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背后律师们的“暗战”

0

聂树斌案背后律师们的“暗战”

第146期

2015年03月25日15:43我有话说(0人参与)
导读

自从最高法宣布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案后,有不计其数的律师与聂家联系,请求免费代理该案。甚至还有与聂母打过交道的律师,去电责骂聂母没有委托自己。“乱成一窝蜂。”接近聂母的一位人士说,不能否认律师群体推动司法进程的诚意,但也不排除有一些人见时机到了,“想摘桃子”。

开篇语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聂树斌母亲张焕枝

  2015年3月17日,山东省高院门口,李树亭律师被一群媒体记者包围着。

  这一天,他和陈光武作为聂树斌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一起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并被允许拍摄和复印聂树斌案及与该案有关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共计17本。

  这一天,距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已近20年,距王书金供述强奸杀害聂树斌案被害人近10年,距最高法院开“异地复审的先河”指定山东省高院对聂树斌案异地复查近3个月。

  聂树斌案,这个曾广受关注的一案两凶事件,再次引爆舆论。

  与此同时,一场发生在聂家律师们之间的“暗战”也正在进行。

“天上掉下个李树亭”

1代理律师李树亭(右)搀扶着聂树斌的母亲来到了山东高院

  2014年12月15日,在最高法院指定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后的第4天,杨金柱、刘博今和陈光武这三位当时聂家的委托代理人到山东高院与合议庭座谈,山东高院表示此案只能限定两名代理人。

  随后,杨金柱公开发布博文表示主动退出代理人竞争,“让位”刘博今和陈光武;稍后,刘博今亦称要和“另一位代理人”一起去办手续。

  5天后,聂家最终选定了代理人,陈光武和李树亭两位律师。

  杨金柱觉得这“不科学”。

  在聂案十年申诉中,聂家先后委托了7名律师。

  杨金柱、陈光武、刘博今和伍雷是自2013年后的最后一批。

  聂母张焕枝委托的杨金柱与刘博今,而聂父聂学生则与陈光武和伍雷签订了委托协议。

  杨金柱公布的协议书写道:“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再审终结之日止。”

  而陈光武则告诉新浪网,既然聂家已经重新委托代理人,之前的协议就应该自动终止。

  李树亭是聂家最早一批的律师之一,从2005年开始,到2010年解除委托。

  此后,聂家委托的代理人只有刘博今一人,直至2013年杨金柱、陈光武、伍雷等与聂家签订委托协议。

  5年后的“聂树斌案”复查之时,李树亭的“空降”使杨金柱感到不可思议。

  3月24日清晨,杨金柱在其博客发表文章,“聂树斌案代理人 天上掉下李树亭”。

  “刘博今律师已经为聂家提供了五六年的法律援助,在杨金柱、陈光武于2013年7月1日接受聂家委托以前,几年时间里只有刘博今律师一个人在为聂家孤军奋战。现在,聂案有了希望,聂家就要抛弃刘博今律师,聂家还讲不讲一点社会最基本的道义?”

  对于最终为何选定这两位律师,聂母张焕枝告诉新浪网:“他们俩配合的最好。而且这也是听了杨律师的意见。”

  3月24日,杨金柱最新公布的其与聂母就选择代理人一事的短信中,确有一条写到“让陈光武和北京李律师担任聂案代理人!听我的没有错!!”

  聂母在电话中向新浪网表示,有很多律师都想签,如果可能,她也都愿意签,“但是人家(山东高院)不让啊,只能签两个,我也没办法。”

  电话中,聂母张焕枝那边的声音有些嘈杂,“家里一直都有记者,上午两拨下午两拨,他们都知道。你别误解我,我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律师们的战争

律师杨金柱律师杨金柱

  杨金柱的博客更新的很勤,自2014年5月5日重新开通至今,已发布350余篇博文。

  他把博客当做自己向外发声的一个重要阵地。

  面对新浪网的访谈要求,他只简单说了几句话后就说,看他的博客。

  3月16日,得知聂家声明“只委托过李树亭、陈光武两名律师……聂家没有授权委托律师团或其他任何律师”后,杨金柱依旧是在博客中发文向聂母张焕枝求证,“该微信内容是否属实?”

  他将张焕枝对这个问题的回复,以3月17日上午9点20分和20日上午11点分别为截止时间,督促她针对“是否与其解除委托和是否继续担任聂树斌案律师团团长一事明确表态。”并表示该内容也已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聂母张焕枝。

  在杨金柱一次次催促聂母表态未果后,现任聂家代理人李树亭站出来“自作主张代张焕枝阿姨回复”,也是在其博客中发表文章“论‘侠’之精神兼代张焕枝阿姨 回复“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

  李树亭对杨以博客宣示的方式,来处置双方在解除代理方式上的分歧,并不赞成。

  “如果杨金柱律师认为张阿姨解除对贵所的委托代理行为,或否认对您聂树斌案律师团(包括聂树斌案顾问团、聂树斌案律师观察团)的团长或组织者身份的认可,只是口头表达或者是通过声明方式体现,您可以辛苦一下到下聂庄,跟张阿姨面谈并以妥当的方式,办清解除委托的相关手续,而非在博客上如此大张旗鼓。”

