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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招生与学历问题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13日 05:40 中国青年报

  目前正值高校新生入学的时节,有不少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或家长来信来电询问将要进入的高校情况,学 业结束后学历国家承不承认等,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问:对学历的承认与否,如何界定?

  答:“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通常说的“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 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 凭证。

  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含高职)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教育,另外还有第 二学士学位等。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军队高等学校及科研 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问: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哪些是经国家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答:每年四五月份,教育部在《中国教育报》上登载当年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成 人高等学校名单,没被公布的学校当年没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问:民办高等学校较多,如何区别是否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答: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但不是凡举办(民办 )的高等学校都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能颁发毕业证书。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目前有:民办天狮职业技 术学院、民办万成经贸职业学院、民办黑龙江东方学院、民办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杉达学院、民 办三江学院、民办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浙江树人学院、民办三联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福建华南女 子职业学院、仰恩大学、民办蓝天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青岛滨海职业学院、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民办中原职业技 术学院、民办黄河科技学院、民办长江职业学院、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民办南华工商学院、私立华联学院、民办培正商学 院、民办白云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这些学校所招的学生都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所招学生与其他普通或成人高 校同层次学生一样被同等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 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因此,不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不能制发毕业证书,只能发给“载明 修业年限和学习内容的结业证书”。

  问:军队院校在地方招收的“委培生”,所发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

  答:军队院校在地方招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接收地方高中毕业生为生长干部的招生,每年在普通高校招生时提 前录取;另一种是军队院校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为地方培养少量人才的招生(包括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无论是 作为军队生长干部还是为地方培养人才的招生,共同处都是有经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核定的招生数,都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不同处在于作为军队生长干部所招学生一入校即有军籍,毕业时发给总参谋部统一印制的军队院校毕 业证书,到部队工作;为地方培养人才所招的学生,无军籍,毕业时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毕 业证书(培养单位具名、具印及颁发仍是军校),回地方就业。即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只能发给具有军籍的学生。

  问:有转业到地方的军队院校毕业生反映他们在1995年前毕业的学历得不到承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这是对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 (教学[1995]2号)的错误理解。该文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 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自1995年起”是指 军队院校从该年开始使用军队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才予以承认,并不是1995年以前军队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承认。 高等军事教育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一个方面,其毕业生学历在任何时候国家都是承认的。

  问:学历文凭考试是怎么回事?通过此种考试合格取得的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

  答: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不具有颁发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一种扶持形式,自1993年开始至目前 仍属于试点阶段。即进入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基本符合《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民办高等学校,经所在省教 育行政部门确定,可进行学历文凭考试的试点(目前限于专科层次)。试点学校的学生学习结束参加由国家、省、学校三方面 的考试(内容各占三分之一),考试合格取得的毕业证书(证书由试点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培养学校分别具印颁发) ,国家予以承认。 本报记者 王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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