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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近日同意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在中共中央有关通知发布后,仍执迷不 悟,积极串联组织跨省市“法轮功”人员非法聚集活动的朱淑媛,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朱淑媛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开始任北京第二汽车厂幼儿园副园长,1988年退休。朱淑媛 于1994年7月开始练习“法轮功”,自1997年10月起担任西直门内玉桃园练习点辅导员。朱参加了“4 5”中 南海的非法聚集活动。在民政部门认定“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 后,厂党组织对朱淑媛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但她仍不思悔改,执迷不悟,继续搞非法串联活动。 1999年8月16日上午,朱淑媛到“法轮功”人员杨宝箴家非法串联,中午又与吉林来京的“法轮功”人员 李红兵约定当天18时30分到北京展览馆后湖边聚集。当晚朱带谢宇峰、马尚功等五名“法轮功”人员参加了跨省市的非法 聚集活动,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定,朱淑媛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涉嫌妨害社会秩序 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朱淑媛具结悔过的处理。 中共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朱淑媛的违法行为,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性质恶 劣,影响很坏。经党组织多次做工作后,朱对所犯错误仍无深刻认识。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决定给予朱淑媛开除党籍的处 分。 相关专题:法轮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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