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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认定《纪要》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5日04:26  中国青年报

  但是,九洲公司最晚在2006年4月27日已经取得了吉林省建设厅核发的二级资质,这时,九洲公司成立不到两年。

  九洲公司与四平市建设局2004年7月16日签订的《开发建设合同》注明,“九洲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由四平市建设局负责协助办理”。

  省政府法制办认定《纪要》违法

  刘铁功被判刑后,偶然知道有这份《纪要》,但他根本无法看到。直到2008年5月,他才从市政府拿到了《纪要》。

  2008年6月,刘铁功以海丰园公司清算组的名义向吉林省政府法制办提出申诉,请求撤销《纪要》,并要求被申诉人四平市政府赔偿其经济损失。

  2008年8月,吉林省政府向四平市政府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四平市政府调查核实申诉人反映的情况,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及处理意见于2008年8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政府法制办。

  拖延近一个月后,2008年9月24日,四平市政府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材料。

  四平市政府称,刘铁功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刑,海丰园公司未依法成立,故申诉人失去了合法权益应当被依法保护的权利。

  同时,海丰园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违规经营,管理混乱并造成巨额亏损,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并致该小区动迁户和购房户4年多时间无法按合同约定回迁入住,被拆迁房屋得不到补偿,给被拆迁人和购房户在住房、生产、生活方面造成了极大困难,从而导致相关群众在4年多的时间里连续到省市及北京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为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四平市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形式研究如何协调处理海丰园公司问题并无不妥之处。

  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审查认为,四平市政府的《纪要》存在几方面问题:

  一是四平市政府在《纪要》中作出“取消海丰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海丰园B、C、D区的开发权”的行为主体不合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是取消开发建设经营权的有权机关。

  二是程序不合法。取消开发权的行为属于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法定义务,有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进行复核的义务,行政机关如不履行上述义务,该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三是四平市政府用《纪要》这种公文形式作出“取消海丰园房地产看法公司对对海丰园B、C、D区的开发权”的决定形式要件不合法。

  四是四平市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无权处分被申诉人的财产,其在《纪要》中作出的“将B、C、D区地块交由九洲公司继续开发建设,并由该公司支付2800万元用于解决海丰园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定存在无权限行政行为的问题。

  吉林省法制办认定,四平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的“取消海丰园房地产看法公司对对海丰园B、C、D区的开发权”的行政行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处分申诉人财产的行政行为属不当行政行为,即确认四平市政府《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五届7次)存在违法及不当行为。要求西平市政府接到本意见后自行纠正,并于2009年2月底前将纠正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四平市法制办主任公然撒谎

  四平市政府为何不对海丰园资产评估拍卖而是直接交给九洲公司,又为何拒绝按省政府法制办要求整改《会议纪要》?

  在四平,记者电话联系上九洲公司董事长林晖,希望能就刘铁功反映的香港弘裕为空壳公司、九洲公司涉嫌虚假增资等问题进行采访。林晖拒绝和记者见面,并称他不认识刘铁功。

  记者问:“现在四平市政府把刘铁功的开发项目给你了……”

  林晖说:“那是我和政府的事,有问题你去找政府!”

  3月2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四平市委宣传部联系采访。宣传部答复,市委书记王克成(时任四平市市长)在外地招商,市委副书记赵洪兴(时任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在县里检查工作,不能回到四平。

  应记者的一再要求,四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随记者来到四平市建设局。四平市建设局工作人员称局长邢忠刚刚离开,记者电话联系到邢忠,邢忠称自己很忙,其他副局长也不能接待,需要请示市长才能决定是否接受采访,让记者等他电话。他还反问:“中国青年报为什么要采访这个事?”

  24日15时,在四平市委宣传部,记者经过多次努力终于拨通邢忠手机,邢忠称,已向市长汇报,“没必要接受采访”。电话随即挂断,记者多次拨打手机,邢忠始终不接。

  随后,记者通过四平市委宣传部电话联系上四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孙一飞。

  记者问:“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四平市政府自行纠正《纪要》,市政府是否进行了纠正?”

  孙一飞称:“材料一个月前已经报送到省政府法制办。”

  记者提出希望看一看报送材料,孙一飞说:“材料只有一份,已经报上去了”。

  记者问:“能否说一下整改的主要内容?”

  孙一飞说:“记不清了。要看你去省法制办。”

  孙一飞始终拒绝和记者见面。随后,四平市委宣传部一副部长电话劝说孙一飞接受采访,孙再次拒绝。

  记者对该副部长提出质疑:“此前,我已经向省政府法制办联系,省法制办答复至今没有接到四平市政府的书面材料。”

  副部长认真地说:“孙主任说材料已经报送,而且经市长同意、盖上了政府公章,他不会骗你吧?”

  3月2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吉林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办主任王启业向记者证实,截至3月26日,省法制办没有接到四平市政府的任何材料。

  王启业说:“如果四平市政府拒不纠正这份《会议纪要》,省法制办将上报省政府,直接撤销这份《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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