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刘鉴强

在即将过去的2013年,逐渐在全国多个省市纷纷出现的雾霾比任何语言都更形象说明了我们所处环境的恶化。

中央政府出台 “大气十条” 治理雾霾、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用制度治理环境,显示了政府的决心。

但如何避免环境恶化如失控的列车,我们期待更强有力的手段纠偏。对于曾在“先污染后治理”老路上打转的中国而言,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改变考核方式、严格行政问责,将是打开环境治理痼疾的钥匙。我们希望的是,在未来这些举措能够强力启动,而不是只停留在期待和讨论中。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渠道仍需畅通

这一年中最大的环境问题,莫过于11月的青岛黄岛输油管道爆炸,致死致伤100多人。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说。他提出的第一个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

这实际讲的是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问题。退一步说,即使输油管道的环境影响评价是过关的,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是缺位的,如输油管道不应通过居住区,或说居民区不应建于输油管道附近。

这实际讲的是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问题。退一步说,即使输油管道的环境影响评价是过关的,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是缺位的,如输油管道不应通过居住区,或说居民区不应建于输油管道附近。

在社会管理中,不能假定企业为了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而放弃部分利益,也不能假定某些政府部门会尽职尽责,所以必须有一个社会机制来避免错误。在环境保护中,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官员问责就是这种社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假如在黄岛事件之前,输油管线的位置、风险状况能够公开,而且公众能够参与讨论、共同想办法解决,再加上严格的官员问责制,这个悲剧是可以避免的,许多生命和家庭就得以挽救。

但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013年,另一重大的环境事件是云南安宁石化项目。当地民众反对项目,主要是因为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公众信息沟通渠道。

越来越多的环境事故,让公众非常担心大型工厂会造成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或类似黄岛这样的安全事故,充分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本来可以化解这些矛盾,但目前在这方面,政府仍有很大改进空间。

今年6月,《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发布,征求意见。其中将公益诉讼的权利排他性地赋予半官方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在10月底公布的三审草案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看似有所放宽,未提中华环保联合会,但作了一些限定:“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峰表示,必须在国务院民政部登记才算全国性组织,从事环保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数来数去只有环保联合会合格。

这一条款实际上在制度上很大程度地阻止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雾霾与“美丽中国”

今年以来,考虑到涉及人口之多、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和污染物之有害程度,中国的“十面霾伏”恐怕是全球范围内最严重的空气污染。

我们正在遭受最严重的空气污染,造成巨大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这不应简单归咎于盲目追求经济速度不计环境成本的发展方式,背后的人为原因也需关注,因为这是我们可以直接解决的因素。我们在检视并且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也应该探讨在环境问题中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应尽之责。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10月17日发布报告,首次指认大气污染“对人类致癌”,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报告说,有充足证据显示,暴露于户外空气污染中会致肺癌,而且患膀胱癌的风险会相应增加。

大气污染在致癌方面的危险程度已经与烟草、紫外线和石棉等致癌物处于同一等级。

2012年底发布的《2010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显示,在2010年,因空气污染,中国有124万人过早死亡。

北京市卫生局最新披露,2002年,每10万北京居民中的肺癌发病人数为39.56,而到了2011年,这一数据激增至60.09。

一则现实案例是,江苏省一名18岁的女孩成为中国最年轻的肺癌患者,空气污染被认为是主要因素。

官方一直表示,不会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如果仅仅是从理念和政策设计上看,中央一直强推“转方式、调结构”,一直强调建设生态文明,一直强调建设“美丽中国”,这都是相当明确的政策指示。

但事实上,我们今天遭遇的“十面霾伏”已经表明,政策指示与美丽中国之间的距离仍然遥远。其中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问责制度需待落实

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的不足相比,中国环境状态恶化更核心的原因,恐怕是问责之缺失。确定哪些个主体该为环境污染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如何负责?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常态机制。

现在一说大气污染问题,都会说到原因在于工业排放、燃煤消耗、汽车尾气,甚至还将“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静稳”天气条件也算作主因。

但是,是谁造成了不受控制的污染排放,是谁在提供劣质的油品,又是谁在在进行污染监管和标准执行?

中央三令五申要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并不惜承受增长速度放缓的压力。

可是,在这宝贵的调整期,有些地方政府在原有的“GDP政绩”的模式中,很难把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起来考虑,以及利用环保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绿色发展。

此外,那些涉及产业发展规划、经济协调、产品供给、环评许可的中央部门和大型国企也更需要关注此问题。

以京津冀大气污染圈为例,河北是重灾区,但就是河北的钢铁产能一直居于国内首位。早在2008年时,河北省粗钢产能就已破亿吨,但其“大行业、小企业、高产量、低档次”特点非常突出,年产六百万吨以下的中小规模企业约占四成,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也是华北雾霾的主要贡献者。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方案有待实施,而现状亟待反思:巨大的落后产能是怎样形成的?

中国的环境问题可能是改革30多年来发展模式所致,但环境恶化趋势需要我们的环保部门要更加有所作为。

以环评为例,环保部曾有过环评风暴的短暂强势,但到了2008年在四万亿政府投资的背景下,却有了环评“绿色通道”。

作为中国环保最高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上有中央政策,下有公众支持,因此我们更希望环保部门能在环保监管和执法层面“强硬”起来,承担起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的任务,对得起公众的普遍期待。希望在未来这样的期许能不成为遗憾。

今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学习会上指出,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同时,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对于这些要求和思路带来的变化,在即将到来的2014年,我们仍满怀期待。保护蓝天净土,是公民之权,是企业之事,是政府之责。2013年,在环境问题上,有令人欣喜的思路变化,也有切切实实的流血之痛与雾霾之伤。愿在2014年,前者有实效,后者无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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