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治腐方法论揭秘:网络反腐壮大基层

2014年02月10日16:57  中国新闻周刊

  对于反腐工作的热点及难点,贺国强有一套自己的办法,包括网络反腐、壮大基层、全国巡视等,都是他执掌中纪委时的工作亮点

  本刊记者/滑璇

  1月2日,《贺国强党建工作文集》在北京、湖南、山东同步首发。这是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退休后出版的首部著作。

  与其他岗位相比,贺国强退休前的中央纪委书记身份受到最多关注。据统计,在贺任职中央纪委书记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万件,结案63.9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人。先后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在任高官,赖昌星等人也被缉拿归案。

  这一连串的数字,让人想到书中的一个细节。2011年7月5日,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的贺国强与法国总统萨克齐会面,萨克齐笑着说:“你是中纪委书记,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也有一定的神秘感。……希望中国8000万党员不会给你带来太多负担。”

  压力可想而知,在贺国强的新书中,许多关于纪检工作的内容都是首度公开,透过这些报告、谈话、批示等,公众得以了解2007年至2012年间,中央纪委以及贺国强本人对腐败问题的思考与应对。

  巡视制度写入党章

  2013年11月,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的第一轮巡视工作结束不久,中央巡视组又马不停蹄展开第二轮巡视。新一轮的10个巡视组,分别针对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广东、云南、新华社、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三峡集团。

  在中国,这项“苍蝇”“老虎”一齐抓的巡视工作,可以向前追溯很久。

  2008年,巡视工作尚处于建立健全的过程之中。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尚未更名。贺在一次讲话中提到,早在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就对巡视制度进行过摸索,但一度中断。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共才对如何开展巡视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2002年中共十六大后,中央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巡视工作正式确立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并将巡视全面推开。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将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

  在巡视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贺国强指出,要把实体性制度建设与程序性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巡视情况报告、意见反馈、责任分解、整改意见落实、督促检查、巡视成果运用等巡视工作制度体系。

  这种条块分割的思路,在工作中逐步清晰并确定下来。目前,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事前准备、巡视了解、汇报反馈、移交督办等几个方面。

  2009年,巡视工作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仅正式更名,中共中央还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听取情况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接受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材料、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商情协助等。此后,在《巡视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4大“巡视”文件。

  这些文件下发后不久,贺国强就对巡视工作提出多项具体要求。比如,中央巡视组不仅要对省区市党委和同级政府、人大、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还要重点监督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

  从中组部调任中纪委的贺国强,还在巡视工作的组织人事方面提出要求。比如,巡视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思想敏锐,熟悉党务政务和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等等。另外,对巡视工作人员的选配、交流、调整、回避以及教育、管理、监督等,贺执掌下的中纪委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而这一切,都为日后的巡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基层纪委“撑腰”

  身为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各种会议上多次指出腐败的多发地带。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商业贿赂等关键环节,以及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重点领域,均被反复强调。

  除了以“强劲势头”整治这些腐败滋生的土壤,贺执掌中纪委期间,还将目光多次投向基层、尤其是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他甚至在一次讲话中援引古代“郡县治则天下安”“天下之治始于县”的说法,指出县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贺国强还为基层纪检工作“撑腰”。在贺看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影响职能发挥。在全国监察厅(局)长研讨班座谈会上,贺直言少数地方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特别是在基层,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2009年,中纪委、中组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委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规定县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设正科级和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专门配合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

  此外,中纪委还先后召开了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等,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直到2012年4月底,贺从中纪委卸任的半年之前,他依然在总结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除了数量大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外,他还特别指出“基层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涉案人员单纯收受钱物与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智能化的作案手法并存,‘期权化’腐败增多,潜伏期延长”。

  高度重视科技反腐

  通过科技的力量反腐,特别是将网络等新媒介纳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正是贺国强执掌中纪委时的工作重点之一。

  2009年11月,贺国强看到《上海探索“制度加科技”方式提升防腐功能》的报道后,批示“用科技手段防止制度走形、保证制度执行、提升防腐效能,取得较好效果”,“请作些跟踪、总结”。此时,距离“12388”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开通尚不足一个月。

  在上海的实践中,不仅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因公出国出境等实行信息化监管,一些区县还开设了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审批项目运行状态“看得见”,区局两级监察部门“管得着”。

  对于这些方法,贺国强在一次座谈会上进行了延展。他提出,要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和数字化办案指挥系统,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要建立完善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贺国强还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强调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介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作用。同时他也认识到,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反腐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为一方面,网络举报可以带来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对此,贺国强有一套自己的应对方法,一边加强对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一边增强舆情监管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此,2009年下半年,中央纪委书记办公室设立专门的网络信息处,全面收集国内外信息。在网络信息工作中,贺国强指出要将关注点前移,“想早、想前、想深、想万一”。他在一次调研中说:“一些热点信息从出现到发酵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发现得早,处理得好,就能够正确引导舆论,引导事件的发展”,“在重要、敏感事件发生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作出处置”。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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