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用变身术“漂白”身份潜逃13年

2013年11月28日17:15  法律与生活

  国企高管:用变身术“漂白”身份潜逃13年

  本刊记者/何照新  特约撰稿/刘慧慧

  13年前,一名国企财务副总抛家弃子,携带百万元公款潜逃;13年后,漂白身份的他摇身变为身价不菲的一家公司的副总且成家立业,没人知道这位众人眼中的成功人士就是公安部通缉的B级逃犯。

  13年潜逃生涯

  2013年10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姜启明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重婚罪四项罪名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褪去光环的姜启明显得异常平静,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

  收不回的借款

  今年43岁的姜启明是家中独子,居住在北京市大兴区。他的父母均为国有企业职工。

  1988年,姜启明从北京一家职业高中毕业后来到一家国有企业实习工作。后来,这家国有企业进行企业改制,公司名称变为星晴公司。1992年,姜启明正式调入星晴公司,在财务部工作。5年后,因业绩出色,姜启明升任为星晴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姜启明在国企公司实习期间与妻子周铭相识,两人均是星晴公司的职工,交往4年后结婚。1998年,姜启明的儿子姜晓明出生。第二年,姜启明被公司借调到北京市市区工作。

  由于新单位距离大兴的家较远,姜启明不经常回家。随着生活圈子的改变,自我感觉不错的姜启明在城市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他开始与一些出手阔绰的朋友流连于夜店,沉迷于纸醉金迷的生活,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复杂。

  与此同时,姜启明频繁结识女性朋友,甚至与某些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周铭洞察到丈夫的出轨行为后,两人的感情随之不断恶化。当时,为了年仅两岁的儿子,周铭隐忍不发,没有选择离婚。

  1999年,姜启明通过同事认识了一家证券公司的负责人孙越。孙越与姜启明见面时称,他所在的证券公司正在做股票大户的资金拆借,如果姜启明的公司有闲置资金,可存放在他们那里,可以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收益。

  嗅到商机的姜启明将这个消息转告给星晴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公司对这一做法表示认同,并指派姜启明负责具体事项。得到公司授权后,姜启明将公司几百万元的闲置资金存入这家证券公司。该证券公司在3个月后将钱和利息转回星晴公司的账户内。由于姜启明是资金拆借事务的唯一负责人,他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赚取利率差。

  1999年年初,姜启明在夜店认识的朋友钱峰向他借款50万元。钱峰给姜启明的利息为8%,约定3个月后归还。听到朋友报出比证券公司还要高的利率,姜启明就想着如何从中赚取更多的钱。由于手头缺少资金,他决定挪用公款。

  姜启明先从合作的这家证券公司开出1张45万元的汇票,又提出5万元现金,凑够50万元后交给钱峰。这笔钱到期后,姜启明曾多次向钱峰催要,对方接连推脱。后来,钱峰干脆就消失了。

  在姜启明挪用公款期间,星晴公司曾要收回借出款项,姜启明只能从证券公司拆借50万元与余款一并还回公司。12月,星晴公司将一笔200万元的资金存入该证券公司,姜启明便把其中的50万元还给证券公司。在他的操作下,星晴公司的这次实际存款变为150万元。

  2000年春节,姜启明仍然联系不上钱峰。病急乱投医的他想搏一把,他把星晴公司存在证券公司账上的150余万元全部取出,用于炒股。不懂行情的姜启明不但没赚到钱,反倒亏了27万元。当年5月,姜启明眼瞅着亏空越来越大,心里害怕,就想携款一走了之。

  周密的逃亡计划

  为了顺利出逃,姜启明开始精心部署逃亡计划。为此,他特意办了两张假身份证,一张化名为“姜明浩”,另一张化名为“姜崇光”。名为“姜明浩”的假身份证被姜启明用于办理存放公款的银行卡,另一张则长期用于掩饰身份。出逃前,姜启明又挥霍了一部分公款。剩下的80余万元公款,一半被他存在银行卡里,另一半他随身携带,等待时机出逃。

  2000年5月的一天,姜启明等妻子周铭上班出门后,带上一早准备好的随行物品登上从北京飞往桂林的航班。

  此刻,周铭全然不知丈夫的离去。在此后13年,周铭任劳任怨,独自承担家庭重担,一边照顾孩子,一边还代替姜启明照顾老人。而丈夫姜启明却不辞而别,拿着巨额公款过起神仙般的逍遥日子。

  潜逃之初,姜启明分别到湖南、重庆、海南、贵州等地短暂逗留,并且邀请在北京相识的情人同行。两人住宿时都以该女子的身份登记,消费只用现金,以避免暴露行踪。后来,姜启明投奔他的表哥,居住在四川省某地。

  2000年7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星晴公司的举报,称该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姜启明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单位许可,先后多次将公司公款154万余元取走并携款逃匿。7月24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姜启明立案侦查。8月2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姜启明。8月28日,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对姜启明进行全国通缉。然而,姜启明像人间蒸发一般,难觅踪迹。

