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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公房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 面积平均月租金2.30元调整到2.65元。这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 日发出的《关于调整广州市住宅房屋租金的通知》中规定的。这 次调整住宅房屋租金还规定,凡在1995年7月1日以后重新分配承 租新建(包括因征地拆迁、危房翻建、新建的回迁房)的公房和 腾空的旧公房,增加的使用面积部分租金,分别从现行每平方米 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4.14元和3.45元,调整到4.77元和3.98元。 这次调租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及民政部门确认的困难户租 住公房(以租赁登记承租人为准)特别关照,租金暂不调整。 出租的私房也同步升租,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 金6.00元,调整到6.90元。凡在1995年7月1日以后承租因征地拆 迁、危房翻建、新建的回迁房的私房租金,从现行每平方米使用 面积平均月租金6.60元,调整到7.59元。 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拆迁的住宅房屋(包括公、私房), 凡在1999年6月30日以前拆迁单位与房屋所有人已签订拆迁补偿 协议的,在拆迁期间暂不调整租金;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 一律按规定调整租金。(罗文锦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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