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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光:解决“执行难”事关稳定大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4日 06:51 科技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毛铮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今天在“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新 闻发布会上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人民法院依法作 出的裁判,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任何地方、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的执行 工作。

  李国光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和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大量增加,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数量也逐年上升 。1995年到1998年4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676万件,执结标的金额3664亿元。今年前5个月,执结 54万件,执结标的金额525亿元。但是,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执行难”: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 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该执行的财产难动等问题不断加剧。不少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拖、赖、躲、逃等手段对抗 执行,相当数量的当事人在诉讼开始就隐藏、转移财产。更严重的是,少数被执行人无视法律尊严,公然纠集、煽动不明真相 的群众围攻、殴打、非法拘禁执行人员,毁损执行公务车辆等。据21个省、市、区高级法院统计,1995年至1998年 ,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3473起;打伤执行干警2378人,死亡干警4人。

  他说,在执行中,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拒不协助法院执行和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的问题十分严重。执行中需要 办理车辆、房产过户手续,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时,一些部门以种种借口不履行协助义务。有的地方制定土政策, 明文要求外地法院来本地执行划拨款项必须经当地有关领导同意,有的部门甚至制发函文,指令当地法院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法 院的生效判决,有的地方政府行文指示将法院依法保全查封的财产变卖处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是阻碍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原因。

  他强调,党中央非常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最近专门对此发出重要指示。各级法院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 制执行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肃执法;及时将被执行人对抗执行的行为“曝光”,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发动群众 举报。对抗拒、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据 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制发的有悖于法律规定、阻碍案件执行的规定或文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党 委、人大和政府依照有关程序予以撤消,有关法院不得将其作为终止执行或拒绝委托执行的依据。要加强法制宣传,努力营造 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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