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双重国籍乱象:众多人加入外籍不注销中国籍

2014年08月13日14:56  法治周末 收藏本文
当前越来越多的官员或其家人移居海外,“裸官”现象频发,严查双重国籍也是国家反贪和反腐的迫切需求   当前越来越多的官员或其家人移居海外,“裸官”现象频发,严查双重国籍也是国家反贪和反腐的迫切需求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法治周末实习生 杨志文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的孝里镇是我国著名的出国劳务重要地区,全镇有数百人长期在澳大利亚打工,在国外的长期生活使不少人选择了加入外国国籍并“偷偷”保留着中国国籍,成为“双重国籍人”。

  8月6日,村民张某在办事中被孝里派出所民警调查出为双重国籍者,民警随即与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和户籍科取得联系,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相关部门依法将张某的中国户籍信息予以注销,取消了其中国国籍。

  孝里镇的这起事件虽然只是个案,却已经体现出了国家对双重国籍的态度。根据国籍法的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应该被注销,但在实际中像孝里镇村民这样拥有外国籍同时还保留中国户籍的双重国籍者却绝非少数。

  为了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公安部于2014年7月15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反映户口问题,其中第四条问题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这意味着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双重国籍者也在此次被举报之列,一旦被查出,他们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国内户籍。

  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当前越来越多的官员或其家人移居海外,“裸官”现象频发,严查双重国籍也是国家反贪和反腐的迫切需求。

  “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

  看到7月15日公安部公开强调要严查双重国籍的消息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便敏锐地感觉到,这除了是对中国国籍法的严格执行外,背后更有着深层的含义,那就是打击贪腐。

  “清查双重国籍主要是为了打击‘裸官’腐败。”任建明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所谓“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还有一些官员自己也办理了外国国籍,“如今通过取得外国国籍等手段将非法资产转移国外已经逐渐成为了官员腐败的新特点”。

  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嫌受贿被检方提起公诉后,其在美国的豪华别墅和大量资产也被曝光,一时间舆论哗然。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人民币;公安部的一项统计数据也显示,2013年中国至少有500名官员逃往国外,其中大多数人藏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一些国家。

  官员们选择用外国国籍来进行贪腐,在任建明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他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令这些贪官人人自危,选择到海外“避难”;同时利用外国国籍身份进行贪腐,将更加隐蔽,且可以规避法律的惩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对此表示认同,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称,一个官员贪腐大量资产,如果放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中,则不明资产会很容易被查出,如果他把家人全部送到国外并让她们取得外国国籍,则该官员可以很方便地把不明资产转移到他们的国外户口;还有些官员让家人在国外注册公司,将国内的大量资产转移到国外的公司,这些资产将更难被追查到。

  “从逃避法律责任的角度来说,一旦这些官员‘东窗事发’逃到国外,他们拥有的外国国籍将使他们免于中国法律的惩罚”。任建明指出,虽然目前各国间有反腐败国际合作,即使官员逃到国外也可以对其贪腐资产进行追查,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跨国追查很难且时间很长,这也给予了问题官员足够的时间去转移财产,设法逃避制裁。

  这次公安部提出举报严查双重国籍的行动,乔新生觉得目的大概有两方面:一是为了摸底排查,掌握目前中国实际拥有双重国籍的人数,尤其是政府官员中究竟有多少;二是通过发现并及时注销双重国籍人员在中国的户籍,最大限度地堵住利用外国国籍从中国转移资产、进行贪腐的操作空间。“应该说意义重大”。乔新生强调。

  “事实双重国籍者”众多

  事实上,早在7月15日公安部发布严查双重国籍的通告前,国家就针对双重国籍严查过多次。据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至2014年6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共注销户口106万个。

  然而这仍然不能避免一个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中国“事实双重国籍者”人数众多。法治周末记者调查了解到,相比前些年网络针对演员等公众人物国籍身份所产生的质疑讨论,如今双重国籍甚至成为不少商家“堂而皇之”宣传的噱头。

  “把孩子生到美国,等孩子长大后父母也可以随孩子入到美国籍,只要您别去撤销中国户籍,就是双重国籍身份了。”8月10日,一家中国赴美生子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传授经验”。据她透露“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在国籍法中只明确了加入他国国籍则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但对户籍注销却并未作强调规定。”山东大学移民研究所所长宋全成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造成当前中国双重国籍乱象的原因之一。

  根据规定,户口注销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但民警对国籍乱象也是无可奈何。北京丰台区某派出所民警孔阳就向法治周末记者直言,如今双重国籍乱象丛生从某种程度上讲也与政策的放宽有关。

  在孔阳的印象中,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对国籍的管控异常严格,像出国的留学生,必须按照要求注销了自己在国内的户口后才拿到了护照;念完书回国以后,开证明办手续,才能把户口恢复过来。

  为了减化繁琐的程序,2003年公安部出台了《三十项便民措施》,其中一条便明确规定“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定居的除外”。

  “这实际上就给双重国籍者提供了操作空间。”孔阳坦言,现在的实际工作中,很多拥有外国国籍的人都不会选择主动来派出所申请销户,“虽然我们也会定期去辖区进行户籍普查,但仍有很多难以被发现和管理”。

  为什么很多人宁愿冒着违法的风险仍会选择双重国籍?任建明认为,主要是为了其自身能“双头获益”:“既享受了国外的优惠福利政策,又不影响在中国的居住发展”。

  如今已经在美国定居的北京人李华在2006年就加入了美国国籍。他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自己在取得美国国籍后就没有马上注销中国户籍,而是做了一年多的“事实双重国籍者”,直到家人全部到美国定居后,才将中国国籍注销。

