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详解跟踪拍摄法官招嫖过程:不鼓励模仿

2013年08月07日09:29  法制网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爆料人原本跟踪的只有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一人,不曾想却拍下该院包括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在内的4名法官共同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的视频

  8月2日,一则“上海法官集体招嫖”的视频在网络上走红,矛头直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等人。他们被曝共同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当晚,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官方微博“廉洁上海”发布消息,承认上海高院有4位法官涉嫌在衡山度假村夜总会进行娱乐。当日,官方确认,涉事的4名法官中,有两位是爆料视频中已经提到的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及副庭长赵明华。

  8月4日,“廉洁上海”再度发布消息,称涉事四法官已停职接受调查。但除了陈雪明及赵明华以外,官方尚未对外公布另两位涉事法官的名字及职位。

  8月5日,“廉洁上海”针对此事发表“微评”,指出:4名法官涉“夜总会娱乐事件”,令法律失去尊严、司法蒙羞、正义受损。并称上海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严查,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障上海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8月6日,法治周末记者在上海采访期间,有媒体曝出,上海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系“招嫖门”其中一名法官。

  8月6日下午6时40分左右,“廉洁上海”发布长微博,承认倪政文确实牵涉其中,并公布了最后一名涉事法官系上海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

  长微博表示,有关部门已对4名涉事法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提请免去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8月2日下午,有网民发帖称,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集体招嫖。

  该网友公布的长达8分钟的视频显示,多名男子进入上海衡山度假村,先是在一间包房内吃喝,后又进入度假村中名为“钻石一号”的KTV,与多名年轻女子勾肩搭背。当晚娱乐结束后,几名法官先后进入房间,多名年轻女子随后进入。约半小时后,第一名黑衣女子离开,一小时后,其他女子陆续离开。

  视频中,被加了红色圆圈的男子事后被证实确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随后,另外3名人员的身份也被证实为法官,其中一人为上海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雪明。

  视频公布后,在网络上引起舆论风暴。有网友评论:法官是最神圣的称呼,坚守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是社会公德的最高代表,法官集体招嫖洞穿了法治底线。

  视频被公布的当晚,“廉洁上海”就发布消息称:上海市纪委看到网民举报信息后,立即会同上海高院党组,对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将根据查清的事实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后来有媒体查实了爆料人倪某的真实姓名。但显然,他并不愿意以真实姓名示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他一再表示不要透露他的真实姓名。

  视频公布的第二天,爆料人倪某来到上海市纪委协助调查,并提交时长30多个小时的完整视频证据。爆料人称,举报因法官干预判案,其原来跟拍的对象是赵明华,拍到多名法官违纪系意外,公布视频是个人行为。

  据媒体报道,爆料人倪某自称2009年卷入一起民事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被告的他两度败诉,申诉到上海高院要求再审,又被裁定驳回。他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曾多次向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未获解决。

  去年7月,迫于当地法院的执行压力,倪某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用于缴纳案件执行款。同月,他得知原告及其律师赵某与上海高院法官赵明华存在亲属关系,遂开始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在跟踪了赵明华一年多时间后,倪某终于在今年6月9日有了重大收获。8月1日,他开始在天涯网站发帖,举报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但没有公布视频,未获得大量关注。第二天,他继续在新浪微博发帖,同时公布了经过剪辑的8分钟视频,立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除了关注涉事法官之外,网友还“人肉”了法官们前去娱乐的度假村,疑为衡山度假村。该度假村于1998年开业,是一家涉外三星级酒店,隶属于上海市衡山集团。

  据上海市国资委官网介绍,衡山集团系上海市国资委管理单位,为国资委旗下两大酒店集团之一。衡山度假村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的繁华路段,为单体式建筑,有客房、餐厅、健身房、桑拿、KTV等项目。

  上海当地媒体探访发现,在度假村大堂总台处,悬挂着内容为“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牌子,落款为上海市财政局。在衡山集团官网,称其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

  “钻石华庭”KTV位于度假村内部,共有30个包房,其中有5个豪华包房。据该KTV的订房报价单显示,爆料视频中陈雪明等人“选小姐”的“钻石一号”可容纳30人,价格为3800元,此外服务费200元。

