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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14日,广西贵港市原副市长、原县级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 判中因犯巨额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乘龙出身贫寒,凭着自己的勤奋和努力,24岁就当上了原玉林地区(现玉林市)团委副书记,39岁就当上 了玉林市委书记,曾为玉林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官场上混久了,李乘龙渐渐领悟了权力中的含金量:权钱是可以交易的。 在1991—1996年担任原县级中共玉林市委书记期间,李乘龙利用职务之便和权力、地位的影响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 用提拔干部、签批土地、贷款、承揽基建工程等手段非法牟取利益,先后受贿合计人民币374万多元、美元2.5万、港币 1万元。此外,还有数百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财产。收查李乘龙家庭全部财产共计人民币1527.8639万元,还 有部分外币及首饰一批。 今年1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乘龙死刑后。李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中被 维持原判,被处为死刑。申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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