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韩启德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国政协副主席 杜青林]:各位委员,各位朋友,各位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29人,实到2172人,符合规定人数。
[杜青林]现在,我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杜青林]请全体起立,唱国歌。
[杜青林]各位委员,3月1日晚,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一起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我们坚决拥护党和政府采取的坚决果断措施,对制造这起事件的暴力恐怖分子表示强烈谴责,支持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对在这次事件中遇难的群众表示深切哀悼。请默哀。
[杜青林]默哀毕,请坐下。
[杜青林]今天下午的开幕式共有三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请工作人员宣读议程草案。
[工作人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宣读完毕。
[杜青林]各位委员,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有什么意见?如果没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全国政协主席 俞正声]各位委员: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思想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推进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突破,实现了本届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政协实际加以部署和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贯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线,突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
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推动研究解决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加强新任委员培训,首次举办专委会主任专题研讨班,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和机关学习报告会、全国政协干部培训班等,共培训4000多人次,着力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推动工作。
(二)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议政建言,积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常委会按照中共十八大战略部署,集中政协优势资源,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深入协商议政,就财税、金融、科技、司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以开放促改革等开展深入调研,连续召开6次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直接听取意见,推动建言献策成果的转化。
委员们提出了实施企业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三创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企与民企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取向、科学发展导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原则改革财税体制,完善“走出去”战略规划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重要建议。
(三)切实加强经济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经济领域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刻把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着眼稳增长,强化对宏观经济动态研究和跟踪研究。围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重就解决产能过剩矛盾,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提出建议;
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分别就珠江—西江经济带、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川陕苏区、大别山片区、乌蒙山区扶贫攻坚等提出对策;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大对基础研究和新型研发组织支持力度,完善以科技金融为核心的扶持政策,发展生物质能源技术等具体建议。
召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专题协商会,着重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智能城市等方面,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
常委会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召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态势分析会,开展系列实地视察调研,委员们提出了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利用,切实建立污染防治责任体系,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科学制定2020年到2050年低碳发展路线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源头治理,切实加强以雾霾治理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把握生态、民生、经济平衡点,兴利避害推进防沙治沙;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重大修复示范工程等建议。这些工作,反映情况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直奔主题,从不同角度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四)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深入调研议政,包括制定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的基层医疗服务新机制,抓好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军队文职人员队伍及制度建设,健全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推进工业遗产、丝绸之路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等。
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具体建议,涉及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推动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等问题。组织委员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基层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利益诉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提高西部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水平、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进行调研视察,举办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和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就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鼓励与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加强联系,促进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
(五)深化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广泛凝心聚力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我们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政协工作情况,组织港澳委员考察内地中西部地区水资源保护、能源利用、文化旅游等,开展推动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调研,进一步密切与爱国爱港爱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来往,支持港澳委员关心港澳青少年工作,举办“澳门青年人才上海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
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组织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加强同台湾岛内有关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友好交往,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以河洛文化、黄埔精神、书画艺术等为纽带,增进两岸民众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开展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促进两岸经济合作。邀请海外侨胞列席政协会议、参加政协活动,开展海外华文教育专题调研,围绕相关重点工作建言献策。
(六)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常委会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加强和规范全国政协对外交往工作的意见。务实开展高层交往,加强同外国相关机构、重要智库、主流媒体、知名人士等对话交流,深入宣传我国改革发展成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加大“请进来”力度,壮大知华友华力量。围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营造稳定周边环境等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开展重要涉外问题专题调研,为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对策建议。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就涉藏、涉疆等问题阐明我国政策主张,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主权安全。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与欧盟经济社会委员会合作举办第12次、13次中欧圆桌会议。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出席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第九届大会,参加亚洲宗教和平会议有关活动,加强与国际性、区域性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交流。
(七)深入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要求,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调研,7位副主席分别带队赴14个省区市,广泛听取党政领导、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发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专题研究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建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围绕推进建筑产业化、加强汽车尾气治理等议题共举办5次会议,邀请以党外人士为主的各界别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交流、真诚协商。创新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推动协商活动的多样化。加强与党政部门沟通协调,征求党派团体、地方政协等方面意见,制定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从协商议题、协商形式、活动组织等方面作出明确安排,推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八)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政协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查摆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相关重要整改意见经主席会议研究审议后实施。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调研视察工作,避免选题重叠和时间、地点过于集中;规范各类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在转变作风上取得明显成效。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全国政协重点工作。以加强与非中共委员、京外委员、港澳委员等联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政协机关等多层次联系服务委员制度,推进政协领导到地方调研时与驻在地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发挥界别、专委会和政协机关作用的机制。
