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演中国式拆迁困局:房主屡遭不明打砸

2014年01月09日09:27  法制与新闻

  调查

  一个女人与一座城市的强拆困局

  本刊记者_韦文洁

  多年前取得的千余平方米的商业经营用房,在“武汉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形象”面前不堪一击,瞬间被夷为平地。被强拆队伍殴打之后,房主章杏芳希冀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自己与政府之间的行政分歧,吊诡的是,持续了一年的诉讼始终处在审而不判的阶段。

  也正是在此期间,武汉旧城改造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政府在收获“光辉政绩”的同时,带来的不仅仅是每天一亿元的债务,还有诸多的与章杏芳同样的,不满强拆的社会公众。

  武汉上演的中国式拆迁困局,在外表枝繁叶茂之下,显露危机。

  “现在我真是明白了什么叫‘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的笑话了。”57岁的章杏芳在经营了近20年的公司门前唏嘘不已,尽管这个公司如今看起来已经是一片废墟。

  招商引资而来  旧城改造而去

  1996年,章杏芳与爱人在汉阳区永丰乡五里墩村委会响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号召下,双方经过协商:以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由章杏芳出资,在村委会规定的汉阳区五檀路建房经营,帮助村委会完成工业产值。彼时,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地方政府也往往为招商项目大开绿灯,如同章杏芳的建房手续,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获得了上级乡镇相关部门审批的规划手续。

  章杏芳最初的生意,是投资100余万元进行粮食深加工,几年的运行让企业蒸蒸日上。2002年,武汉市搞脏乱差整治,趁此新契机,五里墩村委会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动员章杏芳扩大经营,并允诺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

  双方简短协商后就达成共识: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章杏芳对原有房屋进行扩建改造,一次性向村委会缴纳10万元土地出让金,由原来土地租赁使用权变更为土地出让使用权,2003年更新改造后的一栋四层楼房,经武汉市“双登双录”(当时市房产部门对地面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确权为1141.76平方米。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权之后,章杏芳将原来的粮食加工转为服务行业,于2004年4月依法注册了“武汉市汉阳区水乡月洗浴中心”,2006年又依法注册成立了“武汉江城永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从招商引资而来,到在汉阳五里墩村落叶生根,多年的打拼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章杏芳甚至想,未来就在这块土地上养老而终。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各个城市的原有城建存在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状况,不仅影响着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也在城市面貌上“有碍观瞻”,于是,在全国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开始提上日程,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重镇—武汉更是如此。仅在2009年,武汉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的拆迁量将达到1500万平方米,全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共涉及70多个项目,包括两湖连通工程、武汉大道等一大批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同时启动33个城中村拆迁,实现8个城中村整体拆迁,完成11片旧城改造拆迁和2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拆迁,被称为江城史上最大规模拆迁。

  章杏芳公司所在的地块,2009年8月被列入城市综合体拆迁范围,此时,一家名叫“瑞安拆迁公司”派人来,看过章杏芳的“双登双录”确权认证书后说:“只要你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按‘双登双录’规定,在本区域内住宅‘拆一还一’,经营场地均按国家政策补偿,是什么补什么。”

  章杏芳为此挺高兴。

  没过几天,“瑞安公司”又来了两个人,把章杏芳准备好的有关房产和经营的一系列资料给拿去了。可过了几个月后,拆迁单位又变成了五里墩村委会。然而,让章杏芳诧异的是,同一栋房子,两个单位答复的补偿标准却差异很大。

  2010年“元旦”前后,五里墩村副主任肖长星和村办公室副主任张雄来到章杏芳的公司,代表村委会和她夫妻俩商谈对该公司的拆迁补偿。

  村领导给出的拆迁补偿是“拆一还一”,章杏芳没有同意,最后商谈不欢而散。

  据《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五里墩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规定“依据2005年双登双录确定的农业户,半边户,农转非,世居户为‘拆一还一’的自然户,户的认定:原则上以户口簿为基础,已婚子女可认定一户,住宅房屋按照户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拆一还一,户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超过面积按照8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凡利用自有住宅自己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营业补偿标准为600元/平方米,补偿总额不超过1.8万元。”

