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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济南五月一日电(宋晓晖郭尚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年来,山东省会济南市各级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三千五百三十一件,受理案件的数量和办案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据介绍,济南市各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始于一九九0年,年受理案件数量从一九九0年的三十三件增加到一九九九年的七百八十二件,十年间共受理案件三千五百七十九件;受案范围从开始时的土地、工商、治安等几类案件扩展到城建、统计、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民负担、专利等二十多类,涉及到绝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 为确保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济南市市、区两级法院对行政审判庭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给予了适当倾斜。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最近又提出行政一审案件两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一个月审结,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的要求,以确保行政案件的审判时效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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