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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频频发难:原来内部信息被泄秘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9日 09:52 华声报

  1998年8月27日,在省委办公厅编发的“秘密”级内部刊物上,刊登了一则由省宗教局提供的题为“‘法轮功 ’在广东省的活动应引起注意”的信息。该信息简要介绍了“法轮功”的创始人、主要特点及其近年在我省传播蔓延的情况, 指出“‘法轮功’以气功之名宣扬迷信和劫难意识,应引起注意”。

  这则信息本来是发给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地级以上市、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阅的。可是没过几天,就落到了“ 法轮功”修炼者的手中,并引起了他们强烈不满。8月31日,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收到了一封由省直某机关和广州市东山 区某机关干部牵头、有四名法轮功练习者签名的抗议信,信中认为该则信息对“法轮功”进行了“歪曲的报道”,是“对‘法 轮功’不了解而妄加指责,乱扣帽子的不负责任的行径”,希望“尽快调查此事,澄清事实,挽回影响”,并恐吓说“任何个 人或组织对《转法轮》倡导修心性、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的真理进行诋毁,都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同日,发信的“法轮 功”人员拿着这个刊物的复印件到省宗教局兴师问罪,要求该局“更正”信息和公开“道歉”。

   9月2日至3日,两名修炼“法轮功”的省直机关干部分别多次登门找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有关负责同志“论理 ”,要求该处刊登更正启事,以“挽回影响”。由于该处对此无理要求坚决不予理睬,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省直某机关的一 名“法轮功”骨干利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先后十多次打电话到负责同志家里进行“论理”,并扬言“‘法轮功’在全国有 1.3亿人”,警告“不要错过‘法轮功’赐给的做善事的机会,否则后果自负”。

  综合督查处迅速查清了复印外传内部刊物的是某省直单位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并责成该单位对泄密者进行严肃处 理。但是,以省直某机关一名干部为首的一批“法轮功”信徒得知泄密者被查处后,于9月8日写信给省委办公厅负责同志, 提出强烈抗议。9月22日和10月25日,他们又先后在广州地区的“法轮功”练习者中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签名活动,并 连续向省宗教局发出了分别有142人和900人签名的抗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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