  对于村里的拆一还一以及相关补偿方案,章杏芳和她丈夫无法接受的理由是:“首先,我们一家的户口都在本辖区,有三个已婚子女;其次,我们是两家企业,1000多平方米是商业经营用房,不能因为征地拆迁而剥夺;再者,1996年五里墩村委会是以联办企业和引进人才把我们招进来的,我们为国家税收、村民就业作出了贡献,是村里的有功之臣;此外,1996年建房时乡镇规划部门审批手续也是经营用地。”

  章杏芳认为,既然城市拆迁中没有对他们这种类型拆迁户的相关规定,那就要因地制宜,按照国家对企业的拆迁政策进行补偿,而不是以住宅房为标准。

  让章杏芳没想到的是,尽管谈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但彼此并未交恶,可在2011年4月13日凌晨0时30分许,公司突然遭到一伙“身份至今都没有确定”者的打砸。

  这次打砸虽然过去了两年,想起来至今仍让章杏芳心惊肉跳。

  “他们打砸了公司的落地式玻璃窗及双簧门之后,从一楼到四楼,所有配套设施和装饰装潢无一幸免,那场景比黑社会电影还吓人。”

  噩梦并未只此一次,就在公司被砸一案尚无进展时,2011年5月2日,又有同样一拨“身份未知”的壮汉将公司的供电设备拆毁。之后,隔三岔五就经常有人来恐吓威胁,撬门砸锁,防盗门不得不换了一次又一次。

  让章杏芳愤怒的是:“公司每次被打砸后报案,当地的公安机关总有堂皇的理由不予立案,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2012年10月19日,给我们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说我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

  此时的章杏芳隐约感觉到,此前遇到的种种麻烦之间的彼此暧昧关联。但面对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决定,章杏芳还是硬着头皮向汉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汉阳区政府对自己的建筑是否属于违章,进行认定。

  尽管被多次打砸,章杏芳还是相信法律,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得对诉求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公众面对强拆的冲突

  事态的发展却让章杏芳大失所望。

  2012年11月28日,在章杏芳尚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情况下,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五里墩街道办事处、拆迁办等负责人带领一百多名不明身份者,“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件,也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更没有通知产权人到场的情况下,对我的房屋实施强拆。当我孤身一人赶到现场,请他们出示证件时,便被人你一拳我一脚打倒在地,并用砖头将我头部砸破血流满面(后来缝了数针),随后在水泥地上拖来拖去,导致多处软组织及肺部挫伤,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2012年12月初的一天下午,在汉阳区信访局,召开了一个有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俊敏、信访局副局长、五里墩街道张高书记、郭副书记和维稳办等领导及章杏芳一方五六个人参加的协调会,商讨对章杏芳的房屋补偿问题。在协商了一两个小时之后,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章杏芳的治疗费由汉阳区政府承担。房子被强拆补偿一事,区里责成张高书记具体负责处理,双方找时间再谈。

  2013年春节过后,章杏芳的丈夫如约找到街道办事处的张高书记,两次商谈之后,最终五里墩村答应给章杏芳“一共800平方米的住宅,30平方米的门面”,对于村里的让步,张高书记劝章杏芳的爱人:“你的事业现在做得这么大,在对待补偿这件事上,要保持一颗感恩的心。”

  章杏芳的丈夫对“感恩”的说法感到荒诞:“当初拆迁时,村里还承诺拆一还一。现在人被打伤了,房子被强拆了,则只赔800平方米,还要感恩,这不是笑话吗?”

  五里墩街道办事处的郭铁军副书记对本刊记者表示:“五里墩开发是武汉市16家试点之一,章杏芳不愿拆迁是要价太高,而且她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至于被打是因为拆迁过程中,章杏芳要用车撞城管执法人员,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才倒地受伤。我们希望她不要欲望太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在汉阳区法院采访章杏芳诉汉阳区强拆案时,分管宣传的同志告诉记者:“负责该案的庭长正在开庭,不便接受记者采访。”对开庭审理“近一年未判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该案案情有些复杂,正在审理当中。请当事双方一定要相信法院,会依据事实,公平公正审理。”

