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野生动物走私:消费者不要成为走私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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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2:26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苏万明、刘宝森)尝鲜、认为有营养、地位的象征三大心理,使一些消费者成为野生动物走私活动的帮凶。专家呼吁,野生动物并非都不能吃,但消费者对野生动物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在合理、充分利用野生动物的同时,绝不能成为野生动物走私活动的帮凶。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曾对17个省市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吃过野生动物,对于“流行吃野生动物的原因”的回答中,选择“相信能增加营养或有滋补作用”的占45.8%,有38%的人“因为好奇”而吃野生动物,还有近16%的人吃野生动物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身份”。 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元山庄附近有一条“野味街”,记者暗访发现,大大小小的餐馆时不时会推出“山鸡宴”“野鹿宴”等各种名目的服务。一位姓王的老板告诉记者,推出野味餐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要。 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李占鹏认为,更多的消费野味者其实还是由于迷信野味、认为吃野生动物可以强身健体。“但科学研究证明,野生动物并不都像人们想象那样有营养,相反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如猴子、果子狸、老鼠、蛇、青蛙、鸟类等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炭疽、甲肝等。去年肆虐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非典病毒和今年春天流行的禽流感病毒,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他警告说。 另外,专家分析认为,许多消费者食用野生动物是因为不知道哪种野生动物不能吃。山东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姚文生说:“国家确定的不同级别保护动物或省、市、县等各级地方确定的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都是不能猎杀、食用的。但是,我国目前有54种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如犬科的貉、鹿科的梅花鹿等,只要餐馆或酒店办理了营业许可证和通过卫生检测,就可以将这些动物加工后出售给消费者食用。”但是,姚文生也提醒消费者:元旦、春节到来之际正是许多野生动物蒙难之时,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自觉保护禁猎的野生动物,发现无证经营野生动物项目的场所和行为及时举报;同时,也希望消费者管住自己的嘴,自觉拒绝吃食野生动物,堵住走私野生动物犯罪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