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向东 9月17日,经济观察网从有关方面获悉,备受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在试点过程中,将审慎稳妥地设计实施方案,在一定范围内探索实践,总结经验,以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这样做的原因是,决策层对中国金融机构缺乏实际经验、以及老年人消费和家庭继承传统观念的影响等原因。
据透露,“以房养老”政策在试点时,将依据“自愿、主动地选择”的原则推进。这是中国相关决策层在养老保障体系方面的“试水”,而不是一项普遍性的政策要求。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有报道援引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的话称,“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有望于2014年一季度出台。
有关方面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国务院上述文件,意在着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是养老服务的多样化选择之一,旨在借鉴其他老龄化国家的经验,鼓励保险企业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更好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据悉,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各项医疗保险参保超过13亿人。
有关方面对经济观察网称,对于困难老年人,政府将切实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等都已纳入保障范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兜底”责任,强调要以政府为主导,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养老服务,并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