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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社评:通缉李洪志港练功者增认识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30日 10:38 中新社

  “法轮功”事件昨有重要发展。继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及“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後,国家公安部昨天向全国公安 机关发出“通缉令”,公开通缉“法轮功”头子李洪志。

  “通缉令”并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向国际刑警其他成员国发出“国际协查通报”,要求协助缉拿李 洪志。

  也就是说,李洪志已在全国范围以及国际范围内被通缉,成为一名“全国通缉犯”及“国际通缉犯”。

  由国家公安部公开发出全国“通缉令”以及“国际协查通报”,由此可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非法组织的犯罪行 为极为严重。事件已绝非一般敛财或导人迷信那么简单。

  有关“通缉令”是在经过大量事实调查、取证,在事实俱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

  据公布,经公安机关查明,截至七月二十八日为止,在全国三十个省市范围内,因练“法轮功”致死的人数达七百四 十三人。

  同时,该组织未经依法申请及取得许可,策划、组织集会、示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三百条的规定。

  李洪志藉“法轮功”散播迷信邪说,危言惑众,通过发行书籍、音像制品及“捐献”敛财,这还是小焉;据最新公布 ,原来竟有七百多人先後死於“法轮功”上,从日前陆续揭发的材料看,估计致死原因有自毁自残、病重失医以及神智失常、 疯癫杀人等。这七百多人直接、间接死於“法轮功”,死於其异端邪说,事实俱在,李洪志就是一名谋财害命的杀人疑犯。

  更为严重的是,李洪志并不以敛财惑众为满足,他竟多次策划、组织示威集会,冲击报社、电台、大学,包围国家中 枢所在的中南海;公开扬言其“信众”逾亿,人数多於共产党员,共产党害怕了才要取缔其活动。又讹言国家要以五亿美元外 汇来“换取”他....。种种言论、行为,实际上已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和公众秩序,损害国家安定,在政治上造成极坏影 响。

  对这种敛财害人、损害社会的人及其活动,绝不能听之任之,任其在国内外招摇撞骗、继续害人;对其发出“通缉令 ”,将之缉拿归案,面对其违法害人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为此负上法律责任,是完全合法及大有必要的,是对国家安全和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保障。

  经过连日来大量事实的揭露以及昨日的“通缉令”发出後,内地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些原来的练功者,相信对李洪 志其人及“法轮功”的祸害已进一步加深认识,不会再与之发生联系及甘愿被利用。

  在本港,仍有少数“法轮功”练习者连日在新华社香港分社门外静坐,并声称要在这个星期日纠集逾千人在新华分社 门外“集体练功”。昨日,在有关“通缉令”发出後,香港“法轮功”组织一名负责人在电视新闻节目中表示什么中共在“迫 害”“法轮功”学员之外,现在变本加厉要“迫害”李洪志,令人感到“震惊”云云。  

  香港特区实行“一国两制”,特区政府已表明有关“法轮功”团体在港只要依法活动,不会被干预;但是,有关人士 必须注意,中央已明令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昨日更已对李洪志其人发出全国及国际的“通缉令”。指中央“迫害”李 洪志与继续练功显然并不是一回事。事实上,李洪志在四月间由美国回到北京策划包围中南海之後,匆匆离京,就是到了香港 的;一些有关“法轮功”的电脑网页在香港制造、发出。香港的一些练功者对此宜正视,循正当途径强身健体,维护香港法治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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