  潜逃期间,姜启明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与父亲取得联系后,并没有通过打电话的方式直接联系父亲,而是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隐藏在一条广告短信中发给父亲,等待对方回电。

  此外,姜启明还不和原来的同事、朋友联系,这让侦查机关难以获得他的有效信息,给抓捕行动造成一定难度。

  事发至今的13年中,虽然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历经4任检察长、4任反贪局长,但始终将姜启明列为重点追逃对象。因为缺乏有价值的线索,此案一直悬而未结。

  “漂白”身份后深度藏匿(二级小标题)

  逃到异地的姜启明以“姜崇光”的身份在四川省某地安家落户。2000~2007年期间,姜启明卖过服装、倒腾过小狗、做些小本生意,靠着贪污的公款度日。此外,姜启明还经常出入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以单身示人,出手阔绰的他着实赢得一些女性的青睐。2001年,他与女朋友廖帆交往,后以廖帆的名义买下三套房子,出售一套。

  2002年5月,姜启明经朋友介绍,与四川省本地女子杨连认识,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04年5月结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姜启明利用“姜崇光”的假身份,为什么能顺利办理结婚登记呢?

  据姜启明交代,2004年,他在一名办假证的小伙子那里以900元的价格办过一个假户口本,户口本上的信息和姓名均与“姜崇光”的假身份证信息配套。由于各地没有建立联网机制,姜启明浑水摸鱼违法再婚。

  2005年下半年,四川省各地开始要求居民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姜启明又以600元的价格办理一张名为“姜崇光”的第二代身份证。直到被抓前,这张假身份证他还在使用。

  为了骗取杨连及其家人的信任,姜启明以“姜崇光”之名自编了一套人生履历。他谎称自己家住东北,从小父母离婚,自己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父母离婚对他的影响很深,从小他就想离开家乡去别的地方生活。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的一家国企工作。后来,因为公司的某项工作跟领导意见相悖,他与领导闹翻后辞职,投奔在四川省某地做生意的表哥。

  实际情况是,姜启明祖籍东北,父母并未离婚,他的真实学历仅为大专。2008年,姜启明与杨连育有一子,他给第二个孩子所起的姓名与北京的大儿子姜晓明读音相同,只是文字的写法稍有差别。

  结婚之初,姜启明将以廖帆的名义买下的两套房产卖掉一套,另一套过户到杨连名下。等到他的工作稳定后,夫妻二人又以杨连哥哥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

  由于公款已经被姜启明挥霍殆尽,姜启明在结婚初期只能依靠妻子杨连的收入生活。后经杨连帮忙,姜启明到一家地产公司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在工作中,姜启明通过不断自学考取了物业企业经理资格证书、信用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等资格证书。与此同时,凭借自身较高的物业管理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姜启明开始辗转于多家大型物业公司工作。他几乎是3年一跳槽,年年增薪,待遇从最初的每月3000元升至每月6000元,再飙至每月1万元。被抓获时,姜启明的年薪达20万元,职位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副总经理。

  事业上的顺利,让姜启明颇为得意。而姜启明滥情的本性也从北京延续到四川。他在北京有妻子、有情人,出逃期间频繁换情妇,即便在四川与杨连再次登记结婚后,他还与其他女子保持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姜启明的单身谎言不知欺骗过多少无知少女。

  杨连得知姜启明与其他女人有染后,一气之下搬离新房,致使落户在杨连哥哥名下的房子一直空置。然而,姜启明不知悔过,依旧我行我素,不断触及社会道德底线。

  异常汇款露尾巴被抓

  2013年3月,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追逃小组成员发现姜启明的父亲于2013年1月收到一笔来自四川省某地的异常汇款,同时还发现,姜启明的父亲还接收到3条来自当地的短信。祖籍是东北的姜启明一家在四川并没有亲属,办案人员综合分析多个疑点,判断四川可能是姜启明的藏匿地点。

  2013年6月28日,追逃小组在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配合下,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姜启明的藏匿地点,并进行动态追踪。当天17时,姜启明在住处楼下停车后,办案人员一举将其抓获。

  据亲自参加追捕工作的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介绍,姜启明归案后,办案人员找到姜启明在成都的妻子杨连调查取证时,被蒙在鼓里近10年的杨连情绪几近崩溃,不敢相信和自己已经有了一个5岁儿子的丈夫竟是一名潜逃13年的通缉犯。杨连的母亲却语重心长地安慰女儿说,这种事情早发现比晚发现强。

  无论是颠沛流离,还是生活稳定,姜启明始终过着忐忑不安的生活。13年来,他从没放松过警惕,随时做好再次出逃的准备。再婚后的姜启明办理任何手续都使用杨连的身份证,总是随身携带钱款和重要证件。

  在逃匿期间,姜启明从不坐火车出行,也很少离开居住的城市。在他驾驶的汽车后备箱里,一年四季都备有装满换洗衣物的行李箱。

  2013年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四川省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姜启明押解返京。

