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过渡期怎么生老二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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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过渡期怎么生老二最安全?

第518期

2015年10月30日18:07我有话说(0人参与)

你愿意生二孩吗?你愿意生二孩吗?

  新浪网在10月29日发起了“你会选择生二孩吗?”的投票调查。截止到10月30号下午四点半,不到24小时,一共有近17万网友参与了这次投票。

  42.8%网友表示不会生第二个孩子,28.9%的网友表示愿意生第二个孩子,还有28.3%的网友表示生不生二胎“要看情况”。在投票的下方还有近10万人参与了关于生二孩的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中央全会公报里提到的全面二孩政策,并不意味着马上就可以生了。

  从全会提出,到真正落地,这中间还有一个过渡期,这个所谓的过渡期也就是各省修改自己的计生法规并明确实施时间,但这个过渡期各省的长短并不一致。

  国家卫计委30日表态,将取消二孩审批。新浪《新闻极客》梳理发现,若以“单独两孩”为参照,“抢生”有风险,“抢育”较安全。

卫计委称取消二孩审批

全面二孩政策将取消二孩审批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将取消二孩审批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今天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政策。

  王培安称,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卫计委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

  对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的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

  王培安同时强调,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

  这里提到的二孩审批政策,就是两年前实施的“单独两孩”审批政策。

  当时规定,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具体程序为: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按照王培安的说法,取消二孩审批政策,那么就意味着全面放开二孩后,夫妻生育二孩时,将不再需要办理子女《生育服务证》。

明年上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或可全面落地

 

全面二孩政策,全国大部分地区或可能明年上半年落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全国大部分地区或可能明年上半年落地实施。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昨日表示,全面落实两孩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规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姜卫平同时透露,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

  “单独两孩”政策是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该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新闻极客》梳理发现,该政策制定后,各地落实基本分三步走: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因此,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想要生孩子,还要根据当地二孩政策实施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合法。

  《新闻极客》整理发现,全国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是浙江省,于2014年1月17日实施,次日江西省也开始实施,1月23日安徽省开始实施该政策。

  当年2月,天津市、北京市也加入单独两孩大军。

  2014年3月,全国出现了“单独两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共有11个省份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此外,还有十余省份推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多集中在3到6月。2014年上半年,超过20个省份落地该政策

  最晚实施的则是新疆与西藏,两个省份都是在2014年11月落地该政策。

  如果按照这个速度,那么明年上半年左右,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可以落地全面两孩政策。    

“抢生”有风险 “抢育”或安全

 

若以“单独二孩”为参考,“全面二孩”过渡期,“抢生”有风险,“抢育”较安全。若以“单独二孩”为参考,“全面二孩”过渡期,“抢生”有风险,“抢育”较安全。

 政策从确定到落地需要时间,但是在实践中,“抢生”跟“抢育”的情况并不少见。针对这种情况,各地的政策也不相同。

  以浙江为例,2014年1月17日二孩政策在该省落地。根据当时新华社的报道,浙江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在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

  浙江金华的朱晨升夫妻的二孩是在2013年11月23日出生的,当地计生办认为他们的孩子属于“抢生”违法,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而朱晨升则认为,孩子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后出生的,并不违法,不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他将金华婺城区计生办告上了法庭。

  随后浙江各地,相继有单独两孩夫妇在接到计生办的罚单后,将其告上法庭。

  面对此种情况,浙江计生委的官员出来解释,此前新华社的报道是误读。“特事特办”,仅针对孩子1月17日后出生、未办理准生手续的家庭,可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6月30日后未经批准出生的“单独二孩”,则可能因为程序不合法受到一定惩罚。

  与浙江一样,江西、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两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网上曾流传一份名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文件,其中提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之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理”。

  2014年6月份,国家卫计委官员在接受采访证实有该文件:国家卫计委曾发文指导各地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单独二胎的家庭“原则上不做实质性处理”。

  但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随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又表示:对政策等待期中“抢生”二孩的单独家庭,如何认定处理应尊重各地的明确规定,要按照地方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

  《新闻极客》梳理发现,各地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对于“抢生”的政策都是比较严格,而对于“抢育”则相对宽松。

  如北京和广西均规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

  最为灵活的则是安徽省,单独夫妻已怀孕或生育二孩的,在政策实施后,均可补办《生育证》。

  如今卫计委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考虑到各地的具体的措施仍然由各级政府来制定方案和时间,以及生育孩子的周期,现在开始“造人”,孩子基本都可以在政策落地后出生,则不用担心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已经怀孕了女性,则有可能会遇到早于当地修法生下孩子,面临被罚款的问题。

  不过,中央对于生育政策改革的意图已经很明显,就是鼓励生育,各地是否还要死抠字眼,眼睛盯着那么点社会抚养费,而与改革意图背道而驰,应当认真考虑。

(新闻极客 梁超  实习生 赫海娜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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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全面二孩 抢生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