  就在外界对法官“招嫖门”事件议论纷纷时,引爆这场舆论风暴的当事人倪某正坐在上海市闸北区一处办公室内淡定喝茶。

  8月5日中午12时30分,法治周末记者第一次拨通了爆料人的电话,但他在电话中用急促的语气表示:“我的电话都被监听了,你给我发短信吧。”随后,在回复了记者两条短信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

  几个小时后,记者了解到爆料人倪某正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的一处办公室,遂马上前往该地,这一次,记者顺利地见到了他。

  相较于电话中的小心谨慎,倪某在见到记者后,倒显得淡定从容。身穿浅色细格子衣服的他中等身材,看起来比55岁的实际年龄年轻不少。

  在给记者倒了一杯红茶后,倪某打开了话匣子。在讲述自己一年来对赵明华的跟踪经历时,他侃侃而谈,但当记者问到关键处他又有所保留。

  记者了解到,倪某55岁,高中毕业,经营了十多年的纺织生意,后又转做木材生意,在商场上可谓顺风顺水。据他自述,1993年,他的年收入就高达6000万元。不过,他拒绝向记者透露自己的资产总额。

  2000年,倪某开始在上海购置房产、商铺,兼做出租生意。2008年,他将投资目光转向连锁酒店经营。

  他与上海一家装修公司的顾某签署了装修协议,记者在他提供的材料上看到,协议约定,由顾某公司对这家酒店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支付方式为先支付总造价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

  实际施工过程中,倪某先期支付了100万元工程款,但顾某“工期一拖再拖,长达9个月”、“审价期间,故意不提供审价材料的单据”。后来,顾某一纸诉状将倪某诉至上海闸北区法院,要求支付工程尾款。

  到了法院,倪某赫然发现,顾某提交给法院的材料显示,结算价高达1100万元,而不是之前合同约定的造价500万元。

  经上海高院委托,一家建筑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审计,认为造价应为820万元。但是,这家倪某加盟的连锁酒店公司总部出具的加盟确认书计算得出,整个装修工程造价应在440余万元,与之前的500万元工程造价基本吻合。

  2011年,闸北区法院判决倪某败诉,支付顾某剩余尾款720余万元。倪某不服,遂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结果维持了原判。去年,倪某向上海高院提出申诉,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被驳回。

  倪某自称,在此期间,他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甚至一度越级去了国家信访局上访,但未能奏效。

  判决生效之后,倪某因拒不履行判决,被下了限制高消费令,致其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迫于层层压力,去年7月,他与顾某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支付730万元。之后,他将自己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于支付案款。

  此前,倪某曾了解到顾某有一个亲属在上海高院,但是他并不知道具体何人。因怀疑自己的官司败诉与顾某亲属有牵连,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调查此人。很快,他就了解到上海高院的赵明华系顾某的堂兄。

  锁定目标后,倪某几乎每天都去跟踪赵明华,意图获取其不法行为证据。“周一到周四的时间,会在下班时间去,周五会在中午的时候去,周六周日几乎全天会在他家门口等着。”

  倪某自称,自己练过气功,身体素质很好,同时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他表示,有一次他看到赵明华跟着自己的情人上了电梯,“我在电梯口一等就是5个小时”。

  倪某的办公桌上,放置了一小叠纸片,有便签纸、有名片、有笔记本内页,这上面点点滴滴地记录了与赵明华接触过的人物信息、相关汽车号牌等。他告诉记者:“正是这些组成了我掌握的赵明华违纪情况的证据链。”

  爆料人倪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跟踪赵明华一事,全部是自己策划路线、方案,没有向朋友和家人透露过任何消息。“我隐藏得很深。”他说。

  采访间隙,他向记者展示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副眼镜。这幅黑框眼镜乍看之下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但是爆料人随即打开了眼镜架处,告诉记者那里有一个隐秘的内存卡,可以连续摄像4个小时。

  在跟踪赵明华的近一年时间里,倪某运用了各种方法和手段,取得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一系列视频资料,其中包括频繁进出高档场所消费、坐拥4套房产、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当交往等。

  经过倪某的调查,赵明华在上海共有4套房产,其中两套房是老房,现在用来出租。另外两套房则是其在2005年付全款一并购置的。这两套房都在四平路780号,只是单元门和楼层不同。其中一套由赵明华自住,另一套则由他的岳父和岳母居住。

  记者问,跟踪过程中,不怕被赵明华发现吗?