切实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关于政协工作的协商,活跃有序开展界别调研、界别座谈、界别联谊,整合专委会资源开展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和协商议政,完善政协机关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素质,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各项经常性工作。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提案督办活动28次,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99.8%。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搜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及时将调研视察和协商座谈成果通过信息上报中共中央,全年编报政协信息192期,转送相关信息737件,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1700多条。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进大会发言,鼓励委员即席发言,强化协商活动的交流互动。制定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推动西部大开发等重点专题史料的征集出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口述史料征集工作,完善政协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深入报道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成果,重要会议实现网络实况直播。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人民政协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牢固信念的压舱石,坚持多样中有主导、求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自觉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回避问题,不超越阶段,努力使提出的思路、对策和建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开展工作,推进理论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不断增强人民政协生机与活力。必须积极践行履职为民理念,深入界别群众和基层群众听取意见、反映诉求,拒绝冷漠和懈怠,努力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广大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一些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要切实加以改进。比如,有的协商议政活动实效性不够强、质量有待提高,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联系服务委员的办法还不够多等。真诚希望广大委员对常委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利我们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4年工作部署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着眼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工作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题教育,不断增强道路、理论、制度自信,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
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以组织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认真总结人民政协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紧紧围绕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和贯彻实施献计出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等深入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针对重要改革举措贯彻执行和改革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坦诚提出建议和意见。正确对待改革涉及的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及时反映界别群众愿望诉求,切实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疑释惑的工作。更好引导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三)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重大任务以及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等问题调研议政,提出针对性和建设性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开展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调研,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团结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协商交流,搞好成果转化,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为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题,召开专题协商会;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为题,通过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协商议政,确保协商计划落到实处。
加强与地方政协协同,继续研究和探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协商更加重视科学选题和研究论证,努力提出务实具体的对策建议;对口协商更加重视加强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推进成果转化;提案办理协商更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对党派、团体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界别协商更加重视发挥界别作用,推动界别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相融合。
(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情况,围绕加强港澳委员在内地和港澳发挥双重积极作用的制度建设、完善内地与港澳交流往来等课题开展调研。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拓展和深化与台湾岛内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湾民意代表和基层民众的交流,围绕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课题建言献策。加强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特别是华裔新生代的联系交流,围绕海外侨胞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
(六)不断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对外交往和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高层互访,推进与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在对外交往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等方面的宣传,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继续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扩大在国际多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这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这个基础既是加强团结的基础,也是发扬民主的基础。在人民政协,团结是方向、是目的,必须始终着眼团结、不断增进团结、努力扩大团结;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各方面意见的讨论交流,从而不断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这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需要,是群众路线在政协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是人民政协活力迸发的象征。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坦率务实地交换意见,真诚相待、肝胆相照,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倾向,在充分发扬民主中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共同推进民族复兴伟业。
(二)积极搭建协商民主平台。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需要更多更好地搭建平台,拓展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让委员愿讲话、敢讲话、讲实话。要充分运用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使政协经常性规范性协商平台更好发挥作用;不断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新的协商平台,更加灵活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发表见解、沟通对话的机会。积极搭建委员之间、委员与政协常设机构之间、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增进委员对各相关方面工作的了解;善于运用现代网络改进委员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注重加强对重要协商的宣传,提高协商透明度,促进协商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很必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三)着力提升议政建言质量。人民政协拥有的重要话语权和广泛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政协的各种履职活动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不求题目大,求切中要害。要把研究重点放在那些同全局紧密联系同时又力所能及的关键性问题上,汇集各方面专门人才,集中优势智力资源,从不同角度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求得突破。调查研究始终是议政建言的基础所在,也是履职能力的重要方面。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多占有第一手材料,既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言之有度、不偏激偏执,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使提出的对策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
(四)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有效发挥出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努力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更好条件。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机关等联络服务委员的作用。联络贵在经常性,服务贯穿履职中,要强化组织依托、明确职责定位、拓展联络渠道,努力让每位委员在政协组织中都有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协组织的调研和各类会议要尽可能扩大委员参与面,在地方调研要尽可能多安排当地的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方便委员发挥作用。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要增强委员意识、珍惜委员荣誉、维护委员形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无论是在本职岗位上,还是在社会公众和政协工作中,都要勤于学习、努力工作、严于律己,始终如一地承担起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
(五)切实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有必要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实现规范化程序化,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保持经常性和有效性,避免随意性和流于形式。要加快履职制度建设与创新,对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缺乏制度规范的及时填补空白,做到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衔接,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相配套,努力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
