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纪委至少通报了8名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处理结果,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注意到,在中纪委的处理结果里,特别是标题中“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已经没有了“违法”二字。
比如,2月3日的通报,标题就叫“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标题中无“违法”
法制晚报记者发现,在今年通报处理结果的8人中,6人除了受到“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还被移交司法机关,为啥都已经明确表示移送司法机关还不通报他们违法呢?
我们先看看去年的通报案例,2015年9月11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宋林和王帅廷被开除党籍时的用词都是“严重违纪违法”。
2015年8月29日,武钢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被通报“落马”,中纪委的用词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今年1月8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调查时为“违纪违法”,处理通报时只有“违纪”,没有“违法”。
今年1月19日,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际上,这是中纪委将违纪和违法区分开来,这正体现着纪委工作聚焦聚焦再聚焦。纪律不能替代法律,纪律应该严于法律。纪委“办案”,是监督执纪,而不是党内公检法“抓小偷”。让管纪律的管好纪律,该法律管的交给法律,这是回归主业的本分。
2人因违纪被通报 没有违法仍被处理
十八大后抓大老虎前期,中纪委处理干部的表述一度成为违纪轻重的判断。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在这8名被处理的省部级干部中,有两人受到了党纪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2月4日,中纪委通报,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同日通报的还有一人,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此二人本身的违纪行为并没有触碰法律,所以没有违法行为,他们除了受到党纪处分以外,还有行政处分。贺家铁从副省级干部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魏宏从正省级干部被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去年以来,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多次公开表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触犯了党纪,那也要受到处理,这充分地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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