  李华取得美国国籍时在中国还有家人和生意。他告诉记者,如果自己放弃了中国国籍,在中国住半年后就要出境再签,而且孩子也只能上昂贵的“国际学校”,国内财产和养老金、房产等过户也非常麻烦。

  拥有双重国籍,用美国护照基本能畅行全球各地,回国时只要拿着中国护照,也不需要像外国人一样排着长队在中国大使馆里办理签证,省却了很多麻烦。

  记者了解到,隐瞒双重国籍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比较常见的就是采用在国外改名换姓、第三国过境等“暗箱操作”手法,一个取得澳大利亚国籍同时没有注销国内户口的中国人就曾公开在网上晒出自己“成功”的关键:“我在澳洲把我的中国名字换了,这样中国不可能凭借我澳洲护照上的名字追查到我原来的中国户籍,也就谈不上销户了”。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民众应该明确认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山东大学移民研究所所长宋全成强调,这种“占两头”的双重国籍行为不仅是对国内民众极大的不公平,更涉嫌非法侵占国家资源,应坚决进行规管。

  如何监管是关键

  此次公安部提出排查双重国籍,但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管?对此宋全成认为公安机关首先应进一步加强对双重国籍的排查力度,通过全面排查搜集情况,对一些可疑情况做重点调查,比如一些人员短期内频繁进出境,并把大量的可疑资产汇往其海外账户或是已经安排其家人去境外留学或进行项目投资,对于这类情况相关部门应主动细致地开展侦查。

  在排查双重国籍工作中,公安部也重点提到了接受公众举报,宋全成认为这正是排查中的关键一环,“公安机关在实际执行中必然会面临很多现实困难,难以掌握全面情况,因此应充分发挥公众力量,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可疑情况,可以考虑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乔新生则提出,公安部门应进行积极审查和消极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他解释称,所谓积极审查是呼吁中国公民自觉申报自己目前的国籍情况,“鉴于反腐形势,可以先从政府官员做起,只要在国家政府部门任职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应先积极向单位申报自己及家人目前的国籍情况”。

  不过这依然难以避免一些别有用心的官员去刻意隐瞒相关情况,因此还需要积极审查予以配合,比如通过出入境时对其所持的护照去进行检查。

  “国内的户籍管理应该和出入境管理等相联动。”但乔新生坦言,当前在国籍监管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恰恰就是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现象严重而缺乏联动。“这导致各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难以做到全面有效的监管。”乔新生建议,公安、外交等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信息联网机制等实现信息共享,做到无缝对接,也应建立国家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比如某人在进出境时携带可疑物品或大量资金,出入境部门就可以立刻把相关情况列入数据库以便公安机关进行后续排查。

  除了加强国内各部门的联动,任建明还建议应加强中国与其他国家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可以先和美国、加拿大等中国人常去的国家建立联系,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等了解相关人员在国外的具体身份情况及资产状况,有助于更好的了解侦查”。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2014年6月中国已经与美国在金融信息上基本达成了共享协议,中国居民在美国金融机构所开账户的账号、相关收益,乃至开户人姓名和住址等信息都将对中国政府公开透明,“这是很好的契机,将对双重国籍的监管起到积极作用”。任建明说。

  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管控力度,受访专家表示修改国籍法也是刻不容缓。宋全成认为国籍法中应明确强调:因加入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后,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注销,并制定相应的违规惩处措施。“要让人们意识到在中国保留双重国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乔新生则建议,国籍法的修改应与出入境管理法、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律相结合,这样可以做到相互支撑,互补联结,加强执法部门的实际操作性,对户籍问题进行全面监管。

  是否放开双重国籍仍是未知数

  谈及双重国籍的清查还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那就是中国是否应逐渐放开双重国籍限制。乔新生向记者透露,在国籍法的修改讨论中,是否应承认双重国籍也一直是各界争论的焦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另外一些国家大多持默认态度,既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此而剥夺其本国国籍,中国则是少数明令禁止双重国籍的国家。

  其实关于中国放开双重国籍的呼声一直较高,在全国两会上也有包括山东大学校长韩圣浩、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叶建农等多名政协委员就此发表过提案。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最希望放开双重国籍的是那些已经拥有外国国籍的商界人士。

  2001年加入加拿大国籍的陈思进是某国际金融财团全球投资部风险管理资深顾问,他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目前很多在国外发展很好的华人都希望能回到中国投资,不仅因为中国拥有广阔的市场,“思乡感情”也促使他们想要建设自己的家乡。

  但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他们以外国人的身份到中国投资和进出都面临诸多困难,这使得很多人都放弃了这个念头,“这实际上也是中国建设发展的一大损失”。陈思进说。

  “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中国其实可以考虑逐步放开双重国籍,这将有利于大量引进海外华裔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但宋全成强调,这种放开不是全面放开,而是有条件的放开,像一些技术人才、商业精英经过申请可以承认他们的双重国籍身份,既方便了其在国内生活发展,也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贡献,打造双赢局面。

  任建明对此表示认同,他建议可以效仿港澳地区,弹性处理华人国籍问题,像借鉴针对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制度,给外籍华人颁发《外籍华人回乡证》等。“对于政府官员和政协委员等则应坚决禁止双重国籍,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和政治忠诚等问题,一旦放开更会给官员贪腐留下操作空间。”任建明说。

(原标题:清查双重国籍意在反腐)

文章关键词: 双重国籍 裸官 贪腐 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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