调查研究始终是议政建言的基础所在,也是履职能力的重要方面。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更多占有第一手材料,既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执行。要提高对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执行。要提高对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要从政协工作全局出发,以新的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委员,行进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伟大征程中,光荣与梦想激励着我们,责任与使命鞭策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韩启德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委员: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韩启德]一、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出提案5884件,其中,大会提案5641件,平时提案243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其中,委员提案5023件,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61件,人民团体提案6件,界别和界别小组提案1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
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2628件,为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
关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遏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盲目扩张的提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吸收和采纳了提案中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与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开展了提案办理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吸纳提案意见,加快改革步伐,于2013年8月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2014年1月起在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改革试点。
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建设自由贸易区的提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高度重视,为加快实施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战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提案就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减少交通污染等提出多项建议,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委在起草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充分采纳。
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开展优先股试点、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等提案,证监会采纳提案建议,并体现在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中,有力地促进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提案,为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整体布局提供了决策参考,相关规划已列入国务院区域规划审批计划。
围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出提案1531件,及时反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针对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提案,教育部在制定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等政策措施中积极采纳相关建议。
关于尽快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问题的提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采纳提案意见,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养殖业滥用抗生素问题,提案提出了健全药物残留监控体系等应对之策,[韩启德]农业部在与提案人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出台了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提案提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为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单独两孩”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和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提案1244件。
各提案承办单位将认真办理提案,作为转变“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了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提案提出的遏制豪华晚会,反对形式主义和奢侈攀比之风的意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充分吸纳,出台了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文件。
提案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呼吁推进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落实提案建议,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案对普通百姓关注的便利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公安部积极采纳提案意见,出台5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
针对提案提出的改进科技进步奖励评选制度、严格评奖内容审核机制等建议,科技部积极采纳,并在奖励制度改革中付诸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201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国务院各部门办理提案提出要求。各提案承办单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全国政协的总体要求,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并把办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选择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村金融助推城镇化建设等60个提案进行重点办理,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度研究,通过提案办理推动改革发展。
截至2014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为99.8%。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4.2%;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1.7%;一些前瞻性较强,短期内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向提案人说明了情况。
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选择了6个承办单位2013年提案办理情况作为报告附件,供参阅。
二、一年来,提案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全国政协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了本届政协提案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是中央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第一个制度性文件。
推动“两办”《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带队,赴云南、福建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以书面征集和走访等形式,较为全面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向中央报送了专题报告,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制,发挥好各级政协组织的协调配合作用,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二)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围绕事关大局、委员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经各方协商,确定了91个由全国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题目。
主席会议决定由3位副主席联系提案委员会工作,将研究重点提案工作列入主席办公会议议题,并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完善提案立案标准、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等工作任务。
2013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有的提案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部分提案的办理情况委员不满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等。这些都亟需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2014年的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提案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发挥提案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一)把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履行职能作为提案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为改革的重大课题出主意、提建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举措的实施,从自身熟悉的领域着手,紧扣大事、要事、群众关心的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通过提案为推动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引领,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逐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要强化提案质量意识,抓好选题、调研、建议等提出提案的关键环节。
要严把提案审查质量关,完善立案标准,修订审查细则、细化不立案提案的具体条款。要进一步推动“两办”《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提案承办单位和各级政协组织切实把完善提案办理机制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开展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工作。完善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选题、听取督办工作情况汇报、副主席参加督办活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承办单位的参与力度,增强督办合力,充分发挥重点提案督办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发展。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协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增强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协调互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及闭会后平时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做好知情明政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提案及复文公开,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为提案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开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杜青林]各位委员,开幕会议程进行完毕,现在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