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不禁烟花爆竹,代表委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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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不禁烟花爆竹,代表委员你怎么看?

2015年03月06日17:27我有话说(0人参与)

主编的话

该不该禁烟花爆竹?该不该禁烟花爆竹?

  你最关心什么,我们就报道什么。

  2015全国两会期间,新浪新闻中心在中文门户网站首先推出“两会选题会”,让网友报选题、做主编,小编们在幕后为你请教专家、连线代表委员,给“棒棒哒选题”呈上精美的两会新闻大餐。

  “两会选题会”上线的第一天,PC端和移动端共收集了有效选题1000多个,不少网友把目光锁定在烟花爆竹问题上面。

  两会期间,恰逢元宵节,正好又撞上工作日,昨夜一通噼里啪啦恐怕让很多人迷迷糊糊起床赶着上班,空气也由两会蓝变成了雾霾。

  @夜色下的呢喃 称“习俗中的陋习应该改掉,鞭炮不分时间的响,扰人清梦,而且雾霾这么大了,鞭炮还有火灾隐患,各种因素决定,鞭炮需要管制了。现在城镇化,不能老是想着城里,镇上的也要多考虑一下,习大大不是说中国的县才是基础么?”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告诉新浪网,他在考虑今年就烟花爆竹燃放问题提出提案。

  好,今天我们的选题就是你了,我们来研究下烟花爆竹吧。【猛击继续给新浪小编提选题

从开放到禁放再到限放

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市民购买烟花爆竹

  纵观全国,烟花爆竹大致经过了从开放到禁放、再到限放的过程。

  北京市对烟花爆竹的态度恰好也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观微知著,看看帝都也就大致了解全国各地的情况了。

  从建国后到上世纪80年代,放不放、如何放,基本上没人管的。

  1986年12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烟花爆竹采取了带过渡性质的“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政策。

  这个《规定》大体上只说明对烟花爆竹开始着手管理了,除了生产销售环节,在燃放环节上只规定不许在天安门地区,一、二类商业街,火车站,电汽车站,机场,公共娱乐游览场所,医院,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地等地燃放,并没有严苛的细则出台。

  反倒是1992年,广州成为第一个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

  人民日报报道,随着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炸伤、噪音、火灾日益增多,1993年12月1日,根据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北京市8个主城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村、远郊区、县则暂不列为禁放区域,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13年后, 2006年春节,《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集市民意见,草案规定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北京除车站、机场等8类公共和重点消防区域外,允许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将实行了10余年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制燃放。

  其实,北京原来也只是“限制燃放”——不能在西城等8个区燃放,现在,不过是将限制的范围又缩小或改变了而已——不能在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等地点燃放。

  这基本上又回到了1986年的框架规定上去。

  据人民网报道,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近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全国禁放烟花爆竹城市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出台了限放烟花爆竹政策的城市共536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城市19个,地级市111个,县级市402个。近700个城市或禁或限燃放烟花爆竹。

热闹伴生噪音、污染、火灾

绚烂烟花绚烂烟花

  烟花,并非只带来了喜庆和热闹。

  元宵节刚过,据新京报报道,因大气扩散条件转差,加上夜间烟花爆竹燃放达到高峰,致使昨夜的空气质量连跌两级,从轻度污染抬升至重度污染水平。

  19时,全市35个站点已经有部分站点跌入了中度污染水平,到20时,丰台花园、西直门北大街、南三环西路等11个站点的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水平,PM2.5浓度升至每立方米150微克上下。

  环保部门数据显示,昨夜PM2.5峰值出现在22时,全市平均为每立方米224微克。单站最高为西直门北大街,达到每立方米638微克。

  新京报报道,这种情况还是在今年燃放量比去年元宵夜下降32%,,燃放时间明显缩短的情况下发生的。

  除此之外,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五24时,新京报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眼外伤:24人,复合伤:73人,烧伤:4名,其他外伤:44名。

  除了环境污染和炸伤、烧伤,城区的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著名的央视大火就是因烟花爆竹引发的。

  此外,噪声扰民,一家燃放,四邻不安。这使老人、儿童难以安睡,成年人无法静心,影响休息。

维港的烟花汇演

香港维多利亚港的烟花汇演香港维多利亚港的烟花汇演

  比起内地诸多大城市在对待春节烟花燃放问题上犹疑和暧昧的态度,早在上世纪80年代,人口高度密集的香港就已把这一问题妥善解决。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港府在这件事情上走起了“大包干”路线:全面禁止私人燃放,由政府代劳,找企业赞助,每年大年初二在维多利亚港搞一场烟花汇演。

  在香港,任何人非法藏有烟花或爆竹,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禁止了个人燃放,官方出面牵头,企业买单,自1982年起,每年正月初二(1982——1984年是正月初一晚上)都在维多利亚港湾搞一场盛世烟花表演。

  企业自然也不会当冤大头,每年贺岁烟花汇演都成为香港焦点,来自国内外的数十家媒体都会做现场直播,企业知名度亦会得到很大提升。

  这既满足中国人过节图热闹的劲,又成功增添城市景观,顺带提升香港和赞助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政府、企业、市民三方最后都在维港绚烂的烟火中获利。

  媒体人闾丘露薇曾经在新京报发文,讲述澳门的指定燃放。

  在澳门的指定燃放区,不单把爆竹和烟花燃放分开,还分成成人区以及小童区,设置栏杆、网等安全设施。

  除了规定燃放时间,政府还派出警察、消防、红十字会、海关等人员在现场驻守,如果发现有非法进口的烟花爆竹,特别是直径超过三厘米的烟花,就会当场没收。至于不听从劝告,没有在指定范围燃放的市民,最高会被罚款 1.5万元。

民俗与现代生活碰撞,改变时机成熟了吗?

过年放鞭炮过年放鞭炮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余辉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专门提出了“关于禁止在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的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对新浪网说,关于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去年两会时曾有委员提出。政府应该给回应,收到了提案要回去解决问题。提案要公开,政府的回答也要公开,否则就是形式主义,没有解决问题是不行的。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赞成过年不放鞭炮或者少放鞭炮,究其原因,除了对雾霾的关注,更是生活时代的变迁。

  跟以往农耕社会的生活相比,伴随着城市化、个体化,人们在工业社会里,正逐渐脱离熟人社会生活。少了热热闹闹的大家庭氛围,人们忙着工作、解压。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就可能是“彼之蜜糖、吾之砒霜”。

  或许有人说不放鞭炮,没有年味。

  东方早报报道,学者@北京崔卫平 据理反驳“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放鞭炮这件事情,集中体现了这些中国人的自私、盲目、 颟顸和虚张声势。假如他们说过年不放鞭炮就没有年味了,那么他们从来就没有认真找到过生活耐人寻味的滋味在哪里。”

  生活在变迁,到底是遵从传统民俗,还是除旧布新,“过年该不该放鞭炮”何时能讨论出一个结果?

(新浪网 晓航 综合相关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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