  倪某显得很从容:“我在暗处,他在明处,况且他也不认识我。”他表示,自己曾在今年4月看到赵明华嫖娼随即报了警,但那一次被他逃了。还有一次,赵明华与妻子参加亲属葬礼时,他就站在赵明华身旁,也未被他识破。

  在跟踪赵明华的时间里,倪某一直独自驾车,拿面包和水对付一下晚餐,始终专心致志地紧盯目标。“脑子里想的,就是哪一天他被我抓住。”长达一年的跟踪,终于在6月9日有了收获,他看到赵明华跟其他几名法官、律师前往衡山度假村消费,当晚各有一名女子进入他们的住房。

  几天后,倪某返回该度假村,谎称丢失物品要求调取监控录像,经过多次努力,他翻拍了这些录像。获取视频后,他花费了上千元钱,请了一名专业人士对视频进行剪辑:“怎么剪辑,哪些是精华,哪里标注红圈,都是我自己想的,花了两个晚上时间才将视频剪辑出来。”

  采访中,法治周末记者提出质疑,跟踪偷拍的行为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倪某对此不以为然:“跟着他、看着他、不伤害他,不干预他的生活,我觉得是可以的。”记者追问:“那您把视频放到了网上。”他表示:“我没有考虑这么多,我考虑这么多,就不干这个事情了。”

  他认为,自己这种剑走偏锋的方式常人难以模仿,也不鼓励其他人模仿。

  目前,倪某在耐心等待上海纪委的调查结果。他表示,除了关心赵明华的处理情况,他也会关注纪委是否会调查此前参与办案的几名法官,他怀疑这几人同样存在枉法裁判的行为。

  “招嫖门”事件发生后,爆料人倪某一度被称为“公民神探”,但他的取证手法是否妥当?北京律师张星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国法律并没有授权个人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通过对个人私生活进行盯梢、跟踪等来获取证据的方式值得商榷,“谎称丢东西查看监控”的方式有欺骗性,也不值得效仿。   不过,无论这段视频取得的方式是否妥当,都不影响纪委等有关部门对于涉事法官的调查。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有着十多年法官任职经历、现就职于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律师钟锦化。他告诉记者,如果是一般公民针对一般公民,在没有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凭空出于陷害目的、曝光他人生活,就可以定性为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

  钟锦化认为,“招嫖门”事件有其特殊性,首先是涉事法官与爆料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涉嫌侵犯了爆料人自身的利益,那么爆料人在自己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手段是可以理解的。“他上诉过,申诉过,也上访过。这些途径都没能达到维护合法权益目的,被逼之下才采取的行动。这是一个公民绝望之下选择的自救行为。”

  钟锦化曾担任浙江某中院的法官,在他任职期间,他感受到“法院系统确实存在个别法官贪腐的情况”,但是这次网传法官集体腐败连上海高院纪检组的副组长都没能例外,“这种明目张胆的结伴接受吃请、公然嫖娼,法官的道德底线一再被突破,确实让人惊讶和痛心!”法治周末

看新浪新闻赢iPad mini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最高法院通报上海法官夜总会违纪违法案
  • 体育律师举报卡马乔及团队偷漏税 求严惩足协
  • 娱乐梦鸽:原告主动为李天一等手淫促成性交易
  • 财经中储粮职工套取公款入狱:收钱假装有节操
  • 科技组图:盘点20大被时代抛弃的手机品牌
  • 博客王石:万科“不拿地王”原则未改变
  • 读书宫外寻欢:古代有哪些皇帝沉湎于青楼
  • 教育天雷滚滚奇葩招聘:落葬师要英语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