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称粤不会禁吃野生动物 “一”不等于“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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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1: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9日电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旭东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广东省目前未有修改《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考虑。近来,一些学者和媒体提出该条例应配合扑杀果子狸和关闭陆生野味市场的决定,而将条款中较温和的“倡导‘摒弃吃野味习俗’”修订为“不吃野生动物”或类似提法。 王旭东说,法规的修改需要启动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法规的制定有相对的稳定性 据他了解,目前广东省未有修改《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考虑,原因有如下几条:首先,不能因为果子狸有问题,封杀所有的野生动物,有些野生动物经过饲养是可以吃的,例如鹧鸪,还有一些历史上的野生动物经过驯化转化为家禽,如猪、牛等。 他说,其次,饲养野生动物在广大农村还是一条致富途径,在特定的条件下,既要考虑大部分人的利益,也要兼顾少数人的利益。所以,广东大规模灭杀果子狸,政府方面也给了他们一些相应的补助。 王旭东还说,法规的制定还要切合广东的实际,一些广东人爱吃野味由来已久,已成为一种习俗,如果立法规定了禁吃野味但是实际做不到,法规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据了解,广东省爱卫条例的制定本来就因非典而作过变更,2003年1月,条例由省政府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原本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内容,但非典疫情发生后,有代表提出增加“不吃野生动物”的条款,希望通过立法,促使公众彻底抛弃吃野生动物的饮食习惯。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条文从“不吃野生动物”改为“不滥吃野生动物”,7月底,条文被最后定格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但是,社会上仍有很多人对此存在争议,认为条例应当禁吃一切野生动物,彻底阻断野生动物传播疾病的途径。(记者:丘剑华) 相关专题:广东再现非典病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