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采用新工作方式:面对面约谈地方纪委书记

2013年07月18日18:18  新民周刊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反腐应“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半年过去,“治标”的举措渐次揭晓,“治本”的方案仍在争议之中。

  特约撰稿|陈良飞

  在6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中央纪委一头一尾先后披露了两起省部级官员落马信息,他们是原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郭永祥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7月的第一周是第三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李达球。

  1961年出生的王素毅是第一个落马的“60后”省部级官员。

  如果再加上此前宣布的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和原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证实的落马省部级官员已经达到6人。

  这还只是省部级这一层级的查处数字,各地纪检机关查处的数字自然更为触目。十八大后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4613名干部,其中地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42人,江苏则在十八大后查处了14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新华社文章似乎预告了还将有高层官员落马:“自李春城起,十八大后中央反腐明显提速,不知下一‘老虎’是谁?”

  下一“老虎”是谁

  国内舆论普遍认为,“老虎”频现,和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今年1月份提出的中央反腐新思路有关。

  今年1月23日,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之前各级纪检部门反复强调的反腐指针是“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这一背景下,王岐山“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新提法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被视为中央反腐新思路。

  外界更为关注的是,在“以治标为主”的新形势下,新一届中央纪委将出台哪些具体举措,以遏制腐败高发态势。半年之后,谜底渐次揭晓。

  1月,中央纪委在全会公报中宣誓年内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全国层面的抽查方案。在方案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中央纪委将抽查的权力一部分下发给了正在全国10个省份和单位巡视的中央巡视组——要求巡视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

  除了被授予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权力,中央巡视组的工作重心也在今年发生了重大改变。

  在1996年至2003年的摸索运行阶段,巡视制度的主要职能便是发现和反映腐败线索,为办案提供服务。到2003年巡视制度正式运行时,中央根据现实情况对巡视范围进行了扩充,加入了检查各地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内容。

  到了2013年,5月17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给出的答案是,调整巡视工作的重心,让巡视回归其最开始和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做好中央的“耳”和“目”。

  约谈也成了中央纪委一项新的工作方式方法。4月22日至26日的5天时间里,王岐山带头,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就落实八项规定分别约谈了53位派驻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以及中央纪委委员和各省份纪委书记。对于不少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来说,这样“被请到办公室,面对面、一对一交流式的汇报还是10年来的第一次”。

  与此同时,中纪委还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在原来8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个,达到10个室,增加的两个室均负责查办地方腐败案件,这样专责查处地方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的案件查办室就达到了6个。

  据记者统计,自2003年以来,公开报道的80名左右的落马省部级干部中,如果以工作部门划分,在地方工作的要超过七成,在部委、国企工作占三成左右。这一比例也能从十八大后落马的5名省部级官员所属工作部门上得到验证。6名落马高官中,除了刘铁男落马前在中央部委任职,其余5人均在地方任职。

  纪检系统自肃

  与此同时,纪委监察系统内部开始收紧纪律。5月27日,中纪委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在6月20日前清退会员卡并递交零持有报告。6月28日,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结束。从中纪委常委开始,81万纪检监察人员提交了零持有报告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这一行动可以视为必要的“给出路”的做法。专项活动要求限期清退所收会员卡,与其说是小题大做,治标不治本,不如说是一场特殊的“赦免”,既是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贪污腐败犯罪案件,同时也是为了提醒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让更多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

  “如果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所有收取会员卡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都绳之以法,那么,我国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彻底瘫痪。”乔新生说。他举例,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就曾经面临这样的问题。在香港的纪律部队中,根本找不到清正廉洁的官员。正因为如此,港英当局不得不实行特殊政策,给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人员以豁免权,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带有普遍性的腐败案件,港英当局采取一种既往不咎的策略,从而使绝大多数贪污腐败的警察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乔新生对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反腐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存在着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腐败已经蔓延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反腐败机关同样面临着反腐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尽快采取治标的方式,提醒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注意自身的形象,同时给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必要的“豁免”,未来反腐败的工作将会异常艰难。

  乔新生说,专项行动肯定是临时性的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显然不是想要通过清退会员卡达到彻底根治腐败的目的,不要过高地估计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清理会员卡的现实意义,但也不要低估这项工作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它是在昭告天下,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建立一支高效的反贪队伍,从而使我国反腐败工作长期深入地坚持下去。

  中央纪委警告说,不排除少数人心存侥幸,没有清退会员卡,没有如实报告,下一步将对清退会员卡的报告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

  事实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清退行动后,这一行动迅速扩至更多部门和地方。全国法院系统、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以及重庆市和海南省等部门和地方,均在本部门和地方内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国际合作遏制官员外逃

