷奶奶抚养。
除了暴力摧残,中国的一些乡村儿童还遭受着另一种来自家庭的精神与肉体相加的虐待。
《新民周刊》近年来曾多次曝光中国的童丐问题,2010年,《新民周刊》调查发现河南周口一些家长将亲生子女出租给所谓的杂耍老板,后者则将这些幼童带至全国各地,在暴力的胁迫下行乞。
一名叫任芳芳的8岁女童,被杂耍老板割去了鼻中隔,逼吃粪便,头皮被打伤得不到及时治疗,留下一块巨大的疮疤,毛发不生。
而另一名叫王西京的男童则被杂耍老板一皮带抽瞎一只眼睛,并被残忍地按在地上,在后背刺上了“精忠报国”。
此后,在对上海的地铁乞丐进行调查过程中,《新民周刊》也发现,行乞人员牵着的都是他们的亲生骨肉。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严禁利用儿童乞讨谋利,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对这些父母就是不能适用。
法律失去了威严,约束力也就无从谈起,在这些家长眼里,孩子只是他们谋利的工具,而这样的行为虽然与贫穷有关,但贫穷本身并没有达到他们非要把子女推向街头的程度。
剥夺监护权,是唯一可以解救这些孩子的方法,但残酷的现实却是,这项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会被执行,因为司法部门的顾虑是——剥夺了孩子的监护权,谁来养?
因为双亲健在,这些孩子不符合福利院收养的条件,因此,当任芳芳被解救,并在上海得到爱心救治后,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她仍将被送回河南,那个曾经亲手将她出租给丐帮帮主的父亲身边。谁能指望她的命运将得到多大的改善?
在上海,轨道交警也只能对带着孩子乞讨的父母重复无力的法律宣教,后者仍然我行我素。
2013年7月2日,南京街头又发现了一名6岁的女童,浑身赤裸,抽着香烟,在父亲的监视下乞讨。
面对市民愤怒的指责和前来社工的救助,父亲周崇高一遍遍重复:“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
此前,市民们曾怀疑孩子是被拐,但警察查明两人确系亲生父女后不了了之。
46岁的周崇高有轻度智障,利用女儿乞讨谋利源自自身的懒惰,他说:“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
得益于女童被饿死事件的影响,这起女童乞讨事件不再被以“家事”论处,父女俩被送回泗洪老家,当地村委会表示将会接过孩子的监护权,为她办理户口,尽快入幼儿园。
这个孩子能否从此摆脱厄运,目前不得而知。
让人忧虑的是,难道每一次的转机都要靠舆论的关注?
三宗罪:遗弃
类似上述儿童被忽视、被虐待、被性侵的事件在中国时有发生,每一次事件发生后,几乎都会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媒体讨论,社会通过各种途径表达愤怒。在这个过程中,制度的诟病已经被讨论得相当充分,必须对父母的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对家庭监护出现严重问题的必须转移或者剥夺监护权,也已成共识,但问题是,法律层面的完善过程却异常迟缓。
这种迟缓比事件本身还要可怕,一个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等国际条约的国家,居然至今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法,以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并明确政府与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责任。
虽然现有法律规定,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没有其他人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父母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可以担任监护人,但由于没有操作细则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这些单位都成了停留在纸面上的兜底保障,“都可以管”成了“都可以不管”。
十年前发生在成都的李思怡饿死案与新近发生在南京的李梦雪、李梦红姐妹饿死案堪称典型。
2003年6月4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九千小区”一栋3单元1楼住户,39岁的李桂芳将3岁的女儿李思怡反锁在卧室内,并用一根尼龙绳牢牢拴住了门把。随后到十多公里外的金堂县行窃,偷了两瓶洗发水后被商场保安抓获并报警。
因为被查出是吸毒人员,李桂芳被送成都市强制戒毒所,她告诉办案民警家中还有一个3岁的娃娃需要安置,但民警置之不理,即便在李桂芳急得撞墙,将二姐电话提供给民警的情况下,民警仍然没有重视。
17天后的6月21日,因为闻到李桂芳家的异味,居民报警,人们这才发现3岁的李思怡已经被活活饿死。
这件事举国震怒,涉案的两名民警最终被以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新民周刊》当时亲历庭审现场,并对居民进行了采访。除了当事民警的渎职,本刊记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李桂芳对女儿一贯的不当监护,民政部门曾以母亲尚在拒绝收养,而邻居们的辩解是,听到娃娃的哭声早已习惯了以至于在孩子慢慢饿死的过程中未能及时捕捉到信号。
似乎上天在用巧合提醒着我们什么,十年后的同一天,2013年的6月21日,在南京,惨绝人寰的一幕再次发生,同样是一个吸毒家庭的两个孩子被发现活活饿死在家中。
28岁的李文斌今年2月因为给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拘役6个月,22岁的妻子乐燕也是一名吸毒人员,但因为身处哺乳期免予刑罚。
从今年2月至5月,3岁的李梦雪、1岁的李梦红就长期被母亲乐燕独自关在5楼的家中。乐燕一出去就是四五天,邻居们时常听到两个孩子因为饥饿发出的哭声与敲门声。与李思怡案相似的是,邻居们也曾多次试图施救,但这种靠善心支撑的私力救济同样难以为继。
今年3月,饥肠辘辘的李梦雪曾在凌晨好不容易打开了被母亲紧锁的门,光着上身与脚逃了出来。
邻居施春香此后曾替乐燕代管过一周左右的钥匙,为的就是防止乐燕不在家,两个孩子饿着。
很难苛责邻居们为何没有继续下去,因为跟李思怡案相同,对吸毒家庭,社区居民唯恐避之不及。施春香最终退回了乐燕家的钥匙。
不能说两起震惊全国的儿童饿死案发生相距的十年没有一点进步。事实上,乐燕所在的社区在3月初李梦雪“出逃”事件发生后就对这个家庭展开了救助,每个月困难补助800元,用于孩子的吃饭。辖区民警王平元每周给乐燕100至400元不等,通过控制钱的方式试图控制乐燕,以掌握两个孩子的情况。从3月初至6月8日,王平元一共给了乐燕12次共计2300元救助款。
但是,与李思怡案惊人相似的一幕还有,李文斌的祖母与社区干部也曾试图联络福利院收养两个孩子,但福利院认为孩子父母健在并不符合收养政策。
从邻居、社区到民警,看似所有的环节都已凭着自己的良心尽了力,但两个可怜的孩子最终还是在6月21日被发现活活饿死在家中。
乐燕离家前也与李桂芳一样,堵死了门。有邻居称,两个孩子曾经饿得趴在马桶吃大便,因为尿不湿得不到更换,下身溃烂。
到底谁该为这起悲剧负责?乐燕作为父母,法定监护人,自然是这起悲剧的第一责任人,案发后,她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
再一次发生的同样悲剧,让我们也再一次擦干眼泪再反思。对于一名监护能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吸毒人员,居然没有一个部门对她的监护权提出异议。困难救助金的发放也仅停留在表面,因为民警与社区并没有追踪孩子口粮的最终落实。从这个层面上看,李梦雪姐妹的死是一个必然。
中国目前由财政完全投入的儿童福利制度,仅针对政府福利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但同时,还有很多父母或家庭监护人尚在,生活在自己家中的困境儿童,他们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当家庭监护出现问题时,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如何及时有效介入,已成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亟需研究的重点内容。
此外,近年来,在中国由于少女怀孕、未婚先育、重男轻女等问题引发的弃婴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婴儿被掷于垃圾桶甚至抛出窗口。
这些行为既是对人伦的挑战,也是对立法的考验。
——向虐童说不!先从父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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