  至此,姜启明的13年逃亡之旅画上了句号。(文中当事人、星晴公司均为化名)

  链接

  通缉犯的变身术

  变身演员,参演电视剧

  吉世光,电视剧《潜伏》中保密局股长“盛乡”的扮演者,也是警方寻找13年的在逃犯。1998年,吉世光与同伙抢劫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警杨林及其妻子后逃脱。2007年,他用假身份证复印件在横店派出所办了暂住证,又拿暂住证去演员工会登记造册。拿到演员证后,吉世光以全新的身份开始了自己的演艺生涯,他参演过的影视剧多达30余部。

  变身僧侣,成名寺监院

  徐心联,人称惟迪法师。名为弘扬佛法的高僧,其真实身份竟是17年前江西九江一宗灭门案的主谋。2011年11月,在公安部组织的“清网行动”中,警方在浙江杭州将徐心联一举擒获。2012年6月13日,徐心联被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变身公务员,逐级晋升

  李超,出生于山东省莱阳市的偏僻农村。2000年,沉迷赌博的李超利用信贷员的身份骗取多家公司40余万元后潜逃。在11年的逃亡生活里,他伪造户籍资料,改小年龄,将户口先后落在黑龙江、北京、青岛,顺利漂白身份。2006年,李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被当作特殊人才引入青岛,顺利应聘到青岛崂山区某单位工作,继而被提拔为科级公务员,堂而皇之地做起公务员来。2011年11月25日,李超被警方抓获。

  “漂白”身份引制度之惑(一级小标题)

  不论是低调处事,还是高调显贵于人前,漂白身份后的逃犯像人间蒸发一般,让侦查机关难寻踪迹。

  击中“户籍漏洞”

  在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枚瑾看来,一些逃犯敢于高调出现在公众面前,是因为当初选择犯罪就表明他们是一些不甘寂寞的人,是想成功的一类人。只不过,他们不择手段,实施了犯罪行为。

  在逃亡过程当中,这些人改名换姓,直至感知周围环境相对安全时才会慢慢地放松警惕,重新出现在世人眼前。社会潜藏的这些不安定因素,可能会诱发多重犯罪。

  针对逃犯能够漂白身份在社会上继续生活的现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教授陈刚认为,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是致使逃犯漂白身份现象屡屡出现的根本原因。

  首先,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方面存有漏洞。逃犯之所以能够长时间没有被捉拿归案,源于他们能够在短期内用非法手段将自己的身份合法化。

  其次,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对身份的核实工作做得不够缜密,对逃犯的身份没有进行充分调查。

  有的犯罪分子能够潜逃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里面的原因其实很复杂。大部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潜逃初期都非常惊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个别在逃犯罪嫌疑人放松了内心的警觉,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变换自己的容貌、身份。这些在逃犯罪嫌疑人觉得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警方对其追逃力度也会逐渐减弱。所以,他们才会大胆地在社会上暴露。

  另外,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大部分用人单位在人员审核方面的警惕性不高,甚至于很多与在逃犯罪嫌疑人朝夕相处的人在得知此人的真实身份后,表现出惊讶、惶恐。

  陈刚教授认为必须要从以下两个层面防止逃犯漂白身份。

  第一,要对追逃机制进行创新,改进追逃的奖惩考核机制,向户籍民警灌输严谨的理念。毕竟追逃是广大民众非常关注的事情,对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具有重要影响。

  第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各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因为追逃绝对不是一家公安机关能做的事情。各省、各地区乃至全国公安机关民警真正做到密切协作,才能有效、真正地把追逃工作做到实处。

  拒绝“数据孤岛”

  回到本案中,一名公安部B级通缉犯逍遥法外长达13年之久,暴露了假证泛滥、身份和婚姻信息不联网等问题的弊端,对打击刑事犯罪产生阻碍。

  据了解,2012年6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目标。婚姻联网体系被各界呼吁多年,终于得以建立。但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田范江介绍,虽然婚姻信息实现全国联网,但目前并没有公众查询渠道。这也是导致目前一些婚恋诈骗事件频频发生的真实原因。

  此外,民政部门的婚姻信息与公安机关的身份、户口信息尚未互联互通。田范江表示,婚姻、身份、职业、户口等信息是个人参与社会交往的基本信息。虽然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各自的联网数据系统,但各自系统之间的数据不互通。这样的局面会产生“数据孤岛”现象,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田范江还表示,如果实现婚姻、身份、职业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并以合适的形式开放公众查询系统,再辅之以相应的认证机制,将有力地遏制假证泛滥的趋势。

  “现在办什么手续都要提供证件或复印件,而证件的造假成本却很低,过于依赖证件也让假证办理形成产业化趋势。”田范江说。

  全程参与姜启明一案办理的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张亚军建议,应尽快建立公安、民政、人力和社会保障等多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体系。这不仅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更会对诚信社会的建立产生积极的效果。(部分内容摘自中央电视台《新闻1+1》、新华网)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3年11月下半月期)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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