  如果说限期自行清退会员卡是“给出路”,那么积极做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各项工作并利用《公约》平台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则可视为一种“断后路”的做法。

  中央纪委宣布专项清退活动结束的同一天,也就是6月28日,研究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第六次全体会议,重点部署了我国首次接受《公约》履约审议工作任务。

  在该次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强调,吸收和借鉴《公约》的规定,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符合我国的利益和需要。

  制定于2003年的《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逃和追赃等国际合作做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7月3日,来自外交部的消息称,中国和加拿大将缔结境外追赃专门协定,这也将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中加两国政府此前于2012年5月、2013年6月就返还财物和分享被没收资产协定举行了两轮谈判,双方在交流各自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就协定全部条款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协定。

  截至2013年5月,我国已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条约的目的之一,是防止官员将贪污所得转移到国外。

  2010年1月,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近30年来,外逃贪官数量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多亿美元,平均每名贪官卷走约1亿元人民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戴瑞君曾撰文称,腐败分子将巨额资金汇出境外逃避惩罚已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种惯有模式,冻结乃至最终追回外流腐败资产已经成为了刻不容缓的工作。

  戴瑞君认为,追回被非法转移至境外的腐败资产,切断腐败分子在国外的生存基础,破灭他们“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 ;贪污我一人,幸福几代人”的幻想,能从根本上遏制贪官外逃、资产外流,进而促使官员收敛腐败贪欲。

  如何治本

  在王岐山提出的新思路当中,“当前以治标为主”的目的还是“为治本赢得时间”,中国式反腐最终还是要回到“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上来,回到制度建设上来。

  如何治本,众说纷纭。总体而言,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强化中央反腐权力,另一种是仿照经济改革经验,设特区,试点政治改革。

  6月24日,中央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赵中权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刊登署名文章,呼吁对现有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作为反腐败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

  赵的理由是,我国现行反腐败机构设置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相对独立的反腐败部门的状况,难以适应法治化反腐败的要求,难以形成反腐败的合力。

  赵的身份引发外界关于该文是否在为“反腐委”“测试水温”的广泛联想。

  事实上,除了设立“国家反腐委”的呼吁外,体制内反腐学者近一年多来也倡议设立“廉政特区”、“政改特区”进行反腐试点,引发社会瞩目。这个建议的两个代表性人物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和中央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在去年11月30日中央纪委专家座谈会上,任建明也向王岐山当面陈述了自己的“廉政特区”构想。

  与赵中权的设想颇为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任的“廉政特区”构想还是李的“政改特区”试点,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都是设立一个 被赋予很大权限、不受其他政府部门制约的独立反腐机构。

  任建明对记者表示,从宏观、总体的角度看,当代中国取得反腐成功的可能性还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沿用过去30多年反腐败所形成的一套办法,就能水到渠成地取得成功。

  任认为,取得反腐成功的机遇期或许只剩接下来的10年,如果不实施重大的改变,依旧萧规曹随,就只会继续重复过去20多年所经历的“越反越腐”,并最终走到不可逆转的程度。在任看来,这一“重大的改变”就是尽快设立数个“廉政特区”,并在“廉政特区”中进行迥异于其他地区原来做法的综合的、深层的试验,“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在广阔的内地再造一个或几个新加坡或香港”。

  “如果这项试验能够成功,就真的为中国找到了一条反腐败成功的路子。然后再把这些成功样板的经验向内地其他地区、其他层级政府推广。”任建明说,“当代中国的反腐败不大可能总体一次成功,而最大可能的情况是一部分地方先取得成功,最后再逐步走向总体成功。‘廉政特区’正是这样一个带有渐进特征的构想。”

  李永忠的“政改特区”设想与任的“廉政特区”在实施方式上大体相同。根据他们的设想,首先要设立一个独立反腐机构,然后要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里集中查处官员的贪腐行为,必要时可以实施“特赦”措施,以化解腐败呆账并取得官员的支持。

  等到集中查处阶段结束后,反腐就进入综合治理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制度反腐机制,对容易导致腐败的微观和宏观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微观制度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人员薪酬待遇及其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宏观制度主要是建立党内分权制衡制度等。

  李永忠说,反腐败也需要解放思想。“不反腐要亡党亡国,这已经成为国人一个共识,不需要做工作了,但是腐败反不好,也要亡党亡国,这确实是很多人没想过,也不会理解的。”李永忠说,“中医有句话,三副药不对路就要换汤头,反腐反了30年,腐败愈演愈烈了,只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我们能把30年的腐败呆账解决完吗?必须要有新办法、新思路才能解决,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设立‘政改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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