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解放日报 > 新闻报道
 


上海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就上海高校新生户籍问题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0日 15:04 解放日报

  今年上海首次作出的大学新生考入本市高校户口粮籍关系不再随迁的决定在考生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计多考生来电 纷纷询间有关具体事项,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教委学生处处长黄建。

  问:本规定从何时起实施

  答:本规定适用于1999年秋季本市普通高校及高职录取的上海生源新生,此前录取的学生仍按原规定办理。

  问:如果被录取的新生的户口是农业户口怎么办

  答:学生可携带由录取学校盖章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和经市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 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警署办理“农转非”手续,当地粮管所凭报入的市镇居民户口和农转非证明办理粮籍关系手续。

  问:外省市普通高校和高职录取的上海生源新生,其户口迁移问题是否也有变化

  答:这类新生的户口迁移问题仍按过去做法随迁。但无论将来毕业与否,被外省市高校或高职录取的上海生源新生只 要本人愿意,都可将本人户口迁回本市,因此报考外省市高校的考生不必担心自己的户口能否回到上海这一问题。

  问:外地户口在上海报考限报部属院校的考生被录取后,其户口怎么办

  答:这些新生将按非上海生源的户口迁移做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凭录取学校加盖“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学校”章和 市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和粮籍关系迁入学校。


相关报道:高考专题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解放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