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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有企业将取消行政级别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7日 21:20 中新社

  中新社广州十一月七日电(扬信)酝酿多年的广东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广东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向下属各地印发了相关的实施办法。这些办法包括: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 级别脱钩;试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制,用红股或股份期权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经营者等等。

  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行政级别取消后,可根据企业资产、营业额、利税等主要指标建立新的企业分类分级制度 ,企业类别、级别每两年界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

  而在激励机制方面,办法指出: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要与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效益挂钩,根据企业经营的业绩、难 度和风险合理确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试行年薪制;鼓励企业经营者持有本企业股份,非上市企业的经营者可以个人名义,通 过增注企业资本金、购买企业股份等方式持有本企业股份;对经营效益显著、经营者贡献大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以现金、 股份或补充养老保险等形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参照国际惯例,对有特殊贡献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奖励一定的红 股或股份期权,任期届满经审计和考核合格并经批准方可兑现,任期内因决策或个人因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实现任 期目标的,视情况扣除所奖励的股份或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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