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评媒:十新规能否让东莞涉黄抬不了头?

2014年08月01日16:37     第25期      我有话说(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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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航

新浪新闻中心出品

  一边是娱乐服务场所重操旧业,一边是警方十项新规,东莞能就此“脱黄”吗?

  按照警方的说法,形势不太乐观。来自东莞警方人士的消息称,截至7月,东莞娱乐服务场所(桑拿、沐足、KTV)复业率达70%,出现涉黄违法犯罪有所抬头、死灰复燃的迹象。

  照此看来,这70%的复业率再次搅动了东莞的一池浑水。

扫黄行动结束1月后就抬头?

  今年2月央视曝光东莞涉黄以来,“性都”的帽子扎扎实实扣在了这座城市的头上。线上线下群情激愤,媒体们或讥讽或反思,琢磨着板子该打在谁的身上。

  广东省委及省公安厅眼见家丑暴露于人前,展开了长达数月的“打击整治涉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行动共破获涉黄刑事案件1121宗,刑事拘留3033人。

  这厢气儿还没喘匀,便有人喊“东莞的天终于又蓝了”,那厢里南都、北京晨报和京华时报就接连来打脸,“东莞娱乐业涉黄违法犯罪有所抬头”。

  7月19日,东莞市公安局查处东坑镇中凯国际酒店KTV,现场查获以DJ、服务员身份从事营利性陪伺的20人;同日,查处南城裕龙假日酒店KTV存在介绍卖淫的犯罪行为,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4人,对包括该酒店法人代表李某在内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对KTV作出停业整顿六个月处罚。

  要知道,扫黄专项行动才刚过去一个多月。网友@略有感悟 听闻此讯感慨:“在七夕前知道这个消息,突然感到上天真是待我不薄”。

警方十项规定能否根治涉黄病?

  面对这种情况,东莞公安机关的反应不可谓不快。

  首先他们分析了死灰复燃的原因,“有一些老板错误地认为警方在打击力度上有所下降,采取隐蔽方式从事涉黄活动。”接着总结了死灰复燃的现象,“部分原来从事桑拿的人员转移到沐足、KTV中,通过钟点服务外出卖淫;有的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线上手段进行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最后,警方给出了“药方”。

  7月29日,东莞市公安局组织2684家桑拿、歌舞娱乐KTV、沐足和旅业四类场所的实际经营者,进行涉黄问题警示谈话,并签订《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希望以此进一步明确治安管理责任,把涉黄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另外,东莞警方还公布了十项新规,对娱乐服务场所做了详细规定。

  比如,规定中写明沐足美容美体房间内不得放置按摩床;房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房间的装置;房间或包厢内不得安装可调节亮度的照明灯,且在营业时间内不能关闭;从业人员衣着整齐大方,不能有伤风化……

  凭良心说,东莞警方这十项规定肯定是费了一番心血的,对门窗床灯影等规定的如此细致,但评论员们在一片“呵呵”声中,对这种责任书的预期效果似乎颇不以为然。

  @龚文祥 笑称:东莞警方说卖淫人员并没有离开东莞,从桑拿转向了网络及微信平台重操旧业,这可以理解为是从以前的b2c转型到o2o了?

  试想,沐足场所复业631家,KTV场所复业465家,复业的已超过八成。这么多人,一纸保证书能管的住吗?评论员郭元鹏调侃东莞娱乐业复苏是“重操旧业”,既然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评论员汪忧草认为,色情业的“胡汉三”会否卷土重来,并不取决于娱乐场所是否复业,而是取决于公检法部门能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控制度。有了长效制度保证,娱乐业才会健康发展,反之早晚会“借尸还魂”。

  环球时报不大同意上述论点,认为一个城市的发展会包括多个议题,东莞不可能长时间投入大量警力进行“扫黄”,把大多数精力都放在扫黄上不现实,东莞娱乐业的生存之路,最终需要公众和媒体监督以及法律监管。

东莞经济转型才是关键所在

  除了监管还是监管,貌似应对涉黄的办法已经不够用了。

  大家不妨把眼光放到前段时间广东举办的“粤来粤好——2014年网络名人看广东”活动中,几位网络名人和大V在与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面对面的互动中达成了一项共识:东莞要摆脱“性都”帽子,就必须完成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正常的第三产业。

  徐建华称,振兴第三产业首先要做好现代服务业,比如法律、审计、专利、金融、物流配送等。“至于正常的酒店休闲娱乐行业,只要管到位,不要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觉得还是可以管好的。”

  时评人毛开云认为,东莞经济必须转型,舍不得孩子怎么套住狼?紧紧盯住娱乐业,不下决心摘掉“性都”的帽子是为色情业打掩护!

  新浪专栏作家刘雪松却认为剥离了色情产业的东莞GDP正在忍受着断奶般的切肤之痛,“这大老远的,谁会买张机票上东莞来洗个脚唱个歌?”

  东莞的GDP,毕竟不是喊几句“东莞挺住”就真能挺住的。“性都”帽子能否真正摘去,最终还是需要依靠东莞的经济对于娱乐业依赖程度的坚强剥离,对世界工厂经济模式的果断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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