  李树亭还称,杨金柱应充分考虑到张焕枝和家人的选择:“张阿姨是按照山东省高院明示的法律规定的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调整了申诉代理律师的组成人员的。”

  此后,杨金柱没有再专门撰文回复李树亭。

  在这场纷争中,聂母显得“很无奈”,更想置身事外。

  “签不上,没有法儿,真的是没有法儿。当时我们跟他们讲得很清楚很明白。他12月份自己退出了,他说他做律师团团长。我听他的安排。但是山东高院根本就不要律师团,他清楚吧?他肯定清楚。”

“我不是来摘桃子的”

律师陈光武律师陈光武

  南方都市报曾报道,自从最高法宣布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聂案后,有不计其数的律师与聂家联系,请求免费代理该案。甚至还有与聂母打过交道的律师,去电责骂聂母没有委托自己。

  “乱成一窝蜂。”接近聂母的一位人士说,不能否认律师群体推动司法进程的诚意,但也不排除有一些人见时机到了,“想摘桃子”。

  去年12月12日,“聂树斌案”被指定复查后,杨金柱随即组建了一个由20名著名刑辩律师组成的聂案律师团,以及100人的聂案律师观察团,并在博客中公布了两团的具体人员名单。

  12月15日,因山东高院要求只能选定两名代理人,杨金柱表示退出,在后方做律师团团长,给陈光武和刘博今技术支持。

  转变发生在3月16日。

  当天,陈光武与李树亭分别接到山东高院的阅卷通知,而杨金柱也同时以律师团团长的身份准备前往,并发布消息称要在第二天上午接受媒体采访。

  此后不久,杨金柱便在一个300余人的微信律师群里看到了“聂家重申:只委托过李树亭、陈光武两名律师”的信息。

  “今天,山东省高院正式通知聂树斌案律师前去阅卷,律师将于明日前往。聂母张焕枝在电话中表示高兴,同时特别声明:此案只聘请了陈光武、李树亭两名律师。聂家没有授权委托律师团或其他任何律师,如有其他自称聂家律师的,与聂家无关。”

  该信息的落款虽并非聂家人,但陈光武告诉新浪网,多年来,聂家人身边都围绕了一个包括众多资深媒体人及法律人的“智囊团”,而这条信息就是由“智囊团”中的一员代为发出。陈光武觉得这条信息发的“确实不好。”

  “这条微信激怒他(杨金柱)一直到现在。”陈光武觉得,信息把律师团都否定了,“这是不对的。之前也是做了不少工作,突然不承认律师团,确实有些不妥当,内部激化矛盾。”

  陈光武说,他不支持杨金柱闹下去,“社会对他的关注,是公民法治意识的表现,但这个团是不需要当事人授权的,你那个授权是当初的代理,现在代理重新委托了,没有你的事儿了,就不要再以委托的名义搞这个团,他现在一定逼着聂母同意他当这个律师团团长,要么解除。其实这两种方案都不好,聂母就不说,他就逼着老太太要表态。”

  杨金柱的愤怒至今未消,“我不是来摘桃子的。”

  “但是现在你把我不要了、律师团也不要了,将来我们这帮律师还敢去给这些人做法律援助么?我们自己出钱出力还不止,让他们看到希望了,让他们觉得完全有可能了,这就什么都不要了,还有没有点道义了?”

  杨金柱说,他现在把这些都讲出来,是要给律师们一个说法。

  而陈光武则觉得,现在除了杨金柱还在发个牢骚,其他人都没事儿。“我是希望他该怎么呼吁就怎么呼吁,别闹,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律师暗战对案件没好处”

  对于这场发生在律师间的“口水战”,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和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的意见是“没必要”。

  “我个人是不赞同。”程雷表示,双方无论怎么在网上争论,对案件的进行都没有太多的好处,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还是要减少这种不必要的争论。

  程雷告诉新浪网,首先山东高院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参照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来执行,这是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数肯定是最高两人,家属就只能做个选择。”

  而律师跟家属最核心的法律关系就是信赖关系,“家属不信赖你就不会签这个协议。家属有权随时解除委托。”

  程雷认为,之前聂家对杨金柱等的委托协议,与现在重新按照山东高院要求所签的委托协议是两个单独的法律关系。

  “(之前所签的委托协议)是一个单独的法律事务,因为他是民事主体之间的事务,跟现在山东高院的复查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案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很明确了,山东高院要求两名,聂家重新指定了两名,这个法律关系也是合法的。原来那个法律关系,双方有争议,就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来处理就行了。”

  对于现在网络上的争论,程雷觉得“两拨律师在理清法律关系后,完全可以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他们都是律师,完全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新浪网 冯晨 北京报道)

(新浪网独家原创稿件,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文章关键词:聂树斌案律师李树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