  章杏芳的遭遇在武汉搭建的宏伟蓝图里,并非少数。武汉市政府于2010年就被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但到了2011年底,武汉又提出对照北京、上海、广州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到了2013年初,武汉又提出了建设“祖国立交桥”、成为“世界城市”的目标。

  只是,在如此宏大的目标下,类似章杏芳的遭遇该如何解决?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武丰村的童斌同样面临房屋被强拆后的维权困局。

  童斌的维权记录显示:“2010年4月27日,我接到武丰村和武汉市泰德房屋拆迁代理有限公司联名下发的无印章的房屋拆迁通知书。2010年6月,对方开始威逼住户搬家,8月份开始断电、停水。住户无奈,报110和派出所,都说管不了。打市长热线说调查,也无人管。2010年12月,有人到室内强抢贵重物品及现金,同月18日抓到几个人,一起到和平派出所做了笔录。2011年9月份,洪山区政府以书面协议形式,承诺在2011年年底解决我们家房屋等问题,等到年底,还是无结果。”

  无独有偶,据人民网报道:“一网友家住武汉市丰达康庄小区,小区现有120户住户,由于土地被开发商收购,小区面临拆迁,具体的拆迁工作由小区所属磨山社区的实体经营公司磨山经贸有限公司负责。由于磨山经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拆迁补偿太少,大多数住户都不同意搬走,双方因此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最近,拆迁方为了逼迫他们搬走,使出了各种手段,每晚放鞭炮不说,还时常从外面往住户家中丢响雷、扔石头,‘只要是有车的住户,到了第二天车胎就没气了,他们还在每个单元门口放花圈’。小区居民不堪其扰,屡次找到辖区派出所请民警出面维持小区安全,可每次民警只是过来看看,并未采取实际行动。”

  建设大武汉下的双重困局

  如果说,此起彼伏的类似抱怨,归结于政策不清晰和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毛躁,但对于一心打造“世界城市”的武汉来说,不得不面对另外一个危险的困局。

  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武汉的工地数量高达11012个,这座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工地密度达到1.3个/平方公里。

  国家财政部湖北专员办也对武汉旧城改造引发的政府财政做过《对湖北省武汉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调查与思考》,该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武汉债务余额为2037.05亿元,债务率已经超过美国最高警戒线的1.5倍。

  上述报告还显示,武汉市2013年需要还本付息310.59亿元,2014年则达到311.76亿元,相当于最近两年每天需偿债1亿元。在此背景下,武汉“城建攻坚五年计划”资金压力巨大—截至2013年7月底,这项投资总额8000亿元的计划,累计完成投资1873亿元,还有6127亿元仍然没有着落。

  2013年和2014年是武汉市政府的偿债高峰时期,其中,2013年偿债规模为310.59亿元,2014年偿债规模为311.76亿元,这就意味着,最近两年武汉市政府每天都要偿还大约1亿元的债务。

  按照武汉市过往的偿债经验,财政性资金是最重要的来源,占到偿债资金来源的90%以上。而2012年武汉市的财政总收入为2093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828.58亿元。也就是说,2013年和2014年,武汉市需要拿出接近40%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用于偿还债务。

  武汉宁愿冒着双重困局的压力,也在抓紧时间进行旧城改造,有专家认为是武汉在弥补过去错失的机遇。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过去我国提出的‘由沿海向内陆纵深发展’的阶段,武汉错过了很多发展机遇,目前提出的‘复兴大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是恰当的。”

  数据似乎也表明,武汉在经过高峰期的大拆大建之后,开始趋于理性。2012年,武汉土地出让金收入为949.9亿元,同比增长61.2%,收益总额在全国排名第二,增幅全国第一;2013年截止到9月15日,武汉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46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是降低的。

  有专家表示,随着城中村改造工程接近尾声,武汉可供出让的土地正在逐步减少,拆迁成本却在逐步走高。以最近拍卖的武汉精武路地块为例,面积约为273亩的该地块以90.1亿元成交,楼面价高达12617元/平方米,问鼎武汉总价、单价“双料地王”,但该地块拆迁费用就达到66.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空间正在缩小。

  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空间缩小,会让章杏芳的拆迁困局,有破解的可能吗?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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