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团组织参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工作意见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4日 09:50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

  当前,党中央正在领导开展一场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斗争。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按照中共中央《关 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和团中央《关于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旗 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投入到这场斗争中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充分认识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要充分认识到, 李洪志通过“法轮功”组织极力宣扬的,是反对唯物主义、反对科学的歪理邪说;充分认识到,“法轮功”利用人们健身强体 的愿望,已经和仍在给练习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恶果;充分认识到,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围攻、冲击新闻单 位和党政机关,甚至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活动,已对社会秩序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严重危害。全市共青团员,特别 是团的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场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决不能 信奉“法轮大法”;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深刻认识“法轮功”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 和部署上来。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密切 配合,一级抓一级,积极开展工作。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承担起团内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 ,投入足够的精力,配合党委抓好这项工作。基层团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每位团员都要就此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各区 县局级团委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就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向上级团组织通报。

  三、摸清底数,积极主动地开展劝诫、教育、解脱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参与修炼“法轮大法”的团员摸清底数。要相信修炼“法轮大法”的团员绝大多数是 听党的话的,是能够进一步明辨是非,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的。对参与修炼“法轮功”的团员,要坚持进行诚恳、耐心、深入 、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晓之以义,明之以理,帮助他们认清当前形势,看清问题实质。对于中毒较深,一 时难以转变认识的团员,要落实“一对一”的责任制,一帮到底,引导他们脱离“法轮功”组织,在思想上与“法轮功”彻底 划清界限,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任何活动。

  四、讲究工作方法,掌握信息动态,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各级团组织在参与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及团中央的文件精神,依法开展工作。既要旗帜鲜 明,态度坚决,又要注意方法,以理服人,防止草率从事,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通过这场斗争,使广大团员青年普遍 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使基层团组织经受锻炼和 考验,加强和改进团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饱满的热情, 积极投入到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中。要密切掌握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重要情况和信息, 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1999年7月23日


相关报道